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中藥的管理問題談起 === 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
(本文載於加州針灸中醫師工會會刊2007年5月)

近期,關於中藥的管理以及使用權等問題又起波瀾,聯邦食品與藥物管理局(FDA)最近公佈了一份有關[替代醫學產品管理指引]草案,以規範各種醫療保健品的生産與銷售,並要求公衆對此草案提出意見或建議,以便定案實施。

顯然,這是令中醫業界兩難的舉措。如若將中醫定性為食品類管理,除了許多帶有毒性的中藥必須被禁止使用之外,還會出現由於亂用中藥導致中毒事故的頻頻發生。如若將中藥定性為藥品類管理,依據美國現行的醫療法規,只有執照西醫師纔有資格開處方使用藥品,我們中醫師也就會因此而失去使用中藥的權力。

這個問題對於中醫業界來説,是個生死攸關的大事,直接關係著中醫師臨床使用中藥的權利。如此一來,中藥就無法歸屬於中醫專業的專用藥物,由此而會衍生出許多不應該出現的弊病來。其實,這也是由於中醫學説定位不明所導致的必然後果。由於在人們眼裏,中醫只是一種替代療法,而並非真正的另類醫學地位,因而,中藥的專業用藥概念不會被人們所認同。

阅读全文请打开以下PDF文件:替代療法與另類醫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