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026

Monthly Archive

奇談怪論(一) ——談中醫無法通過「雙盲試驗」

Posted by on 26 Jun 2026 | Tagged as: 中醫理論

常聽某些醫界專家學者言之鑿鑿地表示:「中醫過不了雙盲試驗的關」。在他們看來,雙盲試驗似乎就是衡量醫學價值的唯一標準;彷彿中醫若無法通過雙盲試驗,其臨床療效便不存在,其醫學價值亦無從成立。

可以說,此論頗值得商榷。

所謂雙盲試驗(Double-blind Trial),原本是現代西醫研究方法學中的一種設計,其目的在於盡可能排除研究過程中的主觀偏差,而非直接證明某種治療必然有效。換言之,雙盲試驗的本質在於控制主觀認知偏差(Bias),而不是創造療效。

所謂「雙盲」,係指受試者不知道自己接受的是試驗藥物還是安慰劑,以避免心理預期影響結果;同時研究人員亦不知道受試者的分組情況,以避免觀察、評估與記錄時受到主觀期待的干擾。

例如研究某種降血糖藥物時,若患者知道自己服用的是新藥,可能因期待而更加積極控制飲食;醫師若知道患者服用的是試驗藥物,也可能傾向於給予較為正面的評價。雙盲設計正是為了降低此類偏差的影響。

因此,雙盲試驗所控制的主要問題包括安慰劑效應(Placebo Effect)、觀察者偏差(Observer Bias)、選擇性報告偏差(Reporting Bias)、霍桑效應(Hawthorne Effect)等。其價值在於提高西醫藥研究結果的客觀性,而非作為衡量一切醫學體系的唯一標尺。

問題在於,雙盲試驗是否適用於所有醫學體系?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中醫臨床的核心在於辨證論治。醫師必須根據患者當下的證候變化,隨時調整理法方藥;同一疾病的不同患者,可能會使用完全不同的處方;同一患者在不同階段,處方亦可能隨證應變。

在此情況下,中醫師必須清楚知道自己開立何種方藥,患者也會明白自己正在接受何種治療。整個治療過程建立在醫者對於證候的明確的判斷與方藥的調整之上,根本不存在「盲」的可能性,更無法為了符合研究設計而刻意使自己與患者都「盲」。

如若將辨證論治的核心內容抽離,只為迎合雙盲試驗的形式要求,則其研究對象已非真正的中醫,而只是經過改造後的另一種模式而已。

更為重要的是,中醫學術體系與現代藥理學的思維基礎並不相同。

西藥的研究模式建立於成分分析、藥理作用、以及實驗驗證之上;而中藥的運用則建立於四氣五味、升降浮沉、歸經配伍等理論基礎之上,其用藥規律乃是辨證用藥,而非單純依據化學成分決定臨床應用。

中醫講究理、法、方、藥環環相扣,在臨床上,醫者必須清晰地明瞭每一個環節的學術合理性,如此方能達到藥證相符的最佳治療狀態;如若醫者在其施治過程中的某一個環節出現“盲”像,必然收穫不到應有的顯著臨床療效。

更何況中醫體系並不存在實驗室研究這一學術環節,也就談不上需要整合臨床治療與實驗室研究之間所存在的主觀意識問題。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研究中藥必須懂得辨證用藥,不遵循中醫辨證用藥規律的任何研究,都不可能收穫到正確的研究成果。

2012年,香港中文大學某研究團隊曾在牛津大學《人類生殖》(Human Reproduction)期刊上發表研究報告,聲稱他們在給孕期小白鼠投餵包括白芍、生地黃、砂仁、菟絲子等二十餘種中藥之後,導致出現一系列毒性反應,直接影響到老鼠胎兒的正常發育,甚至出現胎兒發育異常、死產、出生後生長遲緩、或者畸形等問題,他們遂據此得出“投餵中藥有可能導致懷孕小白鼠出現某些毒性反應”的研究結論。

很顯然,如若從中醫的學術角度審視,此類研究的本身便存在值得討論之處。

因為中藥的應用前提在於辨證。離開證候而隨意使用藥物的作法,其本身就已經違背中醫用藥的基本原則。如果在給小白鼠投餵中藥前,沒有考慮小白鼠的寒熱虛實,沒有審視所用中藥是否與小白鼠的證候是否相符,僅將若干中藥視為普通化學物質進行投餵,其所得結果是否仍能代表中醫臨床用藥規律,實有進一步商榷的空間。

中醫歷來有「藥之害在醫不在藥」之說。其意並非否認藥物可能產生毒副作用,而是強調中藥是否為害,很大程度取決於臨床應用是否符合證候。藥證相符,毒藥亦可治病;藥證不符,補藥亦可傷人,筆者就曾收治過冬蟲夏草中毒案例。

因此,中藥的安全性評價如若脫離辨證論治的前提,其所得結論與真正的中醫臨床之間,往往存在相當大的距離。

上述顯示,將雙盲試驗奉為衡量中醫價值的唯一標準,其本身便是一種值得反思的思維模式;雙盲試驗的學術價值,只是建立在西醫特定研究體系之中。

有學者固執地認為,中醫藥通不過雙盲試驗,說明中醫藥不科學,說明中醫藥無效;那麼我們可以看一下,通過了雙盲試驗這個金標準而上市的西藥,結果又是如何呢?

2026年3月9日,中國醫療保障局發布緊急公告,將引進僅一年時間的治癌新藥氢溴酸他澤司他片(達唯珂)緊急撤市,其核心原因為該藥在治療癌症時,會增加罹患繼發性血液惡性腫瘤的風險。

曾經風靡全球的減肥藥司美格魯肽被奉為減重神針,在兩年的上市期中發現其有可能導致急性胰腺炎,還可能會導致服用者出現永久性失明。還有萬路,它用雙盲試驗證明了胃腸的安全性,但被發現有可能導致心梗中風,遂全球撤市。

此外,降糖藥曲格列酮曾導致多人肝衰竭,抗生素氟喹諾酮會導致不可逆的肌腱斷裂和神經損傷,還有難益數計的藥源性疾病,如此等等。這些通過雙盲試驗的上市西藥,都是在上市後被發現對於機體的多種傷害而不得不黯然退市的。

由此可見,即使某些新藥上市前能夠通過所謂的雙盲試驗,也無法預測到其毒副作用,只有在這類藥物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毒性問題時才不得不下架。

雙盲試驗的金鑰匙效用對於西藥尚且如此,更何況對於具有不同學術規律的中醫藥呢?

所以說那些無視中醫自身的理論架構與臨床規律,忽視中醫辨證論治的基本特徵,堅持以西醫研究方法作為唯一裁判標準的專家論斷,必然會陷入「以西律中」的尷尬境地。

中醫之所以存在數千年,所依據者並非實驗室中的數據,而是歷代醫家在臨床實踐中不斷積累、驗證與傳承的醫學經驗與理論體系,與西醫的學術規律毫不相干。

似此,還有必要要求中醫屈就所謂的雙盲試驗嗎?

綜上所述,真正值得討論的問題,或許不是「中醫為何不能完全符合雙盲試驗」,而是「是否所有醫學體系都必須以同一套方法學標準作為唯一評價尺度」。

這恐怕才是迴避以西律中荒誕思維問題的關鍵之所在。

雞同鴨講

Posted by on 09 Jun 2026 | Tagged as: 中醫理論

俗話說:「雞同鴨講,眼碌碌。」雞有雞語,鴨有鴨言,雖然都能發聲,卻彼此無法理解,只能大眼瞪小眼。後人遂借此比喻雙方因觀念不同而難以溝通,各說各話,討論難有交集。凡此種種,皆可謂之「雞同鴨講」。

事實上,「雞同鴨講」的現象充斥於人類社會之中。無論語言、文化、處世方式,乃至學術思想,都可能因立場不同、思維方式不同而產生理解障礙。其根本原因,不僅在於觀察角度不同,更在於缺乏對異質思維體系的尊重。若一味以自身標準衡量他人,則溝通終將淪為各執一詞,而難以真正對話。
    
這種現象在中西醫學術領域尤為明顯。
    
西醫建立於近代自然科學與還原論思維之上,其理論發展高度依賴解剖學、生理學、生物化學、分子生物學等科技成果。西醫的學術概念大多對應於具體可觀察、可測量的實體結構,因此其發展必然伴隨著科技進步而不斷演化。
    
與此不同,中醫則建立於陰陽五行、藏象經絡等整體觀思維之上。其許多核心概念,例如氣、神、經絡、三焦等,並非解剖學意義上的實體,而是用以描述生命整體運行規律的理論模型。故其學術建構並不依賴微觀實體的發現,也不以科技工具的進步作為理論發展的前提。
    
正因如此,中西醫雖然同樣面對人體疾病,卻並非建立於相同的學術語言之上。二者的理論基礎、思維方式與認知架構存在著本質差異,因此在許多學術問題上難以直接對接。若強求以其中一方的語言完全詮釋另一方,往往容易陷入「雞同鴨講」的困境。
    
以「脾」為例,中醫之脾與西醫之脾臟並非同一概念。
    
西醫所稱之脾,乃解剖學上的脾臟,屬重要淋巴器官,具有免疫調節、血液過濾、儲血等生理功能。
    
而中醫所謂「脾」,則是藏象理論中的功能系統。其主運化水穀、主升清、主統血,與肌肉四肢、口唇、思維活動等皆有密切關聯。換言之,中醫之脾更接近一種功能性整體概念,而非單純的解剖器官。
    
由此可見,雙方雖然同樣使用「脾」字,但其內涵實際上截然不同。如若執意以解剖學脾臟去解釋中醫之脾,或以藏象理論去解釋西醫脾臟,皆難免南轅北轍。
    
筆者曾治療一位心律不整患者。患者自覺心慌心悸,脈見結代,心電圖顯示每四次搏動即出現一次異常波形。筆者依據《傷寒論》「脈結代,心動悸」之論,辨證屬氣血不足、陰虛失養,以炙甘草湯加減調治,未久諸症悉除。
    
其後患者前往某知名心臟科醫師處複診。該醫師得知治療經過後,希望透過患者取得筆者的聯絡方式,以便進行學術交流。
    
筆者聞之,唯有苦笑。
    
並非筆者輕視西醫,而是深知雙方所使用的學術語言並不相同。依據中醫理論,患者屬氣虛血少;然而從西醫角度而言,何謂氣?何謂氣虛?所謂血虛是否等同於血液不足?依據解剖學理念,血管與心臟中充滿血液,又何來血少之說?若稱血虛,其數量又應如何測量?
    
表面看來這些問題看似合理,但皆建立於不同的學術前提之上。因此,即使臨床療效客觀存在,雙方對於療效產生機制的理解卻無法取得共識。囿於中西醫之間所存在的學術歧見,上述療效無法使用西醫的學術理念來理解、或者詮釋,那怕是牽強附會亦然;似此,筆者不知道如何與這位西醫名師進行學術交流,故而筆者對於這種交流並未表示出多大的興趣。
    
近年來,網路上盛行以西醫概念衡量中醫的現象。許多質疑者慣於以現代生物醫學的語言要求中醫自我證明,否則便斷言其不科學而加以否定,這種非學術認知是無理的,會讓人產生“秀才遇到兵”的感覺。顯然,此類思維往往忽略了一個根本問題:不同學術體系不可能遵循相同的認知規律。
    
若一定要求中醫必須以西醫語言進行自我解釋,本質上無異於要求雞說鴨語。反之,若以中醫理論作為唯一標準去評價西醫,同樣可能陷入偏頗,因為其“治痛片”式的療效根本入不了中醫人的眼。
    
例如,若依中醫觀點審視西醫,則可質疑其對病毒性疾病缺乏根治手段,只能依賴支持療法進行無效的被動治療;又或者認為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往往需要長期甚至終身服藥,其療效僅僅只是停留在檢驗數據上下波動而已。雖然站在中醫臨床角度對上述療效不值一提,但應該明白西醫的學術邏輯與評價體系本來就是如此,這也正是西醫學術結構中天生的短版。
    
因此,「以西律中」不可取,「以中律西」同樣也不可行。
    
中西醫雖然在理論層面難以完全通約,但在臨床實踐上卻未必不能互補。尊重彼此的學術邏輯,承認不同思維模式的存在,或許比一味要求對方接受自己的語言更為重要。
    
雞有雞語,鴨有鴨言。學術世界原本就具有多元性。真正值得追求的,不是強行用科學觀來統一所有理論,而是在理解差異的基礎上,尊重差異,並善用差異。如此,方能避免雞同鴨講的尷尬,才能使不同學術體系在各自的規律之下發揮其應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