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中醫現代化”的逆向思維—-與任麗萍中醫師商酌

Posted by admin on 11 Aug 2010 | Tagged as: 中醫論壇

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

有幸拜讀任麗萍中醫師的大作“實現中醫藥現代化的思考”一文(詳見《加州針灸中醫師公會》2010年5月會刊)。讀過之後,任醫師的中醫憂患意識給筆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過對於任醫師關於“中醫藥現代化”的主張,筆者實在是難以苟同。

● “中醫藥現代化”的實質就是“中醫西醫化”。

其實關於“中醫現代化”、“中醫科學化”的主張在中國大陸已經推行了幾十年的時間,令人十分遺憾的是時至今日,不但沒有形成人們所奢望的中國“新醫學”,不但沒有達到促進中醫事業發展的目的,反而使得傳統的中醫事業陷入岌岌可危的境地。
更令人感到難以接受的是,通過舉國推行“中醫現代化”、“中醫科學化”之後,在中醫的發源地中國,由於在較大中醫醫院、或綜合醫院中醫科室駐診的中醫師常常都是一些只懂得借助於西醫檢驗結論而處方用藥的[中西醫結合醫生],許多渴求傳統中醫藥治療的患者不知道到哪裏才能夠找到真正的傳統中醫師來幫助自己。

筆者以爲,傳統的中醫事業走到需要“挽救”這一地步確實是令人震驚的事情,其主要應該“歸功”於中國所推行的[中西醫結合]政策。也就是說,由於傳統的中醫理法方藥臨床治病規律被“中醫現代化”、“中醫科學化”所顛覆,中國的中醫專業已經衰竭到無法像從前那樣較好地完成自己所應該具備的臨床醫學職能的地步。事實上,隨著中國的許多中醫院正式改名爲“中西醫結合醫院”的中醫悲劇上演,也就顯示著傳統的中醫事業已經被擠出中國的“正統醫院”。

對於傳統中醫事業來説,目前所推行的中醫政策是極其錯誤的,也是違犯中國憲法第21條“發展傳統醫學”的。現行中醫政策的實質,就是要求中醫師必須放棄自己的專業學術理論,必須將中醫藥學説矮化成爲中醫藥療法而歸屬於西醫學術體系、成爲西醫臨床的一種療法,似乎只有如此才能稱得上“現代化”,才有可能不會被強行淘汰掉。

在目前的中國中醫學界,只有能夠奉行[中西醫結合]的中醫師才能算得上時髦,也只有這樣蹩腳的中醫師纔會有個人出路,也只有這樣的“中醫業者”才能夠讓醫院賺到大筆的金錢。更爲奇特的是,傳統中醫藥療法對於治療與控制SARS病的流行所做出的貢獻被人爲地塑造成爲[中西醫結合]的豐功偉績;而七撥中醫志願人員給河南“艾滋病村”免費送醫送藥、使得不少艾滋病患病情迅速轉變爲帶原者,如此好的治療前景卻被相關部門以“非法行醫”的罪名予以封殺掉(詳情請參閲《中醫戰略》,賈謙等著)。

幾十年來推行“中醫科學化”、“中醫現代化”的結果,只是衍生出非驢非馬的騾子醫學——[中西醫結合]這一違背醫學學術規律的人造怪物;而且自1958年這個怪物問世以來,雖然已逾半個世紀時間,但至今還沒有人對所謂的[中西醫結合]作出個準確的學術定義。

我們知道,西醫臨床的運作模式為“西醫檢驗診斷—西醫藥療法治療—西醫檢驗鑑定療效”,而[中西醫結合論]只需要將中間的“西”字換成“中”字,就算大功告成。所以說,這種模式只是將中醫藥療法直接移植到西醫的臨床治病體系之中而已,這種簡單的移植只是一種形式上的學術拼湊,其實並不存在任何學術價值。

事實上,所謂的[中西醫結合]都是打著“中醫科學化” 、“中醫現代化”的幌子進行的,因爲打著發展中醫事業的招牌很容易迷惑人們善良的心靈,會讓人們難以察覺其泯滅傳統中醫之禍心。而最爲重要的問題在於[中西醫結合]的最終目的就是“中醫西醫化”,也可以說,衍生出的[中西醫結合]所扮演的角色就是傳統中醫事業的掘墓者。 Continue Reading »

從水中毒死亡案例談起

Posted by admin on 17 Jun 2010 | Tagged as: 中醫綜合知識

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

据報道,前者加州沙加緬度28歲婦女珍妮佛•李•史崔奇(Jennifer Lea Strange)在參加廣播電臺舉辦的喝水比賽中由於喝水過量導致急性水中毒而死亡,沙加緬度高等法院陪審團裁定沙加緬度娛樂通訊公司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該賠償死者家人1657萬7118元。

水中毒導致人死亡的概念是很難被人們接受的,因爲水對於人體實在是太重要了。我們知道,人的身體中所佔比重最大的成分就是水,所以說人不能離開水;一段時間不吃東西人體尚能存活;如若在相同的時間之内得不到水的補充,人體就會出現衰竭而死亡。

在電臺2007年舉辦的任天堂Wii電玩機贈獎喝水比賽中,珍妮佛總共喝下2加侖的水。在領到獎品之後,她的臉色變得慘白,雙眼充滿著淚水,她哭著打電話告訴同事,說自己頭痛欲裂、反胃慾嘔,無法上班;隨後人們發現她死在家中的床上。據説住在勝利谷(Victorville)的男子大衛•葛羅斯(Dave Gross)也曾於2006年參加過廣播電臺舉辦的喝水比賽,獲勝之後也大病一場,所幸沒有送命。

顯然,珍妮佛過量飲水、中毒死亡的悲劇在於人們不懂得過量飲水有可能給予身體以致命傷害的道理,他們只是錯以爲水既無毒、多飲應該無所謂,頂多只會使肚子脹一會兒而已,排出去就沒事了。前段時間,有人經常鼓吹早上起床之後讓自己多喝幾大杯水,以爲這樣可以幫助排除身體内部的毒素。

事實上這種説法並不符合人體的客觀規律。其一,人體的本身就具有一套完整的排毒系統,在正常的生理條件之下,根本就無需通過大量飲水來刻意排毒。其實最好的排毒方法就是維持機體自身的排毒功能,這需要使自己保持正常的生活規律才能做得到。其二,對於身體來説,只有在身體處於需要的狀況之下,適量補充水分才屬於正確的選擇,那種刻意大量飲水的做法只會人爲地、不必要地加重腎臟、以及其它臟腑組織器官的負擔。

我們知道,在正常情況之下人的身體具有非常有效的相應協調性能。譬如當你的身體處於濕邪困脾的狀態時,你就會感受到口味不佳,嘔惡,不慾食等不適感覺,此時的你如若勉強吃飯、也會自然而然地想吃點辣椒之類的重口味食物。

當你的身體處於脾腎陰虛之時,你就會感覺到口渴,此時你自然就會出現想喝水的願望。而且,當你的身體處於熱性體質狀態時,你就會想喝涼水、冰水;當你的身體處於寒性體質狀態時,你就會想喝溫水、熱水。所以說,當你處於暫時還不存在喝水願望的時候,刻意地強迫自己大量喝水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因爲這樣做違背著自己身體本身的自然調節規律。

水中毒的死亡案例給了我們許多的提示。首先它告誡我們,拿出自己寶貴的身體與生命作爲賭注是非常不值得的;喝水比賽如此,那種所謂的“大胃王”比賽也是如此,那些挑戰生存極限、運動極限的比賽更是如此。我們應該認識到,即使博得這種比賽的世界冠軍又怎麽樣,到頭來縱然沒有失去生命,由此而導致的身體傷痛也將會折磨自己一輩子,完全可以説是得不償失。

水中毒的死亡案例還提示我們,如若使用不當,任何食物(無論其有毒與無毒)都有可能傷害到人體、乃至生命,更不用説那些用來治病的中藥。目前,對於不當使用中藥會導致中毒的問題,由於缺乏專業知識的認知,許多人都存在食用沒有毒性的食物與中藥不會對身體造成傷害的觀念。

這種觀念當然是極端錯誤的。依據中醫的學術理論,有可能給身體造成傷害的東西並不一定在於其是否含有什麽毒性成分、而主要在是否適用於你身體的問題。同時,對於有毒食物與藥品的食用,人們一般都會特別警惕,而對於不含毒性成分的食物與藥品、人們則往往會忽視其對於身體的危害性。

這個問題的存在實在是太普遍了。譬如:現代人最爲擔心、也很容易患上的高血脂、高膽固醇等疾病的產生,就是由於患者長期飲食不當所導致而出現的慢性中毒。事實上,目前飲食習慣的“現代化”正在嚴重地危害著人類,這種不良的生活習慣正在慢慢地消耗掉人類的身體素質。

我們知道,現代人飲食的常態就是早餐基本上不吃,中餐隨便混一下,晚上回到家裏與家人團聚一起吃大餐、有時甚至還要宵個夜。顯然,這種飲食習慣對於人體的傷害是很大的。

早、中餐不吃好,你一天工作所消耗的能量從何而來?如若沒有適量進食,肯定就只會消耗掉身體自身原有的健康儲蓄。而在晚上並不需要消耗大量能量的情況之下,進食大餐的結果必然會導致機體營養過剩;況且到了晚上,機體胃腸的消化、吸收能力一般都處於較弱的狀態,故而晚餐所進的大量食物大多數都會變成爲垃圾而堆積在體内,使得身體出現高血脂、高膽固醇狀態。似此,無毒的食物也就變成了慢性毒藥而不斷地傷害著人體。

所以說,不當地使用無毒的食物與藥品都會傷害到人體。事實上無毒的米麵同樣也可以成爲殺人的毒藥,這是許多人都知道的常識。譬如對於過度飢餓的人來説,飽食米麵的後果必然會導致死亡;也就是說,對於過度飢餓的人來説,過多的食物就是可能會導致死亡的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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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警示

Posted by admin on 02 May 2010 | Tagged as: 中醫論壇

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

近期,筆者看到關於身為中醫師的英國女子吳英(YING WU)亂用中藥而導致患者腎衰竭、尿路癌症等疾病而被法庭裁定有罪的相關報道,心中不勝感慨。既為這位身為中醫師、而又不懂得中醫用藥規律者觸犯法律而惋惜,又為中醫專業隊伍某些中醫業者對於傳統專業學術知識的生疏而感到擔憂。

事實上,這是一例較爲典型中藥中毒事故,事故的肇事者是一位掛著中醫師招牌的醫者。不過筆者以爲,如此説是一名醫者,倒不如說其是一位商者,因爲作爲一名中醫業者,她並不懂得中醫藥的使用規律;而作爲一位商者,她懂得利用中醫師的招牌進行欺詐、賺取一位粉刺患者5年的醫療費用。

依據相關報導說,吳某從1997年開始,就讓58歲的患者布斯女士連續5年長期服用含有馬兜鈴酸成分的中藥,從而導致患者身體出現上述傷害。

“庸醫殺人”是中國文化中嘲笑那些江湖郎中的專門詞彙,既然連最起碼的中醫藥基礎學術知識都不具備,就不應該以中醫師的身份來行醫。因而這類不具備行醫水準而冒然行醫者,猶如殺人越貨之徒,當然不可以輕縱;否則,既對不起受到傷害的患者,也對不起廣大的中醫業者,更無法阻止類似的中藥中毒事故的持續發生。

作爲中醫業者,筆者對於這件事故的發生是相當痛心的,它所導致的餘波絕非僅僅只是涉及吳某一個人,其對於整個中醫事業必然會導致較大的損傷。筆者之所以願意在此花費時間與精力探討這件事情並非試圖為吳某個人辯護與解脫,筆者以爲,對於吳某所導致的醫療事故問題,法律會給她一個懲罰的公道,會讓她明白“醫商”之路是隨意行走不得的。

“醫”就是“醫”,“商”就是“商”;商人以牟利為主,醫生則只能以治病救人爲主。吳某之所以會發生上述醫療事故,應該歸咎於她個人的醫道與人品、以及她的學術修為。事件的本身清楚地顯示出,吳某從事中醫師工作的宗旨或許只是想當個“醫商”而已,因爲她的中醫學術知識是十分欠缺的。

我們僅以該案例所顯示的臨床療效來看,她在給患者治療面部粉刺時,要求患者以每日三次、每次30粒的劑量服藥,而且一用就是持續5年之久。可以說誰都知道,一個小小的痤瘡粉刺竟然需要長達5年的時間連續施治,這種臨床療效實在是令人難以恭維,筆者的確很難想像得出、這位“中醫師”與這位患者的耐性竟然會是如此之大。

一般來説,含有馬兜鈴酸的中藥無非就是木通、防己之類的藥物,這類中藥性寒,久服必傷人體陽氣,因而這類中藥只有在患者機體處於肝膽實熱病態證型爲患的狀態時方可適量運用。不過筆者以爲,對於中醫臨床來説“藥之害在醫不在藥”,木通、防己之類的中藥是否含有馬兜鈴的問題並不重要,重要的則是中醫臨床沒有吳某的這種治病用藥的方法。

臨床顯示,上述這些最基本的中醫臨床用藥規律吳某都沒有嚴格遵循,那麽她是如何履行一個中醫師的臨床醫學職能呢?筆者以爲,唯一合理的詮釋就是吳某只是以醫經商而已,如若她知道亂用中藥的後果會如此嚴重的話,她應該不會如此以身試法。

依據中醫[辨證論治]、“有是證,服是方”等學術理論,非但含有馬兜鈴酸的中藥如此,幾乎所有的中藥都是如此,即使屬於培補類中藥人參、冬蟲夏草等藥物,如若使用不當,一樣都會出現中毒反應。而作爲一位中醫師,吳某連[辨證論治]這些最起碼的學術規律都不懂、都不遵從,可想而知,其發生醫療事故的機率應該是非常高的,只不過只存在發生時間早晚的不同而已。

筆者以爲,醫生的崇高身份與職業道德非常重要,不應該容許金錢來褻瀆。身為中醫業者,我們必須了解自己所施用藥物的潛在危險,必須以維護患者身體健康為主要宗旨。因而從專業的角度來看,吳某起碼並不具備中醫臨床業者所需要具備的專業知識,其雖然具備合法的中醫行醫資格,但不能被稱做合格的中醫師。

而且吳某對於馬兜鈴酸中毒的新聞報導處之漠然的態度有點令人驚詫,可以說亂用中藥導致馬兜鈴酸中毒的臨床案例層出不窮,相關的新聞報導比比皆是。中國大陸關於不少人由於將龍膽瀉肝丸當作健康食品長期服用而導致出現腎衰竭的報導常常見於報刊雜誌,英國《探針》雜誌也曾經報導過某華人爲了預防與消除肝臟之毒、自行長期服用龍膽瀉肝丸5年,從而導致出現腎衰竭與膀胱腫瘤。

對於上述警訊吳某非但沒有引以爲戒,甚至竟然在臨床上毫不負責任地欺騙患者,她在廣告詞中信口雌黃,胡説什麽她所使用的這種藥物“安全和自然”。事實上我們中醫師都知道,任何一味中藥雖然源自於自然,但將其用於臨床治病必然存在一定的危險,如若運用不當,都有可能讓患者中毒;可以說如若使用者缺乏中醫藥知識的指導,中藥的使用不可能存在絕對的安全。 Continue Reading »

談不服老

Posted by admin on 06 Mar 2010 | Tagged as: 中醫論壇

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

在人的一生中,生老病死屬於很自然的生活現象。古人曾云“人生七十古來稀”,但隨著生活水平的提升,現代人能夠活到70歲以上已經不是什麽新鮮事了。

我們知道,老年人所受到的最大困擾是“失落感”的問題,這種感覺主要是由於老人社會角色的轉換和身體的衰退所導致的。由於社會角色和生活節奏的改變,退休之後的老年人會感到無所事事,再加上與子女的交流和與社會的接觸日益減少,因而對於社會的變化不太能夠適應。其次,隨著年齡的增長,除了身體的臟腑器官功能明顯下降以外,許多老年人還患有慢性退化性疾病,由此也會產生強烈的失落感。面對著這麽許多問題,一些老年人常常會感到失去得太多,不知道如何去看待;因而有些老人會變得脾氣暴躁,有些老人會變得多疑,有些老人會變得鬱鬱寡歡。客觀來説,上述這種老人現象的出現既傷害著老年人,也同樣傷害著自己的家人;因此如何解決這種現象應該是個較爲重要的問題。

筆者在臨床中發現,許多老年人由於覺得自己的問題主要是由於年老所導致的,因而總是想迴避這個問題,生怕人家提到老年方面的問題。當然,這種觀念是不恰當的,因爲這個問題是任何人都迴避不了的。事實上,老年人的生活宗旨應該是能夠勇於面對自己的老年問題,既然迴避不了,根本就無需迴避。跨入老年階段,只要能夠做到自己在心理上不服老就行了。

《紅樓夢》一書中黛玉葬花的情節人們都很清楚,花開花落的自然現象,在書中被人們描述成“憐人”或者“自憐”的消極情感。筆者以為,對於人體健康來説這種“憐”之類的消極情緒一點也不可愛,尤其不適合於老年人。其實我們許多老年人本身就不喜歡過秋天,因爲他們一看到秋風掃落葉的情景就會觸景生情,會覺得自己來日已經不多而感傷。這種失落情緒是有害健康的。這種現象並不少見,有些老年人在工作場合中幹勁十足,身體健康;但是當他一退休下來就感到非常失落而不知所措,許多人就是拜這種情緒所賜而過早地歸去。實施上這種感傷是毫無意義的,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成爲自己生活的主導者,不要因爲這種失落情緒而使自己受到傷害。

面對這種狀況,很多長者會奮起抗爭,他們有時會用較爲鮮豔的服飾來裝扮自己,以表示自己還沒有衰老。事實上,如若抗爭者這樣做的目的僅僅只是為了向外界顯示自己不老的話,那麽這樣做的意義就不是很大,因爲在他們的内心深處依然還是失落和感傷,只不過自己不願意公開承認而已。顯然,這種被動的抗爭並不説明自己在思維上的超脫。

記得有段打油詩是這麽寫的:“人見白頭悲,我見白頭喜,多少少年兒,不到白頭死。”筆者看來,這段詩句倒是非常灑脫,看得很是透徹。不是嗎?對於那些早死的“少年兒”來説,能夠活到老年的您該是多麽的幸運啊!俗話説“人生自古誰無死(不老)”,古往今來,多少帝王將相、才子佳人,有誰能夠擺脫不老的命運?至於那些修煉成仙的人,我們只是通過流傳的故事方才得知,並沒有人真正見過,或許這種美好的傳説只是古人對於不老的憧憬吧?!

其實年老一點也不可悲,可悲的是您的心態變老。應該想想幾十年來,您已經為社會創造了不少財富,您也體現出了自己的價值,這些都應該被看作成爲自己可以驕傲的資本。而且孩子們也已經長大了,理所當然地應該交班給他們,這不正是自己撫育和培養孩子的目的嗎?所以說老年人應該將這些都當作自己價值的體現,所有這些難道還不值得您自豪嗎?因此,處於老年狀態的人應該學會懂得滿足,應該為自己能夠因爲長壽而邁入到老年人的隊伍感到高興。同時,還應該學會享受生活,努力在老年的日常生活中找尋自己的樂處。這樣做不但能夠使得自己身心愉快,而且也會使得孩子們能夠放心去努力工作。 Continue Reading »

削足適履的迷思

Posted by admin on 03 Jan 2010 | Tagged as: 中醫綜合知識

華夏中醫 吳侃陽中醫師

盲目跟風的迷思

九十年代初期在比利時所發生的大面積中藥中毒的醫療事故曾經震撼世界。當時某西醫在根本就不懂得中藥使用知識的情況下,盲目使用防己、木通等中藥組方成爲“苗條丸”、並運用於臨床減肥治療;由於長期不當服用,出現174名患者中的70人罹患腎衰竭,1人死亡的慘劇。

然而令人窒息的是,人們非但沒有追究肇事者不遵循中藥使用規範而亂用中藥的可恥行徑,卻將事故的主要根源歸咎於中藥的毒性,甚至極不公平地將其稱之爲“中草藥腎病”。2000年6月美國FDA因此而大量限制“含有馬兜鈴酸”中藥的進口與使用(摘自《中醫戰略》)。

筆者以爲,FDA的限制決定既是合法的,也是荒唐的。說起合法,是指其依據為美國對於中藥管理的法律技術界定。我們知道,中藥在美國並不屬於藥物,而是食品。既為食品,當然就不允許含有任何毒性物質,因而可以說FDA的限制是合法的。

然而中藥畢竟是藥,是中醫師臨床治病所使用的藥物。幾千年來,中藥的臨床應用累積著極爲完善的使用規律,使得中藥成爲既十分有效、又十分安全的臨床用藥。很顯然,“藥之害在醫不在藥”,上述所謂“中草藥腎病”的問題應該出在肇事者身上,而絕不應該是中藥的本身。

事實上,中醫藥理論並不認爲防己、木通等中藥具備減肥的功效,而且防己、木通等中藥關於“不得大量長期服用”的臨床規範早就在中醫藥典中有著明文規定。由此可見,“中草藥腎病”的發生源頭不應該算在中藥本身所含的毒性成分問題上,而應該歸咎於非中醫專業者不當使用中藥。其實任何中藥,如若使用者不具備中醫學術理論的指導,即使不含毒性的許多中藥(如冬蟲夏草、人參等),使用不當都有可能出現毒性反應。

在美國與歐洲等地區,法律明文規定西醫纔是醫學,醫學就等同於西醫。如若將中藥歸類為藥物的範疇,依據法律也就只有西醫醫生才有資格使用;如此一來,中醫師也就必然失去使用中藥的資格。然而,西醫師由於不懂得中藥的使用規律,也只好按照西藥的用藥法則加以運用;如此這般,類似“中草藥腎病”的中藥中毒事故依然仍會不斷出現。

所以說,所謂“中草藥腎病”所提示的問題在於中醫療法缺乏適當的管理規範。在目前的條件之下,無論是將中藥歸類於食品類管理,還是歸類於藥品類管理,都會導致中藥中毒事故的發生。所以說在西方社會的法律規範之下,FDA的管理措施雖然不存在法律上的錯誤,但仍舊無法解決中藥中毒醫療事故的發生。

依據中醫藥的學術規律,中醫學說應該歸類為另類醫學、而不是另類療法;由於屬於不同於西醫的醫學學術體系,就應該理所當然地依照中醫的學術規範使用中醫藥療法。似此,中藥的定位也就必須有著相應的管理措施,所有的中藥都應該像西藥一樣管理嚴格起來,所有不具備中醫學識的臨床醫生都不得隨意使用,所有含有毒性(包括大毒、小毒)的中藥都必須依據中醫業者的處方方能出售使用。如此一來,中藥就能夠規範在中醫的學術指導下合理使用,從而可以從根本上杜絕由於濫用中藥而出現中藥中毒事故。

反觀中國大陸與臺灣,當西方世界因“中草藥腎病”而掀起禁用含有馬兜鈴酸的許多中藥時,竟然也會盲目地跟風而動,不但無理地將廣防己、青木香、關木通、馬兜鈴、天仙藤等中藥從中醫藥典中剔除,甚至還要“株連九族”,連川貝枇杷膏、止嗽散、健胃散等大大小小69種中藥方劑也不放過,全面禁用。 Continue Read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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