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

在現代社會,人們對於幾乎所有的學術問題,常常都習慣於借助現代科技思維的模式進行詮釋,試圖得出“科學”的答案;如若得不到現代化詮釋,他們就會認爲這種學説“不科學”。所以他們不會去想是否應該懂得尊重某些學科學術規律的問題,其學術態度當然也就只能夠停留在否定與強行“改造”其他學説的較低段位。

他們甚至還不願意正視這樣一個事實,現代科技雖然已經發展到一定的先進階段,但遠遠還不能夠有效地詮釋世界上所有發生的現象與問題。譬如看待中醫學說。前者人們在找尋所期待的經絡實體的過程中,儘管人們運用了幾乎所有的現代科技設施,儘管人們甚至借用各種高倍顯微裝置仔細找尋屍體的各個部位,除了南韓有位名叫金鳳漢的人謊稱自己發現“鳳漢小管”而閙出自殺的悲劇之外,人們對於想象中的經絡實質管道幾乎毫無所穫。

這個事實的本身就可以證實人們在學術認知上存在著很大的偏差。事實上,對於中醫學說這種以非實質思維作為指導思想的學科、人爲地強行採用現代科技思維來認知是錯誤的,其問題的核心在於沒有能夠尊重中醫的學術思維。顯然,這種學術認知上的偏差使得人們不懂得中醫學説中關於經絡作爲“運行氣血的通道”的中醫學識,而只是一廂情願地將“氣血”看作成血液,把“通道”理解為實質管道,所以才會出現這種幼稚的學術思維錯亂。

這個問題在[中藥現代化]的過程中也常常出現。譬如,人們主觀地認爲魚腥草煎劑可以等同於西醫的注射針劑,因而將魚腥草“現代化”成臨床注射針劑,結果在臨床施用的過程中屢屢令患者出現不適現象。面對這個問題,人們不去追究其隨意改變中藥給藥方式的不合理性,不去追究魚腥草注射液的製作並不符合西醫關於提取西藥針劑的學術規範,反而毫無根據地去質疑中藥的毒性,有人甚至提出“爲什麽不含毒性成分的魚腥草會造成臨床中毒事故?如若似此,還有哪一味中藥能夠讓人放心地使用”等等一類荒誕的問題。

對於上述現象,筆者只能將其歸咎為“愚昧”二字,筆者以爲,無論是該藥物注射針劑的製造者、使用者、以及提出疑問者都適合於這個評價。正因爲這些人都是以追求中醫藥現代化為唯一目的,所以他們不願意尊重科學的學術分類,不願意尊重中醫藥使用的學術規律,以至於愚蠢到套用西醫的臨床用藥規律來看待、並使用中藥,直至出現臨床醫療事故而不自知。

衆所周知,魚腥草屬於中醫藥範疇,所以其臨床使用只能依據中藥的“四氣五味”規律,其給藥方式也只能夠遵循中醫“内服外用”的用藥法則,豈可被當成西藥針劑而直接注入人體呢?事實上,幾千年來的臨床醫案記錄早就顯示,只要遵循中醫的用藥規律,魚腥草的臨床運用從來就沒有出現過上述臨床不適的問題。

尤爲可笑的是,這樣一類的不當用藥方式一旦導致出現臨床中藥中毒問題時,人們一般不會去追究那些不當的“科學”用藥方式,反倒去懷疑無辜中藥的毒性問題,這種思維與做法當然也就只能用愚不可及來形容。

此外,人們為了弘揚[中西醫結合],常常期待著採用中醫藥療法來改變西醫的某些臨床診斷數據,只可惜由於中西醫的學術規律不同,這種做法一般都會以無效告終。但是人們不去反省自己違背學術規律的錯誤做法,不去反省自己沽名釣譽給社會大衆造成身體傷害等問題,反而採用在中藥方劑中加用西藥成分的錯誤做法,並以這種[中西醫(藥物)結合]的方式來欺世盜名。

事實上這種中西藥混同使用的做法毫無學術價值與臨床意義;如其這麽混同用藥,遠不如直接使用相關西藥來改變那些檢驗數據更爲直接;而且將中西藥物分開使用,還可以避免重蹈許許多多的類似[維C銀翹片]中毒事故之覆轍。

我們知道,在中國[中醫現代化]研究中,[中西醫結合]最大的“成果”就是人們將西藥的[成分論]引入到對於中藥的臨床效用、以及中毒機理的詮釋中去。事實上,他們將幾乎所有的中藥都按照現代科技思維規律作了所謂的成分分析,既找出相應的“有效成分”,同時也找出相應的“毒性成分”,他們以爲只要找出中藥中的相關化學成分,就可以借鑑西藥的藥理來駕馭中藥。

但令人十分遺憾的是,所謂的[中藥成分論]並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應,[有效成分論]根本就無法指導中藥的臨床運用,而所謂的[毒性成分論]則更是無法詮釋無毒中藥的臨床中毒現象。換句話來説,這種錯位研究所得出來的詮釋基本上是一堆毫無實用價值的廢物。

● 臨床上幾乎沒有人會依據中藥[有效成分論]來指導中藥的臨床使用。

首先我們來探討所謂“有效成分”問題。譬如經中藥[有效成分論]研究認爲:黃連的有效成分爲小檗鹼、甲基黃連鹼,人參的有效成分為人參皂甙、人參炔醇,陳皮的有效成分為揮發油、橙皮甙,桂枝與肉桂的有效成分為桂皮醛、桂皮油等等。

筆者以爲,雖然人們能夠從許多物質中解析出各種不同的化學成分,但是,這樣的一些“有效成分”分析對於中藥的臨床應用並不具備絲毫意義,近幾十年來的中藥臨床應用經驗早就已經證實這點。事實是儘管幾乎所有的中藥都已經找出相應的“有效成分”,但臨床中醫師使用中藥一般都還是必須遵循“四氣五味”的中醫學術規律,而臨床西醫業者基本上也不會按照所謂的“有效成分”來使用中藥。

人們不禁要問,既然中藥的[有效成分論]研究成果明擺在那裏,爲什麽人們卻不去使用這些“科學”的結論呢?筆者以爲,這種奇怪的現象只能夠用“牛頭不對馬嘴”這句俗語來形容。事實上[有效成分論]是對西藥而言的,中醫理論指導下的中藥有效成分不是上述的那些化學結構與名稱,而只能是中藥飲片。

我們以上述桂枝與肉桂為例。按照[中藥成分論]的藥理分析,桂枝與肉桂所含的成分基本上是一致的,都是桂皮醛和桂皮油;如若依據[有效成分論]的學術理念來指導,由於所含化學成分相同,二者在臨床使用中應該毫無區別才對;但是中醫藥理論根本就不可能認同這一學術理念,反而只會認爲二者的臨床功效並不相同。

我們知道依據中醫藥學說,桂枝味甘辛,性溫,入肺、心、膀胱經,其功效為發汗解肌,溫經通陽,主治風寒感冒,風濕痹痛,痛經,閉經,痰飲咳喘,小便不利等症。肉桂味甘辛,性大熱,入腎、脾、肝經,其功效為補腎陽,暖脾胃,除積冷,通血脈,主治腎陽不足所至的陽萎,尿頻,腰膝冷痛;也治胃腹冷痛,食少溏瀉;還治婦人沖任虛寒,痛經,閉經,以及陰疽漫腫不潰或潰久不斂等症。

從這裡我們不難看出,在中醫藥的學術理念中,桂枝與肉桂的有效成分、及其臨床效用是完全不同的。[中藥成分論]認爲二者所含“有效成分”相同,因而其臨床運用應該等同看待;而中醫理論則認爲,桂枝與肉桂的臨床應用存在著“性”與“歸經”的差異。桂枝性溫,肉桂性大熱;桂枝入肺、心、膀胱經,肉桂入腎、脾、肝經,故而二者所用不同。由此可見,中醫藥學説中的臨床有效成分只能是中藥飲片。

我們還可以通過對黃連的有效成分進行剖析來加以證實。我們知道,由於黃連中所含的小檗鹼對於腸道致病菌羣有一定的抑制作用,所以在中國的[中西醫結合]運動中開發出了黃連的“有效成分”提取物—-黃連素,其對於臨床瀉洩有著較好的療效。不過我們應該懂得,此時的黃連素與其它用西藥提取方式所提取的各種動植物類藥應該完全一樣,其藥性、藥理、及其使用規律都已經完全西藥化,根本就不具備“四氣五味”的中醫藥學術規律,故而說黃連素並不屬於中藥範疇。

依據中醫藥學術規律來看,這種“有效成份”的學術認定,純屬於西醫殺滅致痢菌群的局部對抗思維理論所指導;也就是說,黃連素的提取,只是為西醫藥庫又開發出了一種新藥而已。我們知道,中醫臨床使用黃連治療瀉洩,其藥理並不只是為著殺滅致病菌群,而主要在於幫助機體清熱燥濕解毒;因此,中醫使用黃連治療瀉洩,只適用於胃腸濕熱型瀉洩;而對於寒濕所致的水瀉,單獨使用黃連只會加重病情。

而且從黃連的臨床運用來看,即使從黃連中提純出來黃連素,也並不能説明黃連中只有黃連素這樣一種成分有效。我們知道,依據黃連的性味功效特徵,中醫臨床將其用於許多其他疾病的治療之中:譬如配伍吳茱萸治療肝火與胃熱嘔吐(左金丸);配伍梔子、黃芩以瀉火解毒,治以瀉心經實火(黃連解毒湯);配伍黃芩、阿膠、白芍瀉心火,解熱毒,治療心火亢盛所致的吐血、衄血等症(黃連阿膠湯);配伍天花粉、地黃治以胃火熾盛,消穀善飢、煩渴多飲的中消證;此外還可以用來治療各種癰腫瘡毒、疔毒内攻、耳目腫痛等外科疾病。

很顯然,黃連的上述功效是黃連素所不具備的,也就是說,黃連素的臨床功效只是黃連的一小部分而已。由此可見,黃連素並非中藥飲片黃連的唯一有效成分,在中醫藥學説中,黃連的功效除了用於濕熱型胃腸洩瀉之外,還包括著清瀉肝火、心火、胃熱等,其清熱解毒的功效還可以用來治療各種疔瘡腫毒。所以說,黃連的有效成分也只能是黃連飲片。由此可見,採用西醫的有效成分理論來套用中藥的做法並不符合中醫藥的臨床學術規律。

上述顯示,[有效成分論]並不能詮釋桂枝與肉桂這兩味中藥同株而具備不同功效的藥理,也無法有效地詮釋黃連只能夠止濕熱洩瀉、以及具備其他多種功效的藥理;由此可見,[有效成分論]只是人們機械地借用西醫學術思維理論來詮釋中藥的浪費之舉。事實上,由於這種“現代化”結論對於中藥的臨床使用毫無指導意義,這種花費大量人力與財力所探究出來的[有效成分論]也只能付之高閣而已。

● [毒性成分論]並不能有效地詮釋中藥中毒的學術規律

如前所述,除了進行“有效成分”的分析之外,[中藥成分論]還解析出不少中藥的“毒性成分”.例如杏仁,他們認爲杏仁的毒性在於苦杏仁甙,其分解物氫氰酸有劇毒,不可多用。又如木通,其所含的馬兜鈴酸長期大劑量服用會導致腎衰竭等等。

其實上述毒性問題早就在中藥學中提出,中醫藥理論認爲杏仁、木通都有小毒,其用量只能在9克左右,而且不可長期服用。事實上儘管上述中藥含有相關毒性,如若依據中醫藥學的學術規律使用,應該不會出現中藥中毒臨床事故;關於這點,幾千年來難以數計的臨床案例都已經得到嚴格的驗證,根本就無須再質疑。

只是在推行[中西醫結合]之後,人們逐漸開始變得膽大妄爲,根本就不按照中醫的藥理來使用中藥。譬如人們將木通、防己當作減肥藥物亂用,將龍膽瀉肝丸當作保健藥品長期服用,嚴重地違背著中醫關於“有是證,服是方”的臨床用藥原則,從而釀成許多不應該發生的臨床醫療事故。

筆者以爲,雖然持[毒性成分論]者的初衷或許是為了提醒人們注意部分中藥的毒性,是為了保障廣大患者的用藥安全;但是他們卻忽略了一個重大的學術問題,就是中藥不是西藥。因爲中藥的運用必須遵從中醫關於“有是證,服是方”的臨床用藥規則,否則,即使使用那些根本就不含毒性的中藥,也有可能由於“藥證相反”的緣故而出現中藥中毒事故。
我們知道,由於西醫治病的臨床學術規律基本上屬於局部對抗治療思維,因而其所有的臨床治療對於人體的傷害可以説是絕對的;而中醫藥療法是在[整體調節]的思維指導之下進行的,其臨床所採用的治病思維是整體對抗治療,所以只要能夠做好[辨證論治],真正做到“藥證相符”,其對於人體的傷害基本上屬於零。至於某中醫師[辨證論治]的專業水準較差,以致於出現“藥證相反”的誤治問題,那當然只能另作他論。

所以在中醫業界流行“庸醫殺人”這樣的一句俗語,其意為不是真正懂得中醫之道的“庸醫”很容易蹈入過失殺人的境界;而導致其“殺人”所用的中藥,既有含有“毒性成分”的中藥,也有不含“毒性成分”的中藥,甚至還有被人們視爲“大補”的一類貴重中藥材(諸如人參、冬蟲夏草等)。

自從中國[中西醫結合]運動開展以來,中藥中毒的臨床事故頻頻發生,其中有人們所常常提及的比利時某西醫亂用中藥製作“苗條丸”減肥所導致的所謂“中草药肾病(Chinese herbs nephropathy)”,也有經常發生的龍膽瀉肝丸導致腎衰竭的臨床案例,還有將魚腥草、刺五加等製作成中草藥針劑、從而導致多人中毒、多人死亡的中毒事件。如此等等,不勝枚舉。

事實上,上述所有中毒案例均屬於“庸醫殺人”之列。我們都知道,木通、防己等中藥根本就不具備減肥的功能,龍膽瀉肝丸只能適用於肝膽實熱證型,魚腥草無毒,刺五加也不具備毒死人的特性。事故的發生雖然的確與上述藥物的使用有關,但事故的本質就已經很清晰地擺明此乃“用非所用”的問題。

不言而喻,上述所有的中藥中毒事故,基本上都是由於不當使用中藥所致;也就是說,其中藥中毒事故的發生,基本上都是使用中藥者沒有遵循中醫藥相關學術理論所造成的。如前所述,中醫臨床治病講究[辨證論治],而非辨病論治,中藥的使用原則必須是“有是證,服是方”,只有在真正做到“藥證相符”的狀況之下方才有效,如若不慎在臨床上出現“藥證相反”的錯誤診治問題,則必然會令患者顯現出相關的毒性反應。

由於目前許多[中西醫結合]類的醫生都打著中醫師的名號,但他們臨床使用中醫藥療法都沒有遵循[辨證論治]等傳統的中醫學術理念,所以只能稱其為傳統中醫業界内的“庸醫”,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現象在中國很普遍,在國外也都存在,嚴重地干擾著中醫的臨床秩序。

很顯然,這樣一類的“中醫師”根本就不懂得遵循“有是證,服是方”中藥使用原則,因而在他們臨床診治疾病的過程中常常會出現“藥證相反”的中藥中毒事故;其實這也就是人們所常說的“藥之害在醫不在藥”的緣故。事實上在這樣一些庸醫的筆頭下,幾乎所有的中藥都有可能成爲他們“殺人”的毒藥。

此外,中國大陸衛生當局加持[中西醫結合]這種不具備醫學學術規律的想法與做法,導致大量的中藥煎劑採用西藥注射的給藥方式;同時鑒於中藥療法對於改善西醫臨床檢驗數據的的療效不如他們的預期,他們又常常將西藥混入中藥方劑中組合成許多[中西醫結合]類藥物大量使用於臨床,從而導致中藥中毒臨床事故頻頻發生。所以說,這筆帳根本就不應該算到中藥的頭上,因爲這種中藥中毒機率大增現象的出現是在中國衛生當局推行[中西醫結合]之後。

筆者曾經看過一篇“文章”,稱其為文章的確是擡舉了它。這篇“文章”名為“中藥有些很可怕”,既無作者,也不見出處,是一位同道傳給筆者看的。本來這是一篇意在嘩衆取寵的亂文,根本就不值得一駁,只是由於筆者在此章節中所敍述的主題爲中藥的毒性成分問題,所以才會對於這種偏頗稍作批駁。

“中藥有些很可怕”的作者故意誇大其詞,文中所要闡明的宗旨無非就是指所有的中藥都因爲具備毒性而不能使用。譬如他說“附子含毒性强烈的乌头碱,能对心脏造成损伤,能被用来杀人”。其嘩衆取寵,可見一斑。山西名醫李可先生使用大劑量的附子成功搶救了許多頻臨死亡的心血管疾病患者,療效顯著;這些臨床案例的本身就是對這些不負責任者的鞭笞。再説要想殺人,僅僅使用白米飯都可以做得到,何須用到附子的毒性?

至於“含汞、铅、朱砂、马兜铃酸等成分的中药安宫牛黄丸、牛黄解毒丸、复方丹参片、猴枣散、保婴丹、黄连素片、人参再造丸、六神丸、大活络丸、小活络丹、利肝片、龙胆泄肝汤、安神补脑丸、附子理中丸、牛黄清心丸、定心丸、龟龄集、救心丹有毒”等問題更是好笑,事實上這種重金屬中毒、毒性成分等學術理念並不屬於中醫學說範疇,而上述許多中藥方劑都曾歷經過幾百、上千年難以數計的臨床案例驗證,直至目前還尚未見到依據中醫學術規律使用的具體臨床中毒案例發生。

此外,作者還列出一系列所謂肝毒性、腎毒性的中藥,似乎每一味中藥都會令他寢食難安,真的很誇張,筆者的確很同情這種在牛角尖中生活的人。其實作者的上述論調純屬於庸人自擾,既然自己不懂得中醫藥知識,卻又何苦偏要將自己裝扮成中醫藥學究亂扯一通,以至於讓自己顯得如此滑稽可笑。

正如前述,幾千年來的中醫藥臨床史早就證實,中藥臨床使用的安全性是不容置疑的,因爲每味中藥的臨床功效與使用禁忌都有明文規範,只要嚴格地遵循中藥的使用規律(包括十八反,十九畏等規律),基本上是不可能出現問題的。
其實中藥中毒問題的大量發生主要是在中國的[中西醫結合]運動中,人們人爲地改變中藥的傳統用藥規律,他們或者荒唐地套用西醫注射的給藥方式,或者在不具備中醫藥學識的基礎上胡亂地使用中藥,或者在中藥方劑中加入西藥成分,從而導致中藥中毒的臨床事故不斷發生。事實上,上述[毒性成分論]並沒有解決中藥中毒的問題,而只能算是不尊重中醫學術規律的代表作,因爲它錯誤地將中藥完全西醫西藥化,從根本上抛棄了中醫藥學的學術規律。

筆者以爲,該論述的上述警示雖然頗有點醒目,但充其量也只能稱之為中醫白癡之談,除了能夠起一點嘩衆取寵的效用之外,基本上毫無醫學學術價值可言。事實上如若作者願意將這種精力花在西藥上的話,那麽他所能得出的結論將更為可怕,因爲局部對抗療法思維指導下所生産出來的西藥毒性只會更大,如若依照該作者排斥藥物毒性的“憂國憂民”意識,恐怕世界上也就沒有西藥可敷使用了。

在此我們僅以有可能導致腎衰竭的部分西藥為例。事實上有可能導致腎衰竭的西藥的種類比中藥多很多;其中導致藥物阻塞性腎病的藥物:可析出結晶阻塞腎小管的有磺胺類藥物與甲氨蝶呤,可誘發腎結石生成的有乙酰唑胺、維生素D與噻嗪類藥物,可形成血凝塊阻塞輸尿管的有氨基乙酸與氨甲苯酸等。而能夠直接損害腎臟的藥物中:可降低腎小球濾過率而導致氨質血症的有噻嗪類利尿藥,可導致近曲小管壞死的有氨基糖甙類藥物、頭孢菌素類藥物、多粘菌素類藥物、金製劑等,可導致遠曲小管壞死的有兩性黴素B、二甲氧氟烷等,可導致集合功能障礙的有多西環素、地美環素、甲氧氟烷與鋰劑等,可導致間質性腎炎的有非那西丁、阿斯匹林與對乙酰氨基酚等。

此外,還有導致免疫性腎傷害的,導致充血性膀胱炎的;還有那些抗生素類藥物、解熱鎮痛類藥物、抗腫瘤類藥物、利尿類藥物等等。由於腎臟是人體最大、最主要的排泄器官,代謝產物都需要從腎臟排泄,因此不當使用上述藥物都能給腎臟造成一定的傷害。

顯然,上述可能導致腎衰竭的藥物僅僅只是有毒西藥的極小一部分,我們都知道,阿托品、嗎啡屬於毒品類藥物,各種激素類藥物對於人體都存在著較大的傷害,而那些化療類藥物對於人體的傷害則更大。此外,還有越來越多的西藥每天都在製造出大量的各種藥源性疾病;依据相關報道,僅2008年全美國就有一萬伍千人死於藥物(西藥)亂用,人數已經達到流行病學的程度,超過海洛因和古柯鹼毒品的死亡總數。

試想,爲什麽上述這樣一些西藥都能夠在臨床上使用、而對於小小的甘草這樣一類中藥這些人都不放過呢?就算如作者所言“甘草的主要成分甘草酸含有和激素醛固酮相似的作用與类似雌激素的作用”又有何妨?西醫從動植物中提取的激素類藥物還少了嗎?爲什麽唯獨中藥就必須受到如此歧視?而且當你閑得沒有事幹的時候,也大可不必要去“長期或大劑量服用”甘草,因爲中藥的用藥規律根本就不允許這樣做。

人們都知道山西的李可中醫師利用大劑量的附子等中藥搶救成活許多頻臨死亡的心血管疾病患者這件事情,就連當地許多醫院的西醫急診室都會把這類重症患者送往李可中醫師處搶救治療。這個臨床事實早就證實,只要遵循中醫藥學術規律運用附子治病,不但不會“对心脏造成损伤”,不會“被用来杀人”,反而出現人們所認可的中醫藥療法緊急救援奇跡。
此外,以安宮牛黃丸為主藥而獲痊愈的香港某衛視主播的案例也顯示,她在較長時間服用安宮牛黃丸治病的過程中,也並沒有因爲其中所含的重金屬硫化汞而出現中毒現象。可以說這等等案例都能夠有力地駁斥該作者對於中藥的攻訐,同時也揭示這些人對於中醫藥學都是採取輕浮的學術態度、以及對於傳統中醫的敵視。

很顯然,目前所發生的所有中藥中毒事故只能證實一個問題,那就是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主要都是由於使用者在違背中藥使用規則的情況之下、隨意亂用中藥所造成的,都是由於使用者不當地超越了中藥的使用規範、用非所屬所導致的。
事實上,那位比利時醫生使用木通減肥、中國的多位患者長期服用龍膽瀉肝丸養生、英國某華裔患者連續5年服用龍膽瀉肝丸以“加強肝臟機能”、各類中草藥注射製劑所造成的臨床傷害等等,幾乎所有中毒事故的發生,沒有一例屬於中醫學術理論結構的指導錯誤所導致,也沒有一例屬於臨床中醫師運用傳統中醫學術思維治病所導致。

由此可見,在中藥中毒的問題方面,中醫藥的學術結構根本就不存在不適應臨床的問題,中藥的臨床使用根本就不存在不安全的問題,唯一存在的問題就是人們不嚴格地遵守中醫藥使用規範而隨意濫用中醫藥。上述表明,由於中西藥導致腎衰竭的機率都實際存在,其致病的主要原因也都來自於藥物的不當使用,因而藥物的嚴格管理纔是問題的關鍵。
對於亂服西藥而導致中毒的事故,人們常常願意將責任歸咎於使用者的本身;而對於濫用中藥所導致中毒的事故,人們卻傾向於將責任歸咎於中藥的毒性。二者相較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人們在對待藥物中毒問題的態度是多麽地不公平,所顯示出來的這種不公平也只能説明人們對於中醫藥學説的無知。

究其原因,或許是由於人們習慣於中藥無毒的理念、比較難以接受中藥中毒的事實,再加上某些[廢中醫]論者的大肆渲染、以及[中西醫結合]論者的學術概念上的混淆,從而使得中藥中毒的問題得不到有效地解決。不過筆者以爲這也是好事,因爲這樣既能提醒中醫業者小心用藥,也能促使藥物管理部門正視非中醫業者濫用中藥問題的嚴重性,從而加強中醫藥的專業管理措施。

顯而易見,[毒性成分論]對於中藥中毒的臨床現象毫無幫助,既無法詮釋無毒中藥中毒的機理,也無法杜絕大量發生的濫用中藥所導致的臨床醫療亂象。事實上,在西學東漸之前衆多的臨床醫學案例記載裏,並沒有發現由於中醫業者不了解中藥的“毒性成分”、而導致像今日如此之多的中藥中毒臨床事故的發生。

難以忽視的問題是,這種[毒性成分論]對於那些暫時還沒有承認中醫藥學説獨立學術地位的國家與地區,會起到負面的作用。在美國,由於中藥屬於食品類管理,所以,大凡稍含毒性的中藥都遭到禁用,許多蟲類中藥也被限制使用,凡此等等,使得這些地區所能夠運用的中藥更加趨少,嚴重地限制著中藥療法在該地區的發展。


上述顯示,採用[中藥成分論]來觀察中藥完全是學術思維錯位所導致的錯誤認知,而且純屬於多此一舉,其結果只會不可避免地出現醫學學術概念上的混淆;也就是說,[中藥成分論]思維並不能顯示中醫藥療法的學術機理,對於中醫臨床不但毫無學術價值,反而有害。

事實上,所謂[有效成分論]與[毒性成分論]都是針對西藥而言的,中藥的臨床運用無須遵循西醫藥的這一學術規律;出於學術規律的結構與規範,中藥的毒性問題基本上出自於中醫師臨床治病是否會出現“藥證相反”,這也就是我們所常說的“藥之害在醫不在藥”。

由此可見,簡單地追究某某中藥有毒的做法確實有失公允,而[中藥成分論]研究也屬於[中西醫結合]運動的一大敗筆;雖然這是掩蓋不當中醫藥治療所造成的中藥中毒事故的最有效方法之一,也是[廢中醫]論者攻擊中醫最喜歡使用的藉口之一,但從醫學學術的角度來説,這種追究肯定是站不住腳的。

我們從上述中藥中毒事故所顯示出來的問題中可以看出,中藥中毒,罪不在中藥。任何中醫藥療法的不當使用都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很容易出現完全可以迴避的中藥中毒事件。所以說,中藥的臨床應用必須置根於中醫的學術體系之内,任何脫離中醫學術思維指導而輕率地使用中醫藥療法的行爲(包括所謂的[中西醫結合]用藥)都是不負責任的做法,必須立即予以取締。


●通過微小RNA調控動物生長發育過程的分子生物學研究能夠證實中藥對於人體的作用。

人們不會忘記,在追尋經絡實質管道的過程中,雖然其結果令許多熱心人士大失所望,但是人們卻意外地發現人體體表確實存在著一些紅線、白缐、皮丘帶、濕疹樣缐,有的還呈跳動感、蟲爬感、熱缐或冷缐等等。而且,其感傳經過的範圍有時不是一條線,而是具有一定寬度的一條帶,在帶狀範圍内有中心線與邊緣區,中心線較細,酸麻脹重感覺強烈而清晰;邊緣部分較寬,常常是一種比較模糊的感覺,而且,軀幹部比四肢部較寬。

重要的是,這些發現不但觀察到經絡感傳現象的客觀存在,而且求證到經絡傳導的路徑與中醫古籍中所記載的十四經絡路綫基本一致,與解剖學中的神經、血管的分佈不完全相同,具有它獨自的特點(摘自《針灸學》)。上述顯示,雖然中醫學說關於經絡的學術理論不存在人們所想象的那種實質管道,但經絡感傳現象的存在是不容置疑的。

從人們對於經絡的研究中我們可以看到,中醫學説中關於經絡的概念並非人們所主觀想象的那種類似於血管、淋巴管之類的實質管道,而是一種客觀存在的氣血通道,這就是人們所說的經絡感傳現象。由此可見,我們在研究某個學術問題時,正確的態度首先應該是尊重其學術規律,而絕不是輕易予以否定。

原因很簡單,因爲目前現代科技水準依然還在不斷提高的過程之中,其對於世界的認知大部分都還處在探索的過程之中。如同觀察經絡通道一樣,人們也曾試圖借鑑西藥的藥理來研究中藥治病的機理,但這一過程與找尋經絡實質管道一樣地不順利,他們所研究出來的所謂[中藥成分論]並不能合理地詮釋中藥治病、以及中藥中毒的原理;也就是說,[中藥成分論]只是由於現代科技的發展還沒能達到能夠認識中醫學識這一學術高度的不當認知產物。

近期筆者獲悉一個科研信息,就是人們對於植物中所含微小核糖核酸(microRNA)的研究有著較好的進展,筆者感覺到,雖然這一研究成果目前還處在初級階段,但其對於詮釋中藥治病的機理應該有著較爲重要的意義。

這件事情的確引起筆者的濃厚興趣。由於[中藥成分論]對於中藥的詮釋基本上無法解決中藥的藥理問題,既提供不了中藥療法現代化的有效理論依據,更詮釋不了不含毒性成分的中藥中毒問題。關於植物中所含微小核糖核酸的研究雖然不是為了提供中藥現代化詮釋而進行的,但其發現應該可以讓我們借用分子生物學的原理來詮釋中藥治病的學術原理,以期讓人們能夠初步了解中醫藥療法超前的科學價值。

中國南京大學張辰宇教授等人發表在《細胞研究》上的一篇研究報告說,植物中所含的微小核糖核酸(microRNA)能夠通過消化道進入人體血液和器官組織,然後通過調控靶基因表達的方式,影響人的生理功能。這個現象意味著日常飲食可以直接影響人體内的基因表達。

微小RNA與人體疾病科學家發現微小RNA並不是很久之前的事情。1993年美國哈佛大學羅莎琳德•李(Rosalind Lee)等人曾在《細胞》雜誌上發表過相關論文,稱在綫蟲體内發現控制幼蟲發育的“lin-4基因”所編碼產生的短小RNA,其具備控制“lin-4”蛋白質產生的功能。這是人們首次發現微小RNA對於生物體基因表達的調節作用。此外,一個以色列的研究組也獨立發表了相同結論的文章。

張辰宇教授等人發現,植物的微小核糖核酸可通過食物攝取的方式進入人體組織器官,或在血液中漫遊,影響著人體的生理功能。這些植物的微小核糖核酸(mRNA)即使經過烹飪,也不會被滅活,而且也不會受到胃液破壞,依然能夠維持其較強的調節作用。

張教授以米飯為例來説明其調控人類基因這一問題。他認爲,當人體過多地攝取米飯之後,米飯中所富含的、編號為168a的植物微小RNA能夠結合人體内某種連接蛋白的mRNA,抑制其在肝臟的表達,進而減緩低密度脂蛋白從血漿中的清除,最終引起代謝性疾病。

在2000年至2003年這短短的三年時間裏,研究人員就陸續發現微小RNA的許多功能:諸如控制細胞的增殖、凋亡,調節蒼蠅的脂肪代謝,調節哺乳動物造血系統功能,控制植物葉與花的發育等。而且人們也逐步認識到,微小RNA可以調控腫瘤的形成,可以與慢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有關,還可能與人類老年癡呆症和某些中樞神經功能紊亂有關。據計算機模擬推測的結果,以上這些只是微小RNA所具備功能的冰山之一角。研究人員估計,在哺乳動物的基因中,約有30%左右的編碼蛋白質的基因受到微小RNA的調控。

張教授他們還發現,中藥在經過煎煮之後,藥湯裏的微小RNA的濃度很高,給小白鼠喂藥之後24小時,就發現小白鼠肺部相應的微小RNA濃度增高。他們認爲,這一發現為在傳統的中草藥中發現一類全新的活性分子提供了依據。事實上,這一研究進一步證實通過中藥療法,中藥中的微小RNA可以進入機體的相關部位而起到對於人體功能狀態的相應調節作用。

很顯然,當中藥材中所含的微小核糖核酸進入人體之後,就會像大米進入人體一樣(事實上大米也是一味中藥),將這種帶有序列特徵特定“信息”的mRNA作用於靶細胞内微小RNA的靶基因,從而調控靶細胞的生理學或生物學功能及狀態。
雖然張辰宇教授所研究的只是西醫學術範疇之内的生理學與生物學功能狀態,並非中醫的陰陽五行之類的學術理念,但是這種分子生物學研究已經足夠證實中藥療法的科學價值與使用價值。也就是說,每一味中藥都能夠通過這種帶有序列特徵特定“信息”的mRNA影響到身體的功能狀態。譬如:人參補氣,熟地養血,桃仁活血,柴胡行氣,黃連清熱,茯苓利濕,全蠍驅風,如此等等。人參、熟地、桃仁、柴胡、黃連、茯苓、全蠍這些中藥都能通過帶有各自序列特徵特定“信息”的mRNA著用於人體、並影響到人體的功能狀態;而上述功效的不同描述,也只是中西醫對於臨床生理、病理狀況的不同詮釋而已。

筆者以爲,上述發現對於現代人理解中醫藥療法的確有著一定的幫助,至少人們可以從中理解到中藥治病的基本原理;由於這種微小核糖核酸(microRNA)學説屬於分子生物學範疇,人們常常會習慣性地認爲比較“科學”而選擇接受。
不過盡管如此,人們如若寄希望於通過mRNA的研究來指導中藥的臨床使用,或許還是會失望的;就像當初人們對於經絡的研究一樣,這種研究只有可能證實中藥的有效性、實用性與科學性,不太可能有效地指導中藥的臨床運用。
譬如在對於針刺穴位的研究中,人們可以通過相關測量來證實針刺的功效。人們發現,針刺内關可以有效地調整心率,在心率過快時,可以使心率減緩;在心率過緩時,可以使心率增快。這種良性的雙向調整作用顯示,針刺同一個穴位,對於不同狀況的患者,會產生不同的臨床效應。

人們還採用西醫臨床的各種觀測方式來檢測針刺治療前後人體的生理、病理變化,得出很多“科學”的結論,譬如,人們觀測到針刺的止痛作用於植物神經有關,針刺能夠增加機體的球蛋白,針刺能夠使機體的白細胞、紅細胞、血小板都趨於正常值。此外人們還發現,針刺對於胃的調節也是很明顯的,通過針刺治療,可使痙攣的胃弛緩,胃不蠕動者出現蠕動,蠕動過強者變緩,以及幽門開放等等。

上述顯示,現代科技對於經絡實質的研究,能夠證實經絡感傳現象的存在,能夠證實針灸療法對於人體具備明顯的調節作用,能夠證實中醫學説關於經絡穴位的理論並非某些質疑者所說的子烏虛有,而的確是一種客觀存在。但是,上述這些研究始終都無法認知針灸、推拿相關穴位如何能夠起到相應的治療效用,因而對於針灸等中醫療法不具備臨床指導意義,針灸、推拿等中醫外治療法必須還得遵循中醫學術理論施行。

事實上,研究微小RNA調控動物功能狀態過程的分子生物學理論也是這樣,它能夠幫助人們用分子生物學的學術理論來感知中藥療法對於人體調節的生理、病理作用,卻也依然不具備指導中藥臨床使用的作用。筆者以爲,張教授的研究只是微小RNA調節作用一個最簡單的初級現象,應該可以推測,他們隨即將會發現,由於機體各器官組織所處的功能狀態不同,micyoRNA在人體内所發揮的作用也會不盡相同。

譬如張教授能夠通過實驗證實,大米編號為168a的植物微小RNA能夠結合人體内某種連接蛋白的mRNA,減緩低密度脂蛋白從血漿中的清除,而引起代謝性疾病。但筆者以爲,上述説法或許只是168a的植物微小RNA功效之一,不可能屬於全部。因爲對於過食狀態者來説,168a的植物微小RNA能夠減緩血液中[壞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LDL)的清除,不利於人體的健康;但是對於飢餓狀態者來説,168a的植物微小RNA的功效或許就不一樣,因爲此時它所起到的作用應該是補氣,是促進人體的生命活力。

這種理念符合中醫學説中的[辨證論治]學術思維。譬如人參雖然能夠大補元氣,但在不同的人體内所發揮的作用絕然不同,氣虛者用之提神,兼氣鬱者用之腹脹,兼内熱者用之上火。顯然,同樣一味中藥人參,前者能夠起到調治的作用,對人體有益;後者的副作用較大,對身體有害。因而在臨床上,兼氣鬱者可同時配伍行氣類中藥以除脹,兼内熱者可同時配伍清熱類中藥以瀉火,同樣都可以達到使用人參補氣的初衷。由此可以認爲,中醫關於[辨證論治]的學術思維早就已經揭示出中藥運用的這一規律。

我們知道,西醫局部對抗療法作用的對象是“病”,由於西醫關於病的診斷依據以臨床檢驗數據爲主,所以micyoRNA在人體内所發揮的作用能夠得以追蹤。而中醫整體對抗療法作用的對象為“證”,由於中醫關於“證”的診斷依據為舌脈症狀,其所診斷出來的結論也只能是機體的即時功能狀態,因而中醫藥療法的臨床施用是隨“證”而變化的。

由此可以看出,中醫臨床的診斷依據舌脈症狀的變化是無法通過micyoRNA研究加以證實的,而且,由於中醫藥療法的臨床效用為改變患者的[病態證型],而不是西醫的臨床檢驗數據,所以說,micyoRNA研究也無法指導中藥的臨床使用。

人體具備正常的自我調節能力,中醫藥療法的臨床效用就在於幫助機體的自我調節功能恢復到正常的生理狀況,這就是中醫學說中[整體調節]的意義,也就是中醫不同於西醫的整體對抗療法的内涵。也正因爲如此,所以病原體無法對於中藥產生抗藥性,人體也能夠在中藥療法的幫助之下增加自己的抗病功能與修復功能,上述臨床優勢是西醫局部對抗療法所難以望脊的。

很顯然,中藥對於人體的調節是客觀存在的,也是無法否認的,而這種通過微小RNA調控動物生長發育過程的分子生物學研究,恰好能夠證實中藥對於人體的這種調節作用,而這種證實也就是人們所常說的為中藥的臨床效用提供科學上的注腳。


事實上,上述mRNA研究屬於系統生物醫學的西醫範疇,該研究的產生與發展應該是對於[有效成分論]的否定;而所謂的[有效成分論]也只是西醫目前所流行的局部對抗思維的產物,其臨床效用必須建立在嚴謹的數據化之上,否則,所謂的“有效成分”就有可能演變成爲傷害機體的“毒性成分”。

譬如人們常常希望能夠借助補鈣來舒緩機體的骨質疏鬆問題,但在臨床上卻始終沒有見到有誰通過這一途徑解決骨刺危害的問題;只是在[有效成分論]思維的誤導之下,人們依然盲目地堅持著補鈣,樂此而不疲。這是什麽原因呢?
的確,骨刺的成因在於鈣質的流失,但是隨著年歲的增長,人體對於鈣質的吸收與運用遠遠不如年輕狀態,所以補鈣的臨床效用必然有限;而且如若不具備嚴格的量化管理,長時間的大量補鈣定會導致機體器官組織的鈣化,並有可能形成結石危害機體。此時“鈣”的這種“有效成分”也就變成“毒性成分”而傷害著機體。

恰恰相反,中醫“腎主骨生髓”的理論認爲,只要人體腎精充盈,其全身骨骼系統均能得養,其老化的現象就會隨之變得緩慢,而且一般來説,培補腎精只須依照中藥的臨床使用規律就可以進行,無需西醫的那種量化管理。顯然,中醫這一臨床現象完全可以借助上述mRNA學術思維來理解。

總之,隨著現代科技的發展,人們對於中醫藥療法的現代化詮釋逐漸趨於客觀,對於中醫藥療法的科學性與實用性逐漸有了新的認知,這些研究對於傳統中醫學説的發展應該具備一定的促進作用。筆者以爲,既然現代科技逐漸能夠詮釋中醫的部分傳統學術理論,也就等於是向世界展示出了中醫學說學術結構的本身就具備人們所認可的科學性,所以說我們中醫業者對於自己所從事的傳統中醫事業應該更具信心。

不過,儘管科技的發展對於中醫藥療法的現代化詮釋越來越深入,但未來中醫事業的發展形勢未必會很順利,因爲相對來説現代人對於中醫學術理論的認知還是很膚淺,而且[廢中醫]論者的亡我之心不但未死,反而正在變本加厲地採用更多的損招。事實上那種明目張膽的[廢中醫]惡行還比較好對付,而許多暗中施行的[廢中醫]罪行對於中醫事業危害更深。

譬如中國衛生當局所推行的[中西醫結合]。我們知道,臭名昭著的[廢中醫]幹將余雲岫在明目張膽地使用法案[廢中醫]失敗之後,轉而提倡採用中醫業者必須通過學習西醫知識才能換取執業權的方式來改變中醫業者的内部結構,從而最終達到廢除中醫的醜惡目的。

所謂[中西醫結合]的實質就是遵循余雲岫廢棄傳統中醫學術理論的思維與做法、而以西醫的學術理論取而代之,事實上這種做法只是為了麻痹人們對於[廢中醫]的警惕之心,他們只需要將其[廢中醫]的罪行冠以“中醫科學化”與“中醫現代化”之美名就可以輕易得逞。

事實也的確如此,[中西醫結合]的取代就是將中醫關於“理、法、方、藥”的臨床治病理念消除殆盡。他們首先裁掉的是“理”與“法”,而代之以西醫臨床檢驗爲主的數據化診斷。其次他們在“方”的使用中,由於中醫藥療法無法滿足他們有效地改變臨床檢驗數據,他們就在所用的中藥方劑中加入相關的西藥成分,因而出現了一批[中醫藥結合]類藥物。此外,即使對於“藥”的認知,他們也都捨棄“四氣五味”等中藥臨床使用規則,而套用西藥的“成分論”取而代之。

這種取代的結果,必然是將中醫藥療法淪爲西醫臨床的一種療法,繼而泯滅傳統的中醫學說。基於上述原因,也難怪余雲岫之子余延年會在“余雲岫觀點的真僞辯”一文中極力為其父鳴冤叫屈,試圖將余雲岫正名為“中西醫結合的首創者”(摘自呂嘉戈著《挽救中醫》)。

筆者認爲余延年的要求一點也不過分,中國衛生當局目前所奉行的[中西醫結合]政策就是徹頭徹尾的余雲岫[廢中醫]理念的第二版,二者之間並沒有實質區別;既然事實就是如此,中國衛生當局對於余延年的上述要求就應該予以滿足,沒有必要忸怩作態。由此可以看出,[中西醫結合]的實質就是徹底顛覆傳統的中醫學術理念,也就是說,這種奉行[中西醫結合]的做法,根本就不屬於中醫的學術範疇。

然而極具諷刺意味的是當今的中國衛生部當權者,他們明明不喜歡傳統的中醫學說存在,卻還在那裏自欺欺人地叫嚷發展中醫;明明不是傳統的中醫藥療法,他們卻偏偏要用[中西醫結合]的“仿中醫藥療法”來壟斷傳統中醫臨床;明明不屬於奉行傳統中醫學說的臨床偽中醫業者,他們卻偏偏要讓其頂著中醫師、國醫大師等桂冠,甚至還別出心裁地擡出所謂的“中醫免疫學專家”、“中醫内分泌專家”之類的頭銜在那裏欺騙民衆。何其可恥,又何其可惡。

在中國,由於奉行[中西醫結合]政策,真正的傳統中醫藥療法已經很難尋覓,大部分都被所謂的[中西醫結合]所取代,而許多臨床中醫師、還有爲數不少的“國醫大師”也都是一些奉行“仿中醫藥療法”、並以西醫臨床檢驗數據來診斷疾病的一類冒牌“中醫師”,許多地區為了迎合衛生部當權者的旨意、甚至明目張膽地將傳統中醫院更名為“中西醫結合醫院”。筆者以爲這種醫學業界的流毒實在太深,即使從現在開始,也不知道需要多少年方能將其消除殆盡。

綜上所述,[中西醫結合]的實質就是[廢中醫],而筆者所推崇的micyo RNA研究則是爲著證實傳統中醫學說的科學性,二者屬於風馬牛不相及的兩件事。上述micyo RNA研究清楚地表明,中醫藥療法的科學性與實用性是不可否認的,人類正在利用自己的智慧逐漸觀測和認識到傳統中醫療法的某些知識(諸如經絡感傳現象、中藥治病機理等),筆者也相信隨著科技的進一步發展,這樣一類的學術認知將會越來越多,從而能夠讓許多無法與中醫思維產生共鳴的現代人了解與信任中醫。

上述顯示,中藥就是中藥,中藥獨特的治病規律根本就不存在所謂“不科學”的問題,所以也就無須屈嫁西醫;西醫如若希望擴大自己的藥品庫,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學術規律從中藥中提取自己所需要“有效成分”。顯然,這樣一些有效成分由於不具備“四氣五味”特色,因而根本就不屬於中藥範疇。

作爲中醫業者,我們應該對與自己的專業充滿信心,應該相信自己所從事的中醫專業完全能夠造福於人類。人們對於中醫學説的現代化詮釋也越來越多地證實了這一點,只要我們能夠堅持傳統的中醫藥學術理念、而不為[中西醫結合]這種不具備學術規律的邪説所動,我們的事業就會很快地發展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