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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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admin on 05 May 2010 | Tagged as: 自閉症
吳侃陽中醫師
筆者採用中醫藥療法治愈自閉症的信息停滯好久之後,終於迎來了第四例自閉症患兒痊愈的好消息;近期,筆者依據現年13歲患兒蘇珊娜的臨床體徵判定,孩子的自閉症已經基本治愈。
這個臨床案例令筆者不勝感概,說句實話,筆者並不是感概自閉症難以治愈,而是感概這一例自閉症案例的成功實在難得,而且具有較爲重要的臨床意義。
患兒蘇珊娜是一個可愛的小女孩,她是在2006年08月03日由媽媽帶來初診的,孩子當時的年齡已經超過了十歲,屬於筆者認爲在臨床上難以預測治愈年限年齡段的患兒;也就是說,對於孩子自閉症的治愈,筆者並沒有十足的把握。
不過,當初讓筆者振奮的是家長對於自閉症治療的態度,家長認爲只要中醫治療有利於孩子臨床自閉症體徵的改善,他們都願意嘗試與堅持治療三年的時間。而且,在接受中醫藥療法之前的日子裏,家長也從不言放棄,他們給孩子提供著各種各樣力所能及的功能訓練。面對家長堅定的治病信念,筆者很受鼓舞,因爲這是筆者臨床能夠治愈自閉症的必要條件。
該家長是在初診前三年從已治愈患兒喬治的媽媽那裏得知筆者治療自閉症的信息的,當時由於某些客觀原因,家長暫時還無法帶孩子前來治病。不過該家長一直都在非常用心地關愛著孩子,除了進行一般的學識培訓教育之外,還給孩子提供了小提琴、鋼琴、繪畫、足球等活動與訓練;尤其是足球訓練,孩子從不知所措,到能夠基本融入球隊整體,其間給孩子的生活能力所帶來的幫助是不言而喻的。
蘇珊娜4歲時才會叫媽媽,初診時孩子的説話能力僅為5歲正常兒童狀態;其發音遲緩,交談反應遲鈍,使用語言表達能力較差,無法說出完整的句子,只能用簡單的詞彙表示。譬如在家長接孩子放學回家時,孩子常常會問:“媽媽,弟弟……?”其意大致為“弟弟怎麽沒來”或者“弟弟去哪裏了”等等;也就是說,孩子的語言能力只能達到“以詞代句”的程度。
此外,孩子還具備著許多自閉症體徵,諸如目光飄移、不能長時間對視,獨語,學習困難,不關心周遭所發生的事情,不會自主地説話,只能簡單地應對,不能敍述已經發生過的事情,無法進行深層次的交流等等。
筆者給予蘇珊娜的中醫藥治療包括點穴推拿與中藥,其中以點穴推拿爲主要治療手段;經過近三年時間的中醫藥治療,孩子的自閉症臨床體徵逐漸改善,直至最後基本消失。
譬如在語言能力方面,孩子在治療3個月之後就已經從只能以詞代句的狀況、到能夠說出較爲完整的句子,説話變得比較流暢;而且還不斷地使用出許多新的詞句,甚至還能夠注意到句式、時態等變化。同時,孩子還能夠主動地用語言來表達自己的意見與要求,能夠進行較爲簡單的交談,並提出簡單的問題。
治療1年時間之後,孩子的語言能力已經進入到能與他人進行簡單交談的程度,也能夠敍述所發生的事情;而今孩子能夠講故事,討論地理知識,有時候還能夠提出自己的某些見解。
在社交能力方面,孩子的提高也是明顯的。治療3個月之後,孩子開始懂得禮貌地與人交流,能夠與老師聊天,並開始評論老師的衣著。經過1年時間的治療之後,孩子就已經不存在獨處的自閉症狀,變得喜歡與人交流。有時孩子還會為自己辯護,甚至不惜“撒謊”;有時孩子還會提出自己的意見,甚至邀請同學到家中聚會。
在智力發展方面,孩子較爲關心周遭所發生的事情,開始懂得頂住房門以幫助雙手拎滿東西的媽媽進家門,懂得主動幫助媽媽接電話、整理房間。在學校裏孩子能夠搶答問題,主動提問,基本上能夠跟得上正常班級的學習進度。
由於孩子初診時所顯現的自閉症狀均已消失,因而筆者認爲可以視爲當初診斷孩子罹患自閉症的臨床依據已經消失,故而應該認爲孩子的自閉症已經治愈。
目前,雖然在孩子身上還存在著思維反應稍呈落後的狀態,但筆者認爲,這個問題並不説明孩子身上還存在自閉症病情。即使在正常兒童之中,也存在著智商高低的問題,故而不應該依據孩子在思維反應方面的快慢來作爲衡量孩子病情的依據。
此外,孩子身上還表現出對於日期的特殊反應能力,經過筆者的多次測試證實,如若給孩子某個日期(如某年某月某日),她都能夠較快而準確地說出該日為星期幾。
前者《今日美國報》曾報道俄亥俄州一名年僅6歲的男童維拉(Pranav Veera),稱其智商(IQ)高達176,屬於百萬人中纔有一人的天才。該報道在列舉該孩童異於同齡兒童的天才表現時主要強調其“不但能依順序背出美國歷任所有總統的名字,還能倒背英文字母;如有人隨意指出從2000年以來某年某月某日的日期,他還可說出當天是星期幾。”
其實蘇珊娜對於日期的特異感覺憂於維拉,即使是2000年之前的日期她都能應對自如;既然如此,難道不也可以由此而認爲蘇珊娜的智商超乎平常嗎?此外,蘇珊娜還有另外一種感覺優勢,那就是對於音調的感應與認知。事實上,孩子通過直覺就可以準確地判斷出所播放音樂的音調(如B大調、降B大調、D小調等等),這個能力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夠具備的。
經過中醫藥療法的長期調治、以及各項功能配合訓練之後蘇珊娜的自閉症體徵基本消失的事實,又一次證實自閉症是完全可以治愈的;蘇珊娜的案例同時也説明,中醫臨床在治療某些疑難雜症方面,存在著比西醫更爲有效的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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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admin on 02 May 2010 | Tagged as: Uncategorized
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
近期,筆者看到關於身為中醫師的英國女子吳英(YING WU)亂用中藥而導致患者腎衰竭、尿路癌症等疾病而被法庭裁定有罪的相關報道,心中不勝感慨。既為這位身為中醫師、而又不懂得中醫用藥規律者觸犯法律而惋惜,又為中醫專業隊伍某些中醫業者對於傳統專業學術知識的生疏而感到擔憂。
事實上,這是一例較爲典型中藥中毒事故,事故的肇事者是一位掛著中醫師招牌的醫者。不過筆者以爲,如此説是一名醫者,倒不如說其是一位商者,因爲作爲一名中醫業者,她並不懂得中醫藥的使用規律;而作爲一位商者,她懂得利用中醫師的招牌進行欺詐、賺取一位粉刺患者5年的醫療費用。
依據相關報導說,吳某從1997年開始,就讓58歲的患者布斯女士連續5年長期服用含有馬兜鈴酸成分的中藥,從而導致患者身體出現上述傷害。
“庸醫殺人”是中國文化中嘲笑那些江湖郎中的專門詞彙,既然連最起碼的中醫藥基礎學術知識都不具備,就不應該以中醫師的身份來行醫。因而這類不具備行醫水準而冒然行醫者,猶如殺人越貨之徒,當然不可以輕縱;否則,既對不起受到傷害的患者,也對不起廣大的中醫業者,更無法阻止類似的中藥中毒事故的持續發生。
作爲中醫業者,筆者對於這件事故的發生是相當痛心的,它所導致的餘波絕非僅僅只是涉及吳某一個人,其對於整個中醫事業必然會導致較大的損傷。筆者之所以願意在此花費時間與精力探討這件事情並非試圖為吳某個人辯護與解脫,筆者以爲,對於吳某所導致的醫療事故問題,法律會給她一個懲罰的公道,會讓她明白“醫商”之路是隨意行走不得的。
“醫”就是“醫”,“商”就是“商”;商人以牟利為主,醫生則只能以治病救人爲主。吳某之所以會發生上述醫療事故,應該歸咎於她個人的醫道與人品、以及她的學術修為。事件的本身清楚地顯示出,吳某從事中醫師工作的宗旨或許只是想當個“醫商”而已,因爲她的中醫學術知識是十分欠缺的。
我們僅以該案例所顯示的臨床療效來看,她在給患者治療面部粉刺時,要求患者以每日三次、每次30粒的劑量服藥,而且一用就是持續5年之久。可以說誰都知道,一個小小的痤瘡粉刺竟然需要長達5年的時間連續施治,這種臨床療效實在是令人難以恭維,筆者的確很難想像得出、這位“中醫師”與這位患者的耐性竟然會是如此之大。
一般來説,含有馬兜鈴酸的中藥無非就是木通、防己之類的藥物,這類中藥性寒,久服必傷人體陽氣,因而這類中藥只有在患者機體處於肝膽實熱病態證型爲患的狀態時方可適量運用。不過筆者以爲,對於中醫臨床來説“藥之害在醫不在藥”,木通、防己之類的中藥是否含有馬兜鈴的問題並不重要,重要的則是中醫臨床沒有吳某的這種治病用藥的方法。
臨床顯示,上述這些最基本的中醫臨床用藥規律吳某都沒有嚴格遵循,那麽她是如何履行一個中醫師的臨床醫學職能呢?筆者以爲,唯一合理的詮釋就是吳某只是以醫經商而已,如若她知道亂用中藥的後果會如此嚴重的話,她應該不會如此以身試法。
依據中醫[辨證論治]、“有是證,服是方”等學術理論,非但含有馬兜鈴酸的中藥如此,幾乎所有的中藥都是如此,即使屬於培補類中藥人參、冬蟲夏草等藥物,如若使用不當,一樣都會出現中毒反應。而作爲一位中醫師,吳某連[辨證論治]這些最起碼的學術規律都不懂、都不遵從,可想而知,其發生醫療事故的機率應該是非常高的,只不過只存在發生時間早晚的不同而已。
筆者以爲,醫生的崇高身份與職業道德非常重要,不應該容許金錢來褻瀆。身為中醫業者,我們必須了解自己所施用藥物的潛在危險,必須以維護患者身體健康為主要宗旨。因而從專業的角度來看,吳某起碼並不具備中醫臨床業者所需要具備的專業知識,其雖然具備合法的中醫行醫資格,但不能被稱做合格的中醫師。
而且吳某對於馬兜鈴酸中毒的新聞報導處之漠然的態度有點令人驚詫,可以說亂用中藥導致馬兜鈴酸中毒的臨床案例層出不窮,相關的新聞報導比比皆是。中國大陸關於不少人由於將龍膽瀉肝丸當作健康食品長期服用而導致出現腎衰竭的報導常常見於報刊雜誌,英國《探針》雜誌也曾經報導過某華人爲了預防與消除肝臟之毒、自行長期服用龍膽瀉肝丸5年,從而導致出現腎衰竭與膀胱腫瘤。
對於上述警訊吳某非但沒有引以爲戒,甚至竟然在臨床上毫不負責任地欺騙患者,她在廣告詞中信口雌黃,胡説什麽她所使用的這種藥物“安全和自然”。事實上我們中醫師都知道,任何一味中藥雖然源自於自然,但將其用於臨床治病必然存在一定的危險,如若運用不當,都有可能讓患者中毒;可以說如若使用者缺乏中醫藥知識的指導,中藥的使用不可能存在絕對的安全。 Continue Read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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