奇談怪論(二)  ——談中醫臨床的療效認知

Posted by on 15 Jul 2026 | Tagged as: 中醫理論

老侃
近來,屢有學者就中醫臨床療效提出質疑,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錯位認知」,莫過於認為:中醫療法若未獲西醫體系之認可,即等同於無效治療。

此說實有偏頗之嫌。試想,中醫藥歷經數千年臨床錘鍊,若果無確切療效,早已為歷史所淘汰,焉能傳承至今?尤其在當代,主流思維深受還原論影響,大眾自幼習於數理化邏輯,對於以整體論為核心的中醫學理,往往不得其門而入。中醫之所以能在現代醫學強勢語境下屹立不搖,除其顯著臨床效驗外,實難另尋他解。

所謂「療效」,本質上係指患者接受醫療干預後,其臨床診斷依據是否獲得改善之判斷與認知。唯中西醫學之診斷體系迥異,其療效判定自當各依其學術座標,二者間存在認知差距,乃屬必然。

一般而言,西醫之療效認定,側重於檢驗數據之具體改善;而中醫之療效認定,則繫於「病態證型」是否趨於和緩或消解。

試以「腰椎間盤突出症」為例(中醫稱之為「腰痛氣刺」)。西醫病理認知聚焦於髓核突出對後縱韌帶或坐骨神經根之物理壓迫,故臨床需藉由影像學檢查明辨壓迫位置與程度,並透過牽引、封閉、手術等手段解除壓迫因素。

中醫則認為,此病之根本在於腎精虧虛,腰府失於濡養,致其虛弱不耐,甚或僅因噴嚏之微,即引發腰痛不能俯仰。治法上,中醫急則治其標,透過針灸、推拿、火罐、熱敷等法,可收通經活絡之效,立解腰腿疼痛之厄;緩則固其本,續以培補腎精,使得腰府充盈,方能遏止復發。

由此觀之,中西醫各依其學理,皆能有效緩解此類疼痛。我們不應因西醫借助X光、核磁共振等工具檢視髓核問題,便輕易否定中醫之臨床價值——
須知此類工具僅為滿足西醫診療需求而設;同樣地,我們亦不應因西醫未能杜絕該病復發,便否定其療效,畢竟西醫學理中並無「腎虛」之概念。
由此可見,中西醫療效之認定,植基於各自之學術脈絡。要求一種醫學必須經由另一種醫學來背書,此種「以西律中」之學閥作派,實屬不公。試問,若中醫以「未能解決該病的復發問題」為標準,來否定西醫之療效,這些學者又當何為呢?

職是之故,探討醫學,宜應尊重不同體系之學術規律,非可因同屬醫學領域,即隨意錯位評判。此猶宗教之於洗滌靈魂,佛教與基督教各有教義,互不隸屬,本無須強求共法。

然而,有一關鍵問題需特別提出——即「西化中醫」藉中醫藥療法治療西醫疾病時,所衍生之特殊現象。在此脈絡下,其療效若無法符合西醫療效認定標準,則當然不應被認定為有效治療。

試以糖尿病為例剖析之。
筆者曾閱覽諸多西化中醫撰寫之糖尿病論文,其自訂療效標準大致如下:
有效標準:糖尿病相關症狀消失,但空腹血糖及糖化血紅蛋白等數據未見降低。
顯效標準:糖尿病相關症狀消失,且空腹血糖及糖化血紅蛋白等數據恢復至正常值。
在大多數此類論文中,前者占比多在兩位數,後者則多為個位數。顯而易見,其所謂「有效標準」,根本不符糖尿病之療效定義,充其量僅能視為中醫「消渴症」之症狀改善。若依嚴謹學術規範,此類論文實屬學術造假——作者無非以消渴症之療效,偷換概念,冒充糖尿病之治療成果。

自「中西醫結合」政策推行以來,此類錯位認知屢見不鮮。甚至有某中醫院士公開宣稱「糖尿病即消渴症」,其論全然扭曲二者之學術定義。在此種錯誤學理引導下,此類造假論文之氾濫,實屬意料中事。

故就這類西化中醫論文而言,上述學者主張「中醫療效必須得到西醫認可」,在特定條件下反能成立——因為這些中醫所治療者,確為西醫定義下之「糖尿病」,其療效自應以空腹血糖、糖化血紅蛋白等數據是否恢復正常為判定基準。

惟須警惕者,或有論者將此特殊案例以點代面,無限上綱至所有中醫治療層面,妄圖論證「所有中醫療效皆應接受西醫驗證」之命題。此實為混淆視聽。西化中醫之自我矮化,本不應視為中醫之代表——其「辨糖尿病而施治」之思維,根本已逸出中醫學術範疇。中醫臨床之核心在於糾正機體陰陽之偏盛偏衰,方劑制訂僅針對病態證型而設,從非為改善西醫檢驗數據而存在。

換言之,西化中醫治療糖尿病之思維與操作,實不能稱之為「中醫」。真正之中醫,必恪遵整體論思維邏輯,其治病模式在於整體調節,其具體措施唯賴辨證論治,其療效驗證之唯一準則,在於觀察「病態證型」是否改善。
誠然,某些西醫疾病並非不能施以中醫藥治療,惟其前提在於:須將該疾病「中醫化」——即對患者進行辨證論治,依中醫診治法則調治,其療效判定當然應以「證」之改善為依歸,而非沿襲西醫化之認知模式。

西化中醫願以西醫疾病為治療對象,本非壞事;然其學術思維既已歸化於西醫體系,則其疾病診斷標準、療效認知標準等,自當受西醫學術規範之制約,不應如前述糖尿病案例般,以消渴症之「三多一少」症狀改善,魚目混珠。其所施行之中醫藥療法,實僅能稱之為西醫臨床上的「仿中醫藥療法」。

唯當釐清此一層次,方能避免上述西化中醫之荒誕學術認知,亦不致落入上述學者苛求中醫接受西醫療效標準之錯位困境。

奇談怪論(一) ——談中醫無法通過「雙盲試驗」

Posted by on 26 Jun 2026 | Tagged as: 中醫理論

常聽某些醫界專家學者言之鑿鑿地表示:「中醫過不了雙盲試驗的關」。在他們看來,雙盲試驗似乎就是衡量醫學價值的唯一標準;彷彿中醫若無法通過雙盲試驗,其臨床療效便不存在,其醫學價值亦無從成立。

可以說,此論頗值得商榷。

所謂雙盲試驗(Double-blind Trial),原本是現代西醫研究方法學中的一種設計,其目的在於盡可能排除研究過程中的主觀偏差,而非直接證明某種治療必然有效。換言之,雙盲試驗的本質在於控制主觀認知偏差(Bias),而不是創造療效。

所謂「雙盲」,係指受試者不知道自己接受的是試驗藥物還是安慰劑,以避免心理預期影響結果;同時研究人員亦不知道受試者的分組情況,以避免觀察、評估與記錄時受到主觀期待的干擾。

例如研究某種降血糖藥物時,若患者知道自己服用的是新藥,可能因期待而更加積極控制飲食;醫師若知道患者服用的是試驗藥物,也可能傾向於給予較為正面的評價。雙盲設計正是為了降低此類偏差的影響。

因此,雙盲試驗所控制的主要問題包括安慰劑效應(Placebo Effect)、觀察者偏差(Observer Bias)、選擇性報告偏差(Reporting Bias)、霍桑效應(Hawthorne Effect)等。其價值在於提高西醫藥研究結果的客觀性,而非作為衡量一切醫學體系的唯一標尺。

問題在於,雙盲試驗是否適用於所有醫學體系?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中醫臨床的核心在於辨證論治。醫師必須根據患者當下的證候變化,隨時調整理法方藥;同一疾病的不同患者,可能會使用完全不同的處方;同一患者在不同階段,處方亦可能隨證應變。

在此情況下,中醫師必須清楚知道自己開立何種方藥,患者也會明白自己正在接受何種治療。整個治療過程建立在醫者對於證候的明確的判斷與方藥的調整之上,根本不存在「盲」的可能性,更無法為了符合研究設計而刻意使自己與患者都「盲」。

如若將辨證論治的核心內容抽離,只為迎合雙盲試驗的形式要求,則其研究對象已非真正的中醫,而只是經過改造後的另一種模式而已。

更為重要的是,中醫學術體系與現代藥理學的思維基礎並不相同。

西藥的研究模式建立於成分分析、藥理作用、以及實驗驗證之上;而中藥的運用則建立於四氣五味、升降浮沉、歸經配伍等理論基礎之上,其用藥規律乃是辨證用藥,而非單純依據化學成分決定臨床應用。

中醫講究理、法、方、藥環環相扣,在臨床上,醫者必須清晰地明瞭每一個環節的學術合理性,如此方能達到藥證相符的最佳治療狀態;如若醫者在其施治過程中的某一個環節出現“盲”像,必然收穫不到應有的顯著臨床療效。

更何況中醫體系並不存在實驗室研究這一學術環節,也就談不上需要整合臨床治療與實驗室研究之間所存在的主觀意識問題。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研究中藥必須懂得辨證用藥,不遵循中醫辨證用藥規律的任何研究,都不可能收穫到正確的研究成果。

2012年,香港中文大學某研究團隊曾在牛津大學《人類生殖》(Human Reproduction)期刊上發表研究報告,聲稱他們在給孕期小白鼠投餵包括白芍、生地黃、砂仁、菟絲子等二十餘種中藥之後,導致出現一系列毒性反應,直接影響到老鼠胎兒的正常發育,甚至出現胎兒發育異常、死產、出生後生長遲緩、或者畸形等問題,他們遂據此得出“投餵中藥有可能導致懷孕小白鼠出現某些毒性反應”的研究結論。

很顯然,如若從中醫的學術角度審視,此類研究的本身便存在值得討論之處。

因為中藥的應用前提在於辨證。離開證候而隨意使用藥物的作法,其本身就已經違背中醫用藥的基本原則。如果在給小白鼠投餵中藥前,沒有考慮小白鼠的寒熱虛實,沒有審視所用中藥是否與小白鼠的證候是否相符,僅將若干中藥視為普通化學物質進行投餵,其所得結果是否仍能代表中醫臨床用藥規律,實有進一步商榷的空間。

中醫歷來有「藥之害在醫不在藥」之說。其意並非否認藥物可能產生毒副作用,而是強調中藥是否為害,很大程度取決於臨床應用是否符合證候。藥證相符,毒藥亦可治病;藥證不符,補藥亦可傷人,筆者就曾收治過冬蟲夏草中毒案例。

因此,中藥的安全性評價如若脫離辨證論治的前提,其所得結論與真正的中醫臨床之間,往往存在相當大的距離。

上述顯示,將雙盲試驗奉為衡量中醫價值的唯一標準,其本身便是一種值得反思的思維模式;雙盲試驗的學術價值,只是建立在西醫特定研究體系之中。

有學者固執地認為,中醫藥通不過雙盲試驗,說明中醫藥不科學,說明中醫藥無效;那麼我們可以看一下,通過了雙盲試驗這個金標準而上市的西藥,結果又是如何呢?

2026年3月9日,中國醫療保障局發布緊急公告,將引進僅一年時間的治癌新藥氢溴酸他澤司他片(達唯珂)緊急撤市,其核心原因為該藥在治療癌症時,會增加罹患繼發性血液惡性腫瘤的風險。

曾經風靡全球的減肥藥司美格魯肽被奉為減重神針,在兩年的上市期中發現其有可能導致急性胰腺炎,還可能會導致服用者出現永久性失明。還有萬路,它用雙盲試驗證明了胃腸的安全性,但被發現有可能導致心梗中風,遂全球撤市。

此外,降糖藥曲格列酮曾導致多人肝衰竭,抗生素氟喹諾酮會導致不可逆的肌腱斷裂和神經損傷,還有難益數計的藥源性疾病,如此等等。這些通過雙盲試驗的上市西藥,都是在上市後被發現對於機體的多種傷害而不得不黯然退市的。

由此可見,即使某些新藥上市前能夠通過所謂的雙盲試驗,也無法預測到其毒副作用,只有在這類藥物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毒性問題時才不得不下架。

雙盲試驗的金鑰匙效用對於西藥尚且如此,更何況對於具有不同學術規律的中醫藥呢?

所以說那些無視中醫自身的理論架構與臨床規律,忽視中醫辨證論治的基本特徵,堅持以西醫研究方法作為唯一裁判標準的專家論斷,必然會陷入「以西律中」的尷尬境地。

中醫之所以存在數千年,所依據者並非實驗室中的數據,而是歷代醫家在臨床實踐中不斷積累、驗證與傳承的醫學經驗與理論體系,與西醫的學術規律毫不相干。

似此,還有必要要求中醫屈就所謂的雙盲試驗嗎?

綜上所述,真正值得討論的問題,或許不是「中醫為何不能完全符合雙盲試驗」,而是「是否所有醫學體系都必須以同一套方法學標準作為唯一評價尺度」。

這恐怕才是迴避以西律中荒誕思維問題的關鍵之所在。

雞同鴨講

Posted by on 09 Jun 2026 | Tagged as: 中醫理論

俗話說:「雞同鴨講,眼碌碌。」雞有雞語,鴨有鴨言,雖然都能發聲,卻彼此無法理解,只能大眼瞪小眼。後人遂借此比喻雙方因觀念不同而難以溝通,各說各話,討論難有交集。凡此種種,皆可謂之「雞同鴨講」。

事實上,「雞同鴨講」的現象充斥於人類社會之中。無論語言、文化、處世方式,乃至學術思想,都可能因立場不同、思維方式不同而產生理解障礙。其根本原因,不僅在於觀察角度不同,更在於缺乏對異質思維體系的尊重。若一味以自身標準衡量他人,則溝通終將淪為各執一詞,而難以真正對話。
    
這種現象在中西醫學術領域尤為明顯。
    
西醫建立於近代自然科學與還原論思維之上,其理論發展高度依賴解剖學、生理學、生物化學、分子生物學等科技成果。西醫的學術概念大多對應於具體可觀察、可測量的實體結構,因此其發展必然伴隨著科技進步而不斷演化。
    
與此不同,中醫則建立於陰陽五行、藏象經絡等整體觀思維之上。其許多核心概念,例如氣、神、經絡、三焦等,並非解剖學意義上的實體,而是用以描述生命整體運行規律的理論模型。故其學術建構並不依賴微觀實體的發現,也不以科技工具的進步作為理論發展的前提。
    
正因如此,中西醫雖然同樣面對人體疾病,卻並非建立於相同的學術語言之上。二者的理論基礎、思維方式與認知架構存在著本質差異,因此在許多學術問題上難以直接對接。若強求以其中一方的語言完全詮釋另一方,往往容易陷入「雞同鴨講」的困境。
    
以「脾」為例,中醫之脾與西醫之脾臟並非同一概念。
    
西醫所稱之脾,乃解剖學上的脾臟,屬重要淋巴器官,具有免疫調節、血液過濾、儲血等生理功能。
    
而中醫所謂「脾」,則是藏象理論中的功能系統。其主運化水穀、主升清、主統血,與肌肉四肢、口唇、思維活動等皆有密切關聯。換言之,中醫之脾更接近一種功能性整體概念,而非單純的解剖器官。
    
由此可見,雙方雖然同樣使用「脾」字,但其內涵實際上截然不同。如若執意以解剖學脾臟去解釋中醫之脾,或以藏象理論去解釋西醫脾臟,皆難免南轅北轍。
    
筆者曾治療一位心律不整患者。患者自覺心慌心悸,脈見結代,心電圖顯示每四次搏動即出現一次異常波形。筆者依據《傷寒論》「脈結代,心動悸」之論,辨證屬氣血不足、陰虛失養,以炙甘草湯加減調治,未久諸症悉除。
    
其後患者前往某知名心臟科醫師處複診。該醫師得知治療經過後,希望透過患者取得筆者的聯絡方式,以便進行學術交流。
    
筆者聞之,唯有苦笑。
    
並非筆者輕視西醫,而是深知雙方所使用的學術語言並不相同。依據中醫理論,患者屬氣虛血少;然而從西醫角度而言,何謂氣?何謂氣虛?所謂血虛是否等同於血液不足?依據解剖學理念,血管與心臟中充滿血液,又何來血少之說?若稱血虛,其數量又應如何測量?
    
表面看來這些問題看似合理,但皆建立於不同的學術前提之上。因此,即使臨床療效客觀存在,雙方對於療效產生機制的理解卻無法取得共識。囿於中西醫之間所存在的學術歧見,上述療效無法使用西醫的學術理念來理解、或者詮釋,那怕是牽強附會亦然;似此,筆者不知道如何與這位西醫名師進行學術交流,故而筆者對於這種交流並未表示出多大的興趣。
    
近年來,網路上盛行以西醫概念衡量中醫的現象。許多質疑者慣於以現代生物醫學的語言要求中醫自我證明,否則便斷言其不科學而加以否定,這種非學術認知是無理的,會讓人產生“秀才遇到兵”的感覺。顯然,此類思維往往忽略了一個根本問題:不同學術體系不可能遵循相同的認知規律。
    
若一定要求中醫必須以西醫語言進行自我解釋,本質上無異於要求雞說鴨語。反之,若以中醫理論作為唯一標準去評價西醫,同樣可能陷入偏頗,因為其“治痛片”式的療效根本入不了中醫人的眼。
    
例如,若依中醫觀點審視西醫,則可質疑其對病毒性疾病缺乏根治手段,只能依賴支持療法進行無效的被動治療;又或者認為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往往需要長期甚至終身服藥,其療效僅僅只是停留在檢驗數據上下波動而已。雖然站在中醫臨床角度對上述療效不值一提,但應該明白西醫的學術邏輯與評價體系本來就是如此,這也正是西醫學術結構中天生的短版。
    
因此,「以西律中」不可取,「以中律西」同樣也不可行。
    
中西醫雖然在理論層面難以完全通約,但在臨床實踐上卻未必不能互補。尊重彼此的學術邏輯,承認不同思維模式的存在,或許比一味要求對方接受自己的語言更為重要。
    
雞有雞語,鴨有鴨言。學術世界原本就具有多元性。真正值得追求的,不是強行用科學觀來統一所有理論,而是在理解差異的基礎上,尊重差異,並善用差異。如此,方能避免雞同鴨講的尷尬,才能使不同學術體系在各自的規律之下發揮其應有價值。

論「與時俱進」——中醫學術不應陷入「以西律中」的迷思中(二)

Posted by on 22 May 2026 | Tagged as: 中西结合

吳侃陽
中醫屬於「道」的醫學,其學術根基建立於整體觀與天人相應的思維體系之上,因此,科技的發展與中醫的發展,並不形成必然的因果關係。由於中醫採取的是宏觀整體性的認知模式,而非對微細組織實質結構的追逐,所以再先進的科技成果,也未必能夠真正詮釋中醫的學術概念。

然而,當前社會卻存在一種頗為流行的觀點:中醫若不遵循西醫的學術模式,便是不懂「與時俱進」。此種說法表面上看似理性,實則暴露出對中西醫學術規律缺乏基本認識。許多人誤以為,西醫因依附科學技術而顯得「先進」,便將科技工具與醫學本體混為一談,卻忽略了一個根本問題
—醫學是否真正先進,最終仍應回歸其是否能有效完成防病、治病與養生的社會功能,而非取決於其檢測設備有多精密、數據有多繁複。

一旦將「工具」誤認為「本體」,便極易產生違反學術規律的錯誤思維。於是,人們開始執著於以西醫的學術框架詮釋中醫,試圖藉此獲得西醫體系的認可,包括以西醫疾病命名取代中醫病證、以檢驗數據作為中醫療效依據、以西醫標準驗證中醫臨床療效等等。這類思維看似「科學化」,實際上卻是典型的「以西律中」。

問題的核心在於:西醫藉由科技手段所得出的各類臨床數據與影像,對於中醫臨床而言,究竟是否具備真正的學術意義?如若中醫臨床的核心在於「辨證論治」,那麼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以臨床常見的腰痛氣刺症(西醫稱為腰椎間盤突出症)為例。西醫認為,其病理基礎在於髓核突出壓迫到神經或後縱韌帶,因此必須藉助影像檢查確認突出位置,再設法解除壓迫。

但中醫病理學並不存在「髓核突出」這一概念。中醫認為,此病多因腎虛、寒濕瘀阻、經絡不通所致,因此其治療重點在於補腎壯腰、通絡止痛,而非尋找突出髓核的具體位置。更重要的是,無論針灸、推拿或中藥療法,本就不是直接針對髓核本身進行處理。因此,那些影像學上所呈現的突出髓核的形態與位置,對中醫辨證治療而言,往往並不具備實際指導意義。

筆者昔日曾有一位傾向「西化中醫」的友人,其子罹患此病,經中醫治療後症狀痊癒,後來複查時發現突出髓核竟已消失,遂建議筆者以此作為中醫療效案例發表。然而筆者卻並未因此而欣喜,原因很簡單:筆者在治療過程中,從未以「清除突出髓核」作為治療目標,自然也不認為此一影像變化具備多大的中醫學術意義。

不孕症亦然。西醫治療不孕症,往往高度依賴下丘腦—垂體—卵巢軸相關激素數據,包括卵泡刺激素、黃體生成素、雌二醇、孕酮等十餘項指標。然而,這些數據對於中醫辨證施治而言,並無根本性的指導作用。

中醫治療不孕症,核心在於辨其寒熱虛實、氣血盛衰、肝腎盈虧,而非直接調整某項激素數值。迄今為止,也未見哪味中藥或哪張方劑,是以「直接矯正黃體酮數值」作為其學術定位。換言之,對中醫而言,真正重要的是「證」,而非數據。

再以流感與瘟疫為例,更能說明問題。現代科技固然能觀察病毒形態、解析其毒理機制,但直至今日,西醫臨床對於病毒性疾病仍缺乏真正能直接消滅病毒的萬全之法。即便疫苗技術日益進步,也經常因為病毒快速變異而失去預期效力。

而中醫對瘟疫的防治思維,重點從來不在「病毒本身」,而在於人體正氣盛衰與寒熱虛實之偏性。中醫所調治的是人體,而非病毒。因此,病毒的顯微結構對中醫辨證論治未必具有決定性意義。昔日「非典」與「新冠」疫情期間的種種現象,其實已再次印證了這種學術差異。
這正說明了一個根本問題:西醫所依賴的科技工具,即使再精密,也未必適用於中醫臨床。譬如顯微鏡倍率再高,也看不到「元氣」的結構;解剖技術再先進,也找不到經絡的實質形態;中醫所言主疏泄之「肝」,亦不等同於西醫解剖學中的肝臟。由此可見,中西醫的學術語言與病理邏輯,本就分屬不同體系。因此,以西醫標準衡量中醫,本身便是違反學術規律之舉。

中醫臨床所調整的是人體病態之「證」,西醫臨床所針對的則是其所定義之「病」。既然思維邏輯不同,其診斷方式、治療原則與療效評價,自然不可能完全一致。

所謂「以西律中」的實質,不過是將中醫強行納入西醫話語體系之中。這種思維,與當年余雲岫「廢止中醫」失敗後,轉而主張「強制中醫學西醫」的路線,在本質上並無太大差別。

更值得警惕的是,西醫本身亦並非完美無缺。例如高血壓病。西醫可以精準測量血壓數值,卻往往只能透過終身服藥維持數據穩定,而難以真正消除導致血壓異常的根本病理。一旦停藥,血壓立即回升。從中醫角度來看,此類治療模式仍停留在「治標」層次。檢驗數據固然精確,但對患者生命狀態的真正改善,未必如表面所見那般理想。

歷史上,西方醫學亦曾由古希臘整體性的平衡醫學,逐漸轉向建立於解剖學基礎之上的還原論醫學。而今日若以同樣方式再一次試圖將中醫徹底「西醫化」,再重複一次希臘平衡醫學的老路,毫無醫學的學術價值與社會價值;其結果極可能不是「發展中醫」,而是最終消滅中醫。因為,中醫一旦失去自身學術思維的主導,中醫便不再是中醫。

總而言之,中西醫由於學術思維結構不同,對科技的依賴程度自然大相徑庭。建立於解剖學與微觀病理基礎上的西醫,必然需要科技作為支撐,因此其發展模式只能不斷「與時俱進」。

而中醫作為建立於整體觀與理論推演基礎上的醫學體系,其核心價值並不依附於科技工具。即使在遠古時代,中醫依然能夠透過觀察天地運行、陰陽變化與人體反應,逐步建立自身完整的理論結構。因此,中醫的發展規律,本就不同於西醫。
真正應該被尊重的,不是誰模仿誰,而是各自學術規律的本身。

如若無視中醫自身學術結構,一味以西醫標準要求中醫「與時俱進」,甚至據此否定中醫的學術合理性,無異於要求和尚為了證明自己「進步」,必須改念《聖經》。

論[與時俱進]—-中醫學術發展的規律問題(一)

Posted by on 21 May 2026 | Tagged as: 中西结合

中醫學術思維並不屬於還原論範疇,因此,中醫理論的發展未必隨科技進步而同步推進。換言之,所謂「與時俱進」的觀念,對於中醫學術理論而言,並不構成必然規律。

近代以來,西醫憑藉科技迅速發展,許多人因此自然聯想到中醫「停滯不前」的現象,進而得出「中醫落後於時代」的結論。他們認為,中醫之所以發展緩慢,是因為沒有「與時俱進」,必須依賴現代科技才能完成自身革新。持此觀點者並不在少數;即便撇開惡意貶抑中醫者不談,許多真正關心中醫前途的人,也同樣抱持類似看法。

然而,要討論這個問題,首先必須釐清幾個根本前提:第一,中醫的發展是否真的落後於西醫?第二,中醫理論的演進,是否一定要建立在科技進步之上?第三,中醫的學術規律是否必須遵循西醫模式?

首先,回顧中西醫的歷史發展脈絡,便會發現事情並非如此簡單。我們知道,西方醫學源於古希臘的「平衡醫學」,被尊為「西方醫學之父」的希波克拉底所倡導的「四元素說」,其實與中醫陰陽五行學說,同樣屬於整體論思維範疇。

如若從學術史學的角度觀察,西醫真正走向「實質思維」的轉折點,應始於公元二世紀羅馬時代的蓋倫;他建立了解剖學、生理學與胚胎學,將西方醫學奠基於動物解剖與生理實驗之上。其後,十七世紀義大利醫學家馬爾切洛·馬爾皮基將顯微鏡引入醫學研究,觀察到毛細血管與腎小球等微觀結構,西醫遂逐漸從人體解剖,進一步邁向細胞與病理層面的研究。

自此之後,隨著顯微鏡、化學、生物學等科技工具不斷進步,西醫才逐步發展成今日以微觀研究為核心的醫學體系,並進一步進入基因與分子生物學時代。換言之,西醫的學術發展,本質上高度依賴科技工具的演進,也可以說是「拄著科技的拐杖」一路發展而來。

因此,科技的飛速進步,只能說明西醫獲得了更精密的研究工具,並不能由此推導出:中醫若不依賴科技,便無法發展;更不能因此認定,西醫完成醫學職能的能力必然高於中醫。

事實上,即便今日西醫已獲得科技的高度加持,其對大量疾病的認識與治療仍存在巨大限制。許多疾病至今仍原因未明,或雖有病理機制解釋,卻依然沒有有效療法。更重要的是,現代西醫在發展過程中,同時也產生大量醫源性疾病與藥源性疾病,這意味著其醫學體系距離真正成熟,仍有相當長的道路。

若以蓋倫時代作為西醫實質醫學的起點,彼時大約處於東漢末年。就在這一時期,張仲景著成《傷寒雜病論》,奠定了中醫「辨證論治」的核心架構,使中醫形成理、法、方、藥俱備的完整診療體系。可以說,在西醫尚處萌芽階段之時,中醫就已經建立起一套成熟而穩定的醫學結構體系。

而此後中醫的發展,主要體現在理論的充實與完善方面,而非推翻重建。其原因正在於:中醫的理論基礎並不依附於科技工具,而是建立在天人相應的客觀規律之中,是建立在整體觀與辨證思維之上。因此,中醫即使在古代科技條件有限的情況下,依然能夠持續深化與發展。從這個角度而言,中醫其實比西醫更早進入成熟階段。

其成熟性,體現在它能夠以自身理論解釋人體生理與病理現象,並透過整體調節的思維處理臨床疾病。中醫臨床所涵蓋的病域,往往遠較西醫廣泛;其學術結構本身亦兼具養生、防病與治病功能,而不是僅僅停留在局部病灶處理之上。更為重要的是,中醫的發展有其自身規律,無法被西醫模式強行套用。

回顧歷史便可發現,中醫每一次重大突破,幾乎都與臨床現實需求密切相關。東漢瘟疫流行,促使醫家深入研究《黃帝內經》並整理民間經驗,最終形成傷寒學說與六經辨證;清代溫疫大盛,六經辨證不足以全面應對,遂進一步發展出溫病學說,以及衛氣營血辨證與三焦辨證。在這些關鍵發展過程中,中醫理論的進步,並非依靠科技革命,而是來自於對臨床現象的重新認識與學術思維的深化。

反觀近代,中醫發展空間之所以受到壓縮,更多源於制度與教育層面的問題。西醫藉由保險制度與現代醫療管理模式,迅速壟斷醫療市場;而中醫教育又長期西醫化,培養出大量「西化中醫」,逐漸失去自身學術主體性。這些因素,才是中醫發展受限的重要原因。

然而,即便如此,中醫仍然存在廣闊的發展空間。例如現代文明病、慢性病、醫源性疾病、藥源性疾病,以及大量西醫仍缺乏有效處理方式的疑難疾病,都為中醫提供了重新發揮價值的場域。

尤其在 SARS疫情與 COVID-19疫情期間,中醫皆在臨床上發揮了重要作用。這至少說明:傳統中醫體系並非毫無現代價值,更不應被簡單視為「落後醫學」。

明代醫家張介賓曾言:「醫不貴於能愈病,而貴於能愈難病。」醫學的核心價值,不在於擁有多少先進儀器設備,而在於能否真正完成防病、治病與養生的基本職能。因此,真正必須「與時俱進」的,其實更可能是西醫。因為西醫的研究路徑,本就建立在對微觀結構的不斷深入,而這種深入離不開科技工具的持續進步。

反觀中醫,其本質屬於理論醫學,臨床運作強調「以道馭術」,核心在於辨證思維,而非實驗室模式。因此,中醫與科技之間並不存在必然的因果依附關係。但這並不意味著科技對中醫毫無作用,針具、火罐、中藥劑型等技術層面的改善,當然有助於臨床便利性。然而,這種進步主要停留在「術」的層面,而非根本理論層面的改造。

一旦超越此界限,便可能產生嚴重問題。例如中藥注射劑,實際上就是以西醫注射模式強行套用中藥,其結果往往違背中藥原有用藥規律,前者注射刺五加劑導致十幾人死亡的重大醫療事故應該得到重視,還有經常發生的違背中醫[辨證用藥]規律所導致的中藥中毒事故更應該予以杜絕,其杜絕的唯一有效方式就是回歸中醫用藥規律。很顯然,這種「以西律中」的做法,不能稱為真正的進步。

有趣的是,近代部分頂尖科學家反而對東方整體思維表現出高度重視。被譽為「量子論之父」的尼爾斯·玻爾在接觸陰陽理論後深受震撼,甚至以太極圖作為自身爵士紋章,並刻上「對立即互補」之語,用以象徵其互補理論。

結合史蒂芬·霍金等現代物理學家的部分觀點來看,當科技發展到極深層次時,許多單純依靠還原論無法解決的問題,反而開始需要整體論思維的介入。這也說明:古老,並不必然等於落後;傳統,也未必意味著過時。

總而言之,科技成果終究只是醫學工具,而非醫學本身。以一個高度依賴科技工具的實驗醫學,去衡量一個建立於整體論之上的理論醫學,本就容易產生錯位;更何況,若以「科技更新速度」作為唯一標準,進而指責中醫沒有「與時俱進」,其實恰恰忽略了中西醫在學術結構上的根本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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